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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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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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007│ 0.0800│ 0.0800│ 0.1300│
│每股净资产(元) │ 8.9343│ 9.0821│ 9.1943│ 9.387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200│ 0.9100│ 0.8900│ 1.3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01.25│ 7793.75│ 7793.75│ 4116.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614.75│ 8622.25│ 8622.25│ 12300.00│
│总股本(万股) │ 16416.00│ 16416.00│ 16416.00│ 16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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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16 20:11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31 15:43 舜禹股份(301519):公司业务涉及算力领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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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3122.03 同比增(%):5.77;净利润(万元):-1652.89 同比增(%):-4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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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22 除权派息日:2025-07-23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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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2129,减少7.7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815,减少2.5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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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舜禹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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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8-05召开2025年8月5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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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7-27 解禁数量:29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77(%)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1-27 解禁数量:83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0.5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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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二次供水、污水处理、智慧水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综合服。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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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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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0560│ -1.6940│ -1.9130│ -1.44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541│ 2.4548│ 2.4648│ 2.707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4237│ 5.4045│ 5.4338│ 5.3847│
│营业收入(万元) │ 13122.03│ 65261.14│ 44244.23│ 30676.21│
│利润总额(万元) │ -1834.66│ 1115.05│ 1134.50│ 2082.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652.89│ 1364.98│ 1360.54│ 2055.04│
│净利润增长率(%) │ -433.12│ -79.84│ -74.16│ -39.5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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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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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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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007│
│2024 │ 0.0800│ 0.0800│ 0.1300│ 0.0300│
│2023 │ 0.4800│ 0.4000│ 0.2800│ 0.0300│
│2022 │ 0.8200│ 0.4300│ 0.2200│ 0.0200│
│2021 │ 0.7900│ ---│ 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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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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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公司能否积极投标北京雨污管网改造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系水务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 │
│ │开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公司目前聚焦于城镇智慧供排水、污水处理等业务领域。公司密切关注北京雨污│
│ │管网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动态,若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与能力范围的项目,将依据项目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 │情况,积极组织团队评估参与投标的可行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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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公司能力处理工业废水和稀释核废水的能力吗还有公司在西藏的的子公司是不是已经盈│
│ │利,对公司的业绩有没有正向激励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系水务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 │
│ │开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公司目前聚焦于城镇智慧供排水、污水处理等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并未涉及核污│
│ │染治理防治领域。公司在西藏设立的子公司为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实际运营,主要围绕当地的二次供水│
│ │和污水处理开展业务。目前子公司业务稳步开展,未来随着业务的拓展和深入,有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贡献。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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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公司产品能否用于海水污染治理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系水务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 │
│ │开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公司目前聚焦于城镇智慧供排水、污水处理等业务领域。海水污染治理需要专门│
│ │的技术与设备来应对,公司目前未涉及这一领域。未来,若海水污染治理领域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契合,且公司评│
│ │估自身具备相应技术研发实力与市场拓展能力时,不排除涉足该领域的可能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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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公司业务是否设及算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业务涉及算力领域。公司研发的节能错峰智慧供水系统入选 2023 年度先进计算典型│
│ │应用案例。该系统的算力有效解决了区域用水高峰期供水能力不足,城市整体供水系统在二次供水泵房层面精准调│
│ │控缺失,以及智能化区域停水突发事件预警和缓冲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等痛点问题。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在相关业务│
│ │中探索和深化算力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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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公司是否计划参与雅江项目的招投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系水务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 │
│ │开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公司目前聚焦于城镇智慧供排水、污水处理等业务领域。公司会持续关注各类项│
│ │目机会,并结合自身战略规划、业务布局、资源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是否参与具体项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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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子公司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什么在西藏地区有发展水电站业务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开展智│
│ │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该子公司主要围绕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和智慧运维在当地开展业务,并依法依规参与和│
│ │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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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公司在西藏设有子公司,雅下水电站建设对你公司是否有利好,公司是否有相关业务计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要围绕当地的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开展业务,目前│
│ │已实际运营,今后会随着业务发展扩大经营,做大做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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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尊敬的董秘,请问公司和西藏成立的子公司是不是已经开始生产销售,对于公司的业绩是不是有正面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要围绕当地的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开展业务,目前│
│ │已实际运营,今后也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生产销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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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子公司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是否在西藏有水利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类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开展智│
│ │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积极为当地的水务事业建设贡献力量。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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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总投资1.2万亿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项目在进行中,贵公司子公司在西藏,在距离的优势下,公司是否能把握 │
│ │住机会积极参与竞标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山南地区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要从事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开│
│ │展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将依法依规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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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董秘您好,请问藏南地区即将进行大开发对公司业务有无正面意义 公司业务全国均有布局未来是否有意参与 │
│ │藏南墨脱地区污水处理及供水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开展智│
│ │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该子公司地处西藏山南地区,将依法依规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
│ │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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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公司的子公司在西藏,是不是参与西藏水电工程项目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舜禹股份在西藏设立的门禹水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时同步开展智│
│ │慧管理平台的研发与搭建。该子公司地处西藏山南地区,将依法依规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
│ │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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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问:董秘您好,请问2025年年中预报什么时候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在 2025 年 8 月29 日披露半年度报告,届时还请您关注公司在指│
│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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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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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0:11│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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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80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70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0 元/
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3)。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164,16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5,034,242 股后的股本 159,125,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12,575.8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70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9.80 元/股—0.0969333 元/股≈19.7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9.7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538,072股至 5,076,142股
,占公司总股本 164,160,000股的比例约为 1.5461%至 3.09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 2025 年 7 月 23 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5cd5c262-7d35-4448-8952-dda52c650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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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0:11│舜禹股份(301519):2025-04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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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301519):2025-04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68785b69-e3d1-4f2e-914a-84d9d05c8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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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0:10│舜禹股份(301519):《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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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ESG战略、可持续发
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
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委员会会议并投
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 ESG相关政策、公司 ESG管理总体目标、管理策略及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 ESG报告等;
(六)关注 ESG 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等并提出质询及应对措施,监督公司ESG工作的实施;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交以下资料,以供决策:
(—)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关资料;
(二)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三) 公司 ESG 事项相关资料和报告。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办公室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董事会
办公室。
第十三条 提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着手实施。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任何一名委员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出席,
视同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委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
委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
第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可以列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战略与 ESG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方面的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与 ESG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
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与 ESG委员
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作为董事会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多于”“低于”“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规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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