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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0(金杨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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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210 金杨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8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1100│ 0.6800│ 0.4400│ │每股净资产(元) │ ---│ 22.1667│ 22.0479│ 22.35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5100│ 3.0600│ 2.0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346.39│ 3081.90│ 3081.90│ 3081.9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115.04│ 5163.74│ 5163.74│ 5163.74│ │总股本(万股) │ 11461.43│ 8245.64│ 8245.64│ 8245.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最新公告:2025-07-28 18:24 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29 16:22 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2413.07 同比增(%):26.59;净利润(万元):934.03 同比增(%):-14.4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3.9股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分红:2024-09-30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2-18 除权派息日:2024-12-19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11092,减少6.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11821,增加6.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01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金杨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6-30 解禁数量:1897.35(万股) 占总股本比:16.55(%)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2-31 解禁数量:5217.69(万股) 占总股本比:45.52(%)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8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120│ 1.4630│ 0.68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9381│ 4.8248│ 4.913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6.1138│ 16.1083│ 16.1028│ │营业收入(万元) │ ---│ 32413.07│ 136458.03│ 97947.15│ │利润总额(万元) │ ---│ 1397.18│ 8097.52│ 5199.3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934.03│ 5625.96│ 3660.18│ │净利润增长率(%) │ ---│ -14.49│ -8.07│ -27.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100│ │2024 │ 0.6800│ 0.4400│ 0.3251│ 0.1300│ │2023 │ 0.8500│ 0.7400│ 0.5900│ 0.2200│ │2022 │ 1.7500│ 1.2700│ 0.9100│ 0.4000│ │2021 │ 2.4500│ 1.8000│ ---│ 0.4600│ └─────────┴───────────┴───────────┴───────────┴───────────┘ 【2.互动问答】 ┌──────┬──────────────────────────────────────────────────┐ │08-01 │问:你好董秘,请问7月31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31日主动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 │ │ │册显示,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092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8-01 │问:请问,截至2025年七月 31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31日主动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 │ │ │册显示,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092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7-22 │问:请问,截至2025年七月 18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18日主动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 │ │ │册显示,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821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7-15 │问:请7月1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10日主动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 │ │ │册显示,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06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7-14 │问:请问,截至2025年七月 1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10日主动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 │ │ │册显示,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06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7-28 18:24│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林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73,206,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2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 71,775,9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2.62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430,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 103 人,代表股份 2,056,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94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625,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4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430,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3%。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9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9%;反对 7,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6%;弃权 3,2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5,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6%;反对 7,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弃权 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8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96,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6,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4%;弃权 2,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6,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6%;反对 6,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弃权 2,8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8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侃律师、钱晓波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33e72a0b-e1df-4d50-8e94-0b0e2616de41.PDF ─────────┬───────────────────────────────────────────────── 2025-07-28 18:20│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贵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和说明。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在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刊载了《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 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 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7月 28日下午 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由贵公司董事长杨建林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月 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15:00。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会议公告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 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公告,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7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贵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775,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23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0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30,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3%。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0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206,6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2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0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2,056,27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1%。 (三)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部 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 投票按照会议公告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 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 的最终表决结果,具体结果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195,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49%;反对 7,7 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06%;弃权 3,2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5,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636%;反对 7,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783%;弃权 3,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581%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196,9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7%;反对 6,8 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4%;弃权 2,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6,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266%;反 对 6,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347%;弃权 2,8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386 %。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6f1789b-cb75-4858-b391-3e109ba5e1b1.PDF ─────────┬───────────────────────────────────────────────── 2025-07-11 17:12│金杨股份(3012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杨股份”)于2025年 7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500.00 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股东会审议通过满十二个月后实施。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1.408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8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3,143,471.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27,630.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76,315,840.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 70,000.00 56,826.45 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79,000.00 65,826.4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6,315,840.57 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 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8,051,340.57 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月 31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7月 13日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6 日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 25,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16,805.13万元(不含利息、手续费等)。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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