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446 福事特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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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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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749│ 0.2350│ 0.7000│ 0.5700│
│每股净资产(元) │ 11.2574│ 11.1173│ 10.8823│ 10.68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2800│ 2.1400│ 6.5200│ 4.6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177.20│ 3177.20│ 2600.00│ 26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222.80│ 7222.80│ 7800.00│ 7800.00│
│总股本(万股) │ 10400.00│ 10400.00│ 10400.00│ 1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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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19:32 福事特(30144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8 14:05 异动快报:福事特(301446)9月18日14点3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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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5640.71 同比增(%):14.79;净利润(万元):4939.25 同比增(%):2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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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3 除权派息日:2025-09-24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3 除权派息日:2025-05-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9078,减少12.3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0354,增加4.4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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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福事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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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7-01-25 解禁数量:7012.20(万股) 占总股本比:67.42(%)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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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液压管路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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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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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10│ -0.1310│ 0.5590│ 0.5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2063│ 4.0908│ 3.8558│ 3.672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8249│ 5.8246│ 5.8246│ 5.8246│
│营业收入(万元) │ 25640.71│ 10507.75│ 46854.08│ 32079.57│
│利润总额(万元) │ 5826.84│ 2856.75│ 8445.58│ 5996.1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939.25│ 2444.15│ 7239.67│ 5138.96│
│净利润增长率(%) │ 25.83│ 33.98│ -7.25│ -20.9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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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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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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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749│ 0.2350│
│2024 │ 0.7000│ 0.5700│ 0.4700│ 0.2280│
│2023 │ 0.8500│ 1.0100│ 0.6900│ 0.3700│
│2022 │ 2.5900│ 1.0800│ 0.7500│ 0.4000│
│2021 │ 1.6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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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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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问:公司以简易形式增发股票进展如何谢谢! │
│ │ │
│ │答:您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需根据公司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来确定,具体请以公司公告│
│ │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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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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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2│福事特(30144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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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 104,000,000.00 股为基数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0,400,000.00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
变动,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为 10,400 万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所持股份做出承诺:“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
联系人:彭玮
电话:0793-8469832
八、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b8ef6920-c568-44d5-8a89-e5a5821f3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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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4│福事特(3014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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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福事特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香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81,01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8,3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2,684,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9,25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4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6,834,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6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反对33,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16%;弃权1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7%;反对33,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3%;弃权1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蒋雨达和师溢钒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c148b63-f291-4d3b-b418-70f67b3e0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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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9│福事特(3014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事特”)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
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
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
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
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 传真: (1-737) 215-8491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
5) 448-5090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1.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3.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根据公司 2025年 8月 28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
2.《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审议议案、出席会议对象、股权登记日等内容,通
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董事会已经公告了本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50在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 51号召开。此外,本次会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的 9:15-15:00。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制作会议记录,并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签署保存。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012,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
7.8968%(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本所律师已核查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
托书(如涉及),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其股东身份
进行验证。
2.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
3.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现场会议中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
除前述通过现场会议表决以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据。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同意票 同意票占有效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股份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同意票 同意票占有效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股份
1 《关于公司 全体股东: 占出席会议全体 全体股东: 全体股东:
2025 年半年 80,966,060股; 股东:99.9424%; 33,710 股; 12,950 股;
度利润分配 其中中小投资 占出席会议中小 其中中小投资 其中中小投资
预案的议案》 者:9,206,060股 投资者:99.4957% 者:33,710股 者:12,950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98a4a41-23fd-466c-a3e5-4521f290eea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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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4:05│异动快报:福事特(301446)9月18日14点3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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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301446)9月18日14:03触及涨停,报33.98元,涨幅19.99%,领涨工程机械板块。公司主营风电、机械及智能制造概念,
当日相关概念分别上涨0.85%、0.32%、0.26%。资金流向显示,主力与游资净流出合计441.49万元,占比20.49%,散户资金净流入441.5
万元,占总成交额20.49%,显示散户积极参与。近5日资金面呈现净流入态势,市场情绪偏暖。该股为近期热门题材股,但需注意短期
波动风险。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8000179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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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02:43│图解福事特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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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营收达2.56亿元,同比增长14.79%;归母净利润4939.25万元,同比增长25.83%;扣非净利润3696.19
万元,同比增长9.94%。第二季度表现亮眼,单季营收1.51亿元,同比大增33.48%;归母净利润2495.1万元,同比增长18.76%;扣非净
利润2037.57万元,同比增长29.19%。公司资产负债率仅15.06%,财务费用为负241.35万元,投资收益259.7万元,毛利率保持在37.29%
,财务状况稳健,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800002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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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54│福事特(301446):子公司拟收购其子公司湖南福事特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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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拟以478.66万元收购关联自然人刘美圆持有的湖南福事特13%股权,交易完成后湖南福事特将成为江
苏福事特全资子公司。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42807
【5.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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