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290 东星医疗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5300│ 0.3000│ 0.1200│ 0.9800│
│每股净资产(元) │ 21.2860│ 22.1442│ 22.5475│ 22.42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400│ 1.3600│ 0.5400│ 4.3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816.34│ 6816.34│ 6816.38│ 6816.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00.99│ 3200.99│ 3200.96│ 3200.96│
│总股本(万股) │ 10017.33│ 10017.33│ 10017.33│ 10017.33│
├─────────────┴──────────┴──────────┴──────────┴──────────┤
│●最新公告:2025-12-19 16:50 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5 18:51 东星医疗(301290)股东江世华拟减持不超0.9851%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8373.75 同比增(%):-10.21;净利润(万元):-5320.16 同比增(%):-181.1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4 除权派息日:2025-05-1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9582,减少2.3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28,公司股东户数9812,减少3.7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1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东星医疗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2-05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12-29至2026-02-2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98.68万股,占总股本│
│0.99% │
├─────────────────────────────────────────────────────────┤
│●限售解禁:2026-06-01 解禁数量:3144.29(万股) 占总股本比:31.39(%)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以吻合器为代表的外科手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790│ 0.2140│ -0.0860│ 1.26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1766│ 4.0101│ 4.4192│ 4.29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9088│ 16.9335│ 16.9277│ 16.9277│
│营业收入(万元) │ 28373.75│ 18329.23│ 7818.65│ 43546.31│
│利润总额(万元) │ -4309.12│ 3590.84│ 1430.21│ 11506.3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320.16│ 3029.29│ 1206.40│ 9742.48│
│净利润增长率(%) │ -181.13│ -36.47│ -39.35│ 0.2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5300│ 0.3000│ 0.1200│
│2024 │ 0.9800│ 0.6600│ 0.4800│ 0.2000│
│2023 │ 0.9700│ 0.7100│ 0.5000│ 0.1800│
│2022 │ 1.3300│ 1.0200│ 0.7000│ 0.2900│
│2021 │ 1.4700│ 0.9500│ 0.6000│ ---│
└─────────┴───────────┴───────────┴───────────┴───────────┘
【2.互动问答】
┌──────┬──────────────────────────────────────────────────┐
│12-11 │问:请问,截至2025年十二月 1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582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2-11 │问:你好,请问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582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2-11 │问:您好,请问截至12月10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582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2-06 │问:董秘你好:公司自上市三年以来处于破发状态,股价成交低迷,总是自上市回购过自家股票一次,公司持有大│
│ │量现金,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这么好的情况下为何不再次回购自家股票注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
│ │驱动,构建技术优势,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双轮驱动,稳步推进战略实施,为中小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价值回报│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2-02 │问: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812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2-02 │问:请问,截至2025年十一月 28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总数为9,812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1-2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想请教一下,公司在IPO阶段,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其 │
│ │定价主要考虑了该律所的哪些方面因素此外,该律师费用是在与服务方签订合同时就已明确,还是与IPO的最终结 │
│ │果挂钩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市发行律师费用请参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感谢您的关注。 │
├──────┼──────────────────────────────────────────────────┤
│11-25 │问:请问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0,195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1-25 │问:请问,截至2025年十一月 2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0,195名(含信用账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1-21 │问:董秘您好,最为持股近三年的亏损股东,咨询几个问题:1.贵司三年来一直处于破发阶段,俗话说“酒香不怕│
│ │巷子深”如果贵司股东对公司未来有信心,总有措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请问贵司有那些措施来提振投资者;│
│ │2.贵司收购医佳宝的进度如何,年底财务是否能合并报表;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开展投│
│ │资者关系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传递最新动态,努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 │和透明度。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期望。关于收│
│ │购武汉医佳宝的进度,目前武汉医佳宝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尚需一定时间完成,关于年底财务是否│
│ │能合并报表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
│ │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感 │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2-19 16:50│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 12月 19日(星期五)下午 2: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
票工作。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
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12月 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2:30在江
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万世平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8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329,834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2.7621%,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954,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
.382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
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01%。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7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801%。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
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01,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8%;反对22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03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162%;反对227,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50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01,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8%;反对2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434%;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48%;反对208,0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519%;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27,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6%;反对20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24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7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44%;反对202,0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2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097,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9%;反对2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145%;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66%;反对231,0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3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122,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8%;反对20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36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47%;反对205,8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654%;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94bf3183-8d31-4a7c-9c59-403bfad4f646.PDF
─────────┬─────────────────────────────────────────────────
2025-12-19 16:50│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82e9aee0-8117-4927-bb30-d5568e656a78.PDF
─────────┬─────────────────────────────────────────────────
2025-12-05 18:36│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江世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2%,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的 5.1378%)的股东江世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851%,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0%)。
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江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世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
的 5.13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江世华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2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12月 29日至 2026
年 2月 28日)
5、拟减持数量和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8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851%,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自然人股东江世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本人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
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基础上,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
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
公司。如违反上述其他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人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
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项。”
江世华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已于2023年 11月 30日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也于 2025 年 11 月 30日履行完毕。承诺期间,江世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江世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江世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