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509 金凯生科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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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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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900│ 0.3200│ 0.3300│ 0.2700│
│每股净资产(元) │ 18.2387│ 17.8404│ 17.8012│ 17.75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1800│ 1.7900│ 1.8200│ 1.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674.09│ 5674.09│ 5674.09│ 3011.1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370.57│ 6370.57│ 6370.57│ 9033.50│
│总股本(万股) │ 12044.67│ 12044.67│ 12044.67│ 120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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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04 21:00 金凯生科(301509):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5 11:31 A股异动 | 股东拟减持,金凯生科大跌超9%(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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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7634.38 同比增(%):41.83;净利润(万元):4741.78 同比增(%):18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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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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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16042,减少7.7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17392,增加8.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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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金凯生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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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6-04公告,股东2025-06-25至2025-09-2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20.40万股,占总股本1.00% │
│●拟减持:2025-06-04公告,股东2025-06-25至2025-09-2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61.20万股,占总股本3.00% │
│●拟减持:2025-05-15公告,股东2025-05-21至2025-09-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61.20万股,占总股本3.00% │
├─────────────────────────────────────────────────────────┤
│●限售解禁:2027-02-03 解禁数量:6370.57(万股) 占总股本比:52.89(%)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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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小分子药物中间体以及少量原料药的定制研发生产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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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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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840│ 1.2860│ 1.0950│ 0.54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694│ 3.0769│ 3.1301│ 3.07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2501│ 13.2400│ 13.2256│ 13.2142│
│营业收入(万元) │ 17634.38│ 49701.09│ 38719.60│ 26199.35│
│利润总额(万元) │ 5626.25│ 3926.46│ 4633.01│ 3426.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741.78│ 3860.93│ 3929.06│ 3209.17│
│净利润增长率(%) │ 183.24│ -77.76│ -73.13│ -71.3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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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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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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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3900│
│2024 │ 0.3200│ 0.3300│ 0.2700│ 0.1900│
│2023 │ 1.7300│ 1.5600│ 1.2400│ 0.6300│
│2022 │ 2.5000│ 2.4000│ 1.5500│ 0.5100│
│2021 │ 1.3200│ ---│ 0.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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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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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问:请问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规划中,是否设计创新药的研发或生产。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位为面向全球生命科技领域客户的小分子 CDMO 服务商,为客户的新药研发项目│
│ │提供定制研发生产服务,参与解决其创新药研发过程中有关化合物合成的工艺开发、工艺优化、工艺放大和规模化│
│ │生产等环节需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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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请问截止6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604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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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截止5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数为17,39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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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问:现在政策鼓励并购重组,请问公司有没有考虑过以后通过并购重组一些潜力性新兴产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后续如有相关安排,将会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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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公司布局有哪些具有潜力的新兴产品和方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生命科技领域客户的小分子 CDMO 服务商,产品主要应用于医药、│
│ │农药等领域,医药核心产品终端药物涉及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肾脏疾病、白血病、贫血症、免疫系统疾病等│
│ │多个疾病治疗领域;农药核心产品终端药物涉及杀虫剂、杀菌剂等领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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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请问公司对减肥药相关产品产业链发展前景怎么样,有什么未来规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生命科技领域客户小分子CDMO服务商,为全球原研药厂的新药研发│
│ │项目提供小分子药物中间体以及少量原料药的定制研发生产服务。公司会密切关注行业内各产品产业链等信息,其│
│ │他更多业务信息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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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问:请问截止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数为15,99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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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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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1:00│金凯生科(301509):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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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鹭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7,1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3%)。启鹭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40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股东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01,37
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9%)。青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启鹭投资、青松投资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启鹭投资
1、股东名称: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3%。
(二)青松投资
1、股东名称: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1,3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1)启鹭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0
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40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青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变。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
(1)启鹭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青松投资根据其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其他说明:启鹭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启鹭投资、青松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违反本企业/
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本企业/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3)减持股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采取协议方
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如本企业/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公司不再具有发
行人5%以上股东身份的,本企业/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项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相关规定;
(4)减持方式:本企业/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期限:本企业/公司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
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以竞价交易以外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计划应自公告之日
起六个月内完成。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企业/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须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6)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3、本企业/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本企业/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公司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4、如果本企业/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启鹭投资、青松投资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股东启鹭投资、青松投资本次减
持亦将严格遵守其所作出的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
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启鹭投资、青松投资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
3、启鹭投资、青松投资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启鹭投资、青松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启鹭投资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青松投资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89ea22e-b325-4822-afd4-5744f552d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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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8│金凯生科(30150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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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446,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178,667.60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8,178,667.60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24
.79%。
在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446,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7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金凯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上市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6号
咨询联系人:王琦
咨询电话:0418-6327768
传真电话:0418-6327767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b251f90-61c2-446b-abd7-f7082207a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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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38│金凯生科(30150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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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9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 6号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FUMIN WANG(王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凯(辽
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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