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96 新巨丰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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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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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4400│ 0.3000│ 0.2100│
│每股净资产(元) │ 6.2600│ 6.2879│ 6.0012│ 5.861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5000│ 7.9700│ 5.5000│ 3.8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167.95│ 27167.95│ 27167.95│ 27167.9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832.05│ 14832.05│ 14832.05│ 14832.05│
│总股本(万股) │ 42000.00│ 42000.00│ 42000.00│ 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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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2 18:34 新巨丰(3012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31 16:24 新巨丰(301296):无菌包装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中,与胖东来暂无业务往来(详 │
│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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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5767.76 同比增(%):-18.18;净利润(万元):1312.54 同比增(%):-7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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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3 除权派息日:2025-07-04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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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6540,增加10.7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760,减少10.7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3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巨丰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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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9-02 解禁数量:1713.60(万股) 占总股本比:4.08(%)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3-02 解禁数量:13118.45(万股) 占总股本比:31.23(%)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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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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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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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10│ 1.5280│ 0.7360│ 0.9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926│ 2.2509│ 2.1215│ 2.029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630│ 3.0355│ 3.0540│ 3.0454│
│营业收入(万元) │ 35767.76│ 170624.25│ 124911.54│ 82297.21│
│利润总额(万元) │ 2119.41│ 24251.87│ 15643.92│ 10141.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12.54│ 18384.89│ 12472.64│ 8595.29│
│净利润增长率(%) │ -75.01│ 8.03│ 11.91│ 8.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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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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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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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00│
│2024 │ 0.4400│ 0.3000│ 0.2100│ 0.1300│
│2023 │ 0.4100│ 0.2700│ 0.1900│ 0.1000│
│2022 │ 0.4500│ 0.3300│ 0.2004│ 0.1000│
│2021 │ 0.4400│ 0.3300│ 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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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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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董秘,你好,据悉胖东来正在开发奶制品,请问咱们公司有计划向胖东来提供无菌包装产品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菌包装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中,与胖东来暂无业务往来。公司将│
│ │不断加强客户拓展,逐步提升市场份额。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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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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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34│新巨丰(3012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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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54.55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1.30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5年6月30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5%。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
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签署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01432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东包装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申请的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署了编号为新泰中银司高保2025年0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保证合同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东包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申请的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议 本次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额 担保 后已用担 用担保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度 金额 保额度 额度 担保
率
公司 泰东包装 100% 51.59% 25.00 3.50 13.46 11.54 否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 法定代表人 袁训军
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9823490205222 注册地点 新泰市汶南镇莲花山路72
码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
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状况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83,637,430.84 1,273,726,530.24
负债总额 765,400,991.99 578,766,952.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88,686,176.15 399,194,295.77
流动负债总额 724,885,756.77 534,687,849.6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718,236,438.85 694,959,578.01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 256,565,396.72 1,134,911,291.75
利润总额 29,790,173.37 173,438,700.50
净利润 21,447,212.56 130,062,053.33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信用情况 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主要内容
1、保证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3、债务人: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4、主合同:主合同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HT2500010143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
5、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2、债务人: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新泰中银司授总2025年002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
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
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6、保证额度及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0亿元。
(2)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
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
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
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4.55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1.30亿元(担保涉及外币
贷款按照2025年6月30日汇率折算统计,下同),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2693c372-e81d-43b3-8b35-65c37fe68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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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04│新巨丰(301296):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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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授权管理层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浙商银行济南天
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用
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开
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于浙商银行济南天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已结算完毕且无下一步
使用计划,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
结算账户情况如下: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类别
浙商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451000031012010005812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用结算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 5502018800017991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行 用结算账户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ceee20a-8aea-420c-976e-46a7ba197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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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06│新巨丰(30129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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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56,120股后的416,643,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2,416.53万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4,165,345.04/42
0,000,000*10= 0.575365(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575365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
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56,120股后的416,643,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2,416.53万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56,120股后的416,643,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2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3,356,12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
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均为42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的调整。
另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4,165,345.04/42
0,000,000*10= 0.575365(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57536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徐雅卉
咨询电话:010-8444 7866
传真电话:010-8444 7877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0363e64-c1e6-45e4-bdac-6ca4afb48ee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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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24│新巨丰(301296):无菌包装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中,与胖东来暂无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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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31日丨新巨丰(301296.SZ)于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无菌包装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中,与胖东来暂
无业务往来。公司将不断加强客户拓展,逐步提升市场份额。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4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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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6:24│新巨丰(301296):与胖东来暂无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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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31日丨新巨丰(301296.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无菌包装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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