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317 鑫磊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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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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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2.5000│ 0.3300│ 0.2300│ 0.2500│
│每股净资产(元) │ 9.1752│ 6.6603│ 6.5401│ 6.559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1.6400│ 4.9500│ 3.3600│ 3.5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480.00│ 4480.00│ 4480.00│ 448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239.00│ 11239.00│ 11239.00│ 11239.00│
│总股本(万股) │ 15719.00│ 15719.00│ 15719.00│ 1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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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8 17:18 鑫磊股份(301317):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5 21:05 鑫磊股份(301317)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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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2763.22 同比增(%):-22.78;净利润(万元):39366.36 同比增(%):3015.0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2 除权派息日:2025-05-23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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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893,增加2.50%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5749,减少11.5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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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鑫磊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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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1-19 解禁数量:11239.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1.50(%)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节能、高效空气压缩机、鼓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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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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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150│ -1.0230│ -0.8440│ -0.98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531│ 1.3487│ 1.2596│ 1.279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5786│ 4.5680│ 4.5539│ 4.5539│
│营业收入(万元) │ 12763.22│ 92719.55│ 66012.39│ 50246.78│
│利润总额(万元) │ 46041.32│ 6310.49│ 3317.48│ 4085.5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9366.36│ 5235.62│ 3568.99│ 3876.10│
│净利润增长率(%) │ 3015.05│ -15.43│ -0.67│ 27.5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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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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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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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2.5000│
│2024 │ 0.3300│ 0.2300│ 0.2500│ 0.0800│
│2023 │ 0.4000│ 0.2300│ 0.2000│ 0.1200│
│2022 │ 0.6500│ 0.4800│ 0.3400│ 0.1400│
│2021 │ 0.5100│ 0.4000│ 0.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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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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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半年报怎么未预披露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预约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请以当天披露情况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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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贵公司有没有增持股票的计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无此计划,如涉及相关事项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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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问二季度经营情况和每股大约收益 │
│ │ │
│ │答: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预约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请您 │
│ │届时关注半年报披相关情况,以最终披露情况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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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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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18│鑫磊股份(301317):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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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并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
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映情况,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
公司《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0de2595f-41e5-4c0f-a8a8-80a8d30f7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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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7:16│鑫磊股份(301317):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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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并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
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映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子公
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公司《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9e5d1b5f-60d1-4900-91ed-e7304a8e8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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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20:56│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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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钟佳妤女士,独立董事曹亮亮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88元/股调整为7.59元/
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
年7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0.7845万股,授予价格为7.59元/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32.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
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6505ecfb-6e99-47ae-b15b-b5915b4586a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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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21:05│鑫磊股份(301317)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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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赴港上市,以推进全球化战略和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启动相关筹备工作,具体细节
尚未确定。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18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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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00│鑫磊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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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公司于2024年5月批准2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5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0100031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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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00│鑫磊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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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董事长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公司未按规定履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议和
披露程序,直至一年后才补充审议并披露,违反了相关法规。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0100031108.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5-15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7.60 成交量(万股):2137.36 成交额(万元):84767.5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1458.65│ 17.68│
│机构专用 │ 1397.78│ 763.9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198.80│ 354.97│
│机构专用 │ 1008.33│ 1809.7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921.24│ 536.37│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008.33│ 1809.7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 23.36│ 1289.9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55.83│ 1157.49│
│机构专用 │ 0.00│ 850.75│
│机构专用 │ 0.00│ 801.46│
└───────────────────────────────┴────────────┴────────────┘
●交易日期:2025-05-14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8.62 成交量(万股):2765.63 成交额(万元):111358.1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彭刘杨路证券营业部 │ 2604.50│ 4.26│
│机构专用 │ 1760.27│ 1739.3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松岭路证券营业部 │ 1413.50│ 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 1182.00│ 37.8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 819.34│ 318.69│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