要点一: 所属板块 工程机械 北京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器人概念 超超临界发电 工程机械概念 氢能源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燃料电池 风能 太阳能 核能核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设计、安装、调试及委托生产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及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粮食行业的重工装备、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统、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本公司作为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集工程系统设计、工程总承包以及核心高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致力于为客户在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工程、工业噪声治理工程、氢能、光伏等方面提供工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物料输送行业 物料输送系统工程适用于有大宗散货装卸、储存、输送需求的行业,涉及工程设计服务、机械制造、工程建设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系统化集成高端研发设计服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该行业兼具工程设计服务业和重型机械制造业的诸多基本特征,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特点,不过因下游行业众多,其周期性不利影响相对较小。 (二)热能工程行业 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三大主机以外的电站配套设备均为辅机,这些设备直接关系到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具有可靠性要求高、制造难度大等特点。公司的热能工程业务为电站提供四大管道系统、直接/间接空冷系统以及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服务。电站四大管道系统行业、电站空冷系统行业、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行业的发展受火电增量投资及存量改造的规模和增长幅度影响较大,而电厂增量投资和存量改造规模又与国家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热能工程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基本一致。 (三)高端钢结构工程行业 公司的钢结构业务主要为电力、港口、码头、矿山、石化等工业企业提供承受大载荷的钢结构产品及工程总承包服务,按照服务领域划分,属于重型钢结构行业。本公司钢结构业务发展历史早,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并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在钢结构行业尤其是电力行业重型钢结构领域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 (四)海上风电工程行业 我国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海域面积广阔,近海海上风电可开发量超过1亿千瓦,深远海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综合考虑通航安全、海底管线、海洋油气、生态环境、军事等影响因素后,深远海风电技术可开发量约15亿千瓦,行业发展空间较大。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我国将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的重点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一批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呈现“大型化”“深远海”“漂浮式”“融合发展”“智能化”“集群化”发展特点。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7,982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404万千瓦,全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量达到4,127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我国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沿海省份陆续出台海上风电规划,规划并网规模超65GW,开工规模超85GW。自然资源部2024年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对海上风电项目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海审批、生态用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深远海基地化开发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长期来看,海上风电临近沿海负荷中心,在推动整个能源供应结构改善方面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 (五)工业噪声治理工程行业 我国高污染行业(煤电、石油、化工等)已先后经历了快速发展期、过渡期和退化期。2015年后,煤电建设放缓,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将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这为环保行业中的噪声治理细分行业带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六)氢能行业 氢能作为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是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已成为世界各国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发展绿氢是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需要。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能源法》明确将氢能纳入能源管理体系,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氢能的能源地位,并明确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旨在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专利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专利1,559项,其中发明专利303项,国际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242项,外观专利1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98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48项,国际专利1项。 上述新增专利主要是为保护公司在相关专业领域自主技术研发和创新过程中取得技术成果而申请的专利,这些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属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高端智能制造、港口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上述技术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已应用于电解水制氢产品核心材料和装置、海上风电深远海施工关键技术及装备、海上风电升压站及输电技术、火电厂综合能效提升、智慧港机、光伏发电、智能输送和维护技术、智能化料场、长距离绿色输送技术、电厂噪声综合治理技术、高端钢结构等。 (三)非专利技术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针对海上换流站面临的重量大、建造周期长、运输安装难等诸多挑战,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研发了一套新型海上换流站产品方案,该方案相比传统海上换流站,建造工期更短、重量更轻的优势,可大幅提高深远海项目送出工程经济性。 基于我国复杂的海洋地质条件和海况,公司成功研发出一套新型TLP漂浮式风机基础结构方案,该方案是国内首个获得DNV认证的TLP漂浮式风机基础方案,具有高刚度、高耐波性等特点,与传统半潜式相比,在位运动量小、浮体结构重量轻、用海面积节约,能够在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在绿氨制备及掺烧成套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曹妃甸重工牵头联合地方高校开展绿氨制备及掺烧成套关键技术研究,已申报2025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本项目立足于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力争解决低负荷炉内燃烧越不充分,发电煤耗剧增,导致基于燃煤量的碳核算数值愈发突出的问题。 公司开发的《节能低碳散料带式输送系统成套技术》,于2025年1月20日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在传统带式输送技术上,结合可记忆低滚动阻力胶带技术、多点驱动分布非等功率平衡控制技术、下运发电储能技术等,保证输送设备可靠、高效运行的同时,大大降低散料运输过程的碳排放,环保效益突出。 公司充分发挥“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熔盐储热试验基地”中试平台作用,开展熔盐储热用换热器、电加热器、蒸发器等关键设备的技术攻关,提升熔盐储罐、输盐管道等现场安装能力,具备熔盐储能技术应用推广能力。 公司主编的《钢结构冷却塔技术规程》《燃煤电厂封闭煤场技术规程》《榫卯连接网格结构技术规程》三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颁布实施,标准聚焦电力行业复杂空间结构技术难点,对相关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行业空间结构领域的影响力。 由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智能跟踪光伏支架》团体标准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填补了智能跟踪光伏支架领域的行业标准空白,引导行业向技术创新方向发展,标准的实施为公司跟踪支架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开拓光伏领域市场。 公司开展了“高效智能化工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科技研发工作,通过构建一个集高精度监测、实时数据分析、智能预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工业噪声污染的精准监控与高效管理,预计2025年12月完成。本研发可以为工业企业防治工业噪声污染,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供依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有推广应用前景。 (四)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直接拥有土地使用权,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8宗,总面积1,027,719.94平方米;公司未直接拥有海域使用权,下属子公司拥有海域使用权2宗,总面积为5.0119公顷。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新增的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 (五)软件著作权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54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10项。 (六)行业资质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要资质。 (七)其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专有设备、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源要素、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源要素等其他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要点六: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3年2月24日公司对外公告,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不在公司任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雪峰、王文峰、邹广宇、庞春华、杨新彩等 5人持有的共计 35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499774),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前述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167,010,000 股 减 少 至1,166,660,000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