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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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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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1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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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4900│ 0.3100│ 0.9300│
│每股净资产(元) │ ---│ 13.7137│ 13.8974│ 13.567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5600│ 2.2800│ 6.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606.37│ 5851.37│ 5851.36│ 5851.3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906.72│ 7661.72│ 7661.72│ 7661.72│
│总股本(万股) │ 13513.09│ 13513.09│ 13513.09│ 13513.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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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
│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0 20:01 9月10日维海德发布公告,股东减持60.49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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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5584.92 同比增(%):38.37;净利润(万元):6597.02 同比增(%):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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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3.7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30 除权派息日:2025-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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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941,增加8.7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2818,减少1.4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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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09 解禁数量:4984.90(万股) 占总股本比:36.89(%)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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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清及超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会议麦克风等音视频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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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1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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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5010│ 0.0120│ 0.5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7638│ 4.9629│ 4.649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7.7010│ 7.6855│ 7.6688│
│营业收入(万元) │ ---│ 35584.92│ 19306.61│ 67083.98│
│利润总额(万元) │ ---│ 7267.69│ 4870.19│ 13303.0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6597.02│ 4230.66│ 12430.65│
│净利润增长率(%) │ ---│ 24.69│ 92.94│ 51.2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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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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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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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900│ 0.3100│
│2024 │ 0.9300│ 0.8000│ 0.4800│ 0.1600│
│2023 │ 0.6100│ 0.7600│ 0.4400│ 0.2900│
│2022 │ 2.2000│ 2.0100│ 1.5600│ 0.5800│
│2021 │ 2.8800│ 2.3900│ 1.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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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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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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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维海
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9e0dca23-bb7d-472e-a3fc-c1438e18b1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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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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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
知以电话、微信、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
席董事 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
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全体委员
战略委员会 陈涛 陈涛、李伟强、陈立武
审计委员会 巩启春 巩启春、李伟强、柴亚伟
提名委员会 李伟强 巩启春、李伟强、陈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巩启春 巩启春、李伟强、史立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海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杰文先生、郑永勤先生、马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小慧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由13.17元/股调整为 12.80元/股
。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并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1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12.80元/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
价格进行调整,由 13.17元/股调整为 12.80元/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由符合条件的 10名参与对象以 12.80元/股进行认购。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8a47fbb-a13a-4bac-93bd-5aa27215d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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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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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3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五)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
(六)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5,130,87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5,591
股后的股本134,865,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574,481.8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日。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3742629元
/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3.17-0.3742629=12.80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综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c66cdb9-955f-483b-beff-bad9d8ec369c.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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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1│9月10日维海德发布公告,股东减持60.4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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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公告披露,股东王艳于2025年6月11日至9月10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60.49万股,占总股本0.4476%,减持期间股价微涨0.35%
,截至9月10日收盘报31.29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公司未披露减持目的。根据2025年中报,王艳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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