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38 凯格精机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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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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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100│ 0.6600│ 0.4100│ 0.26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0889│ 13.7768│ 13.5264│ 13.37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2400│ 4.9100│ 3.0900│ 1.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30.00│ 3430.00│ 3430.00│ 343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210.00│ 7210.00│ 7210.00│ 7210.00│
│总股本(万股) │ 10640.00│ 10640.00│ 10640.00│ 1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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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8 17:57 凯格精机(301338):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31 16:20 凯格精机涨10.45%,天风证券二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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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655.83 同比增(%):27.23;净利润(万元):3320.97 同比增(%):2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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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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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835,增加33.8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10333,减少9.2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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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凯格精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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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8-18 解禁数量:721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7.7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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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自动化精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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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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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800│ -0.7630│ -1.1240│ -1.01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5916│ 3.2795│ 3.0983│ 2.942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9.0264│ 9.0267│ 9.0267│ 9.0267│
│营业收入(万元) │ 19655.83│ 85660.20│ 57737.74│ 35939.14│
│利润总额(万元) │ 3657.92│ 7186.34│ 4749.94│ 2933.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320.97│ 7051.62│ 4403.79│ 2749.66│
│净利润增长率(%) │ 208.34│ 34.12│ 5.39│ -21.4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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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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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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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3100│
│2024 │ 0.6600│ 0.4100│ 0.2600│ 0.1000│
│2023 │ 0.4900│ 0.3900│ 0.4600│ 0.1500│
│2022 │ 1.4300│ 1.6700│ 1.0900│ 0.3500│
│2021 │ 1.9700│ 1.5100│ 1.0100│ 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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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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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请问公司最新一期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8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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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你好,董秘,请问英伟达和中芯国际是公司的成交客户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信息可能涉及商业保密条款,未经许可不便披露。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重大客户合作达到披露标准时将及时公告,请以公司公开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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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今年是否会披露中报预告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业板半年度业绩预告属于自愿披露范畴,│
│ │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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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8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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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董秘你好,请问一下公司最新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8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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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产品用于充电宝的生产吗最好举个实例,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产品为锡膏印刷设备、点胶设备、封装设备和柔性自动化设备。其中,锡膏印刷设备、点胶设│
│ │备及柔性自动化设备应用于电子工业制造领域的电子装联环节,一般用到PCB、FPC和电子元器件的地方均会涉及到│
│ │电子装联,下游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航空航天、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行业的生产制造,具│
│ │体产品的应用领域由下游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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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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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7│凯格精机(301338):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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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口凯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
知,其对名称、住所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60622MA36YKYK8Q
名称:南京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750 万元整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0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国良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 3 号 2 栋 216 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相关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的持股情况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f6c53020-b5d3-4006-b989-d918a9a8f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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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凯格精机(30133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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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106,4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21,28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刘丹
咨询电话:0769-38823222-8335
传真电话:0769-22301338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752de771-46e4-4cf5-83f8-07e80a287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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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6│凯格精机(3013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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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贺莉
莉律师、史兴浩律师出席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
、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进行了公告,会议通知中
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
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 2 号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
司还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国良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和
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 76 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4,509,2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275%(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
,10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708%(四舍五入保
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代表共 68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01,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567%。
(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0 项,具体议案和表
决情况如下: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4,34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2%;反对166,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0%;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4,34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2%;反对166,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0%;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74,379,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3%;反对127,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9%;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4,34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2%;反对166,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0%;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74,346,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13%;反对160,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1%;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226,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191%;反对179,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88%;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4,326,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9%;反对179,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5%;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74,34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2%;反对166,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0%;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74,34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42%;反对166,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0%;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 2,229,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70%;反对177,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58%;弃
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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