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95 北路智控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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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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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7900│ 0.5300│ 0.3200│ 1.5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8.2619│ 17.9550│ 18.3527│ 18.01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3700│ 2.9200│ 1.7500│ 8.7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771.23│ 4964.35│ 4964.35│ 4964.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435.75│ 8242.64│ 8242.64│ 8242.64│
│总股本(万股) │ 13206.98│ 13206.98│ 13206.98│ 132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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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10 18:24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18 09:06 北路智控(301195):目前与阿里巴巴暂无合作关系(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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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71061.66 同比增(%):-12.63;净利润(万元):10473.03 同比增(%):-2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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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6.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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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10445,减少1.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30,公司股东户数10576,减少1.4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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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北路智控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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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通过将物联网、数字孪生、软件、人工智能、通信等核心技术深度融合于工业制造全流程,实现人、机、物的全面互联与智能化协同
,最终构建成工业领域的智能化生态系统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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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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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90│ -0.1010│ -0.1460│ 1.11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2212│ 4.9592│ 5.3957│ 5.078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6943│ 11.6564│ 11.6176│ 11.7808│
│营业收入(万元) │ 71061.66│ 46459.24│ 24886.49│ 112926.81│
│利润总额(万元) │ 10861.12│ 7251.99│ 4310.73│ 22129.1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473.03│ 7013.28│ 4193.98│ 20121.23│
│净利润增长率(%) │ -25.38│ -15.65│ 14.64│ -10.5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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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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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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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7900│ 0.5300│ 0.3200│
│2024 │ 1.5400│ 1.0800│ 0.6400│ 0.2800│
│2023 │ 1.7100│ 1.2400│ 0.7600│ 0.3200│
│2022 │ 1.7600│ 1.3600│ 0.8200│ 0.5000│
│2021 │ 2.2400│ 1.5315│ 0.8587│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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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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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问:商用车智能驾驶第一股希迪智驾港股上市,看到北路智控有参股投资,北路的无人驾驶和希迪有何关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股投资的希迪智驾聚焦于地面无人驾驶,如各类露天矿等。我公司聚焦于井工等地│
│ │下矿山的无人驾驶应用。如煤矿,磷矿等。股价波动受市场各类因素影响,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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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尊敬的董秘,麻烦公布一下双十二,股东人数 │
│ │ │
│ │答:北路智控: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最新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
│ │445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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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请介绍一下,公司参股的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于商业航天有哪些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参股公司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爱浦路),其核心网产品广泛│
│ │应用于保密通信、卫星通信等范围,广州爱浦路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爱浦路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信│
│ │息可见于其官网介绍和工商登记。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于商业航天布局尚未披露,请投资者谨慎判断注│
│ │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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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问:您好,截止到2025年12月12日公司最近的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最新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445人,感 │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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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问:董秘您好,据查公司已取得WLL-5,WLL-5(A),WLR-5防爆锂电无轨胶轮车矿用安标证书,请问现在选用谁家的│
│ │底盘进行智用化升级由于此类车型属矿用特殊装备,无需民用造车资质,未来智能驾驶项目全面投产是否包括此类│
│ │车型的底盘研发生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
│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矿山智能驾驶产业化基地项目,重点推进智能驾驶车辆 │
│ │、系统及云控平台等产品的研发与批量化生产。 │
│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业务聚焦于上装智能化系统的研发与集成,暂无底盘生产计划。底盘作为通用性部件,目前仍│
│ │通过对外采购方式获取,公司持续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与优选,以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与竞争力。相关具体信息│
│ │涉及商业合作保密条款,暂不适合公开披露。 │
│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的核心能力建设,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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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问: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057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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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问:您好,请问截至11月底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057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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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尊敬的董秘,公司股价完全失控状态,跑不赢大盘,也跑不赢板块,更加跑不赢同行,是有雷的表现,大股东│
│ │们都忙着减持吗没有任何维护股价的措施,分红也没有,回购也没有,资产并购也没有,新业务拓展也没有,请问│
│ │公司有什么打算!继续破罐子破摔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理解投资者对市值表现的关切,但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情绪等诸多因│
│ │素综合影响。自2022年8月1日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分红,累计现金分红已超2.5亿元,累计回购金额约5000 │
│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专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持续深耕煤矿智能化业务,同时不断拓展其他工业领域的智│
│ │能化市场,例如非煤矿山、化工行业。公司坚持研发投入,以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矿山无人驾驶、AI等│
│ │新型业务的发展。若公司有新重大进展或计划,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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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尊敬的董秘,公司当前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72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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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问:请问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72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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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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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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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
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调整治理结构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
调整,其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 相 应 废 止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48)。
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7月16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秀红
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与民
主表决,选举祝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生效日孰晚者(即2025年11月10日)开始,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祝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
后,祝青先生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原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构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2316fafc-a32f-4579-a7e5-dffd2906c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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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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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
事项,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上午 9:30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于胜利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票
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9,805,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83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9,681,15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8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24,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次
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
召集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
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
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3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
至议案11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
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4d1f1cdf-b53c-4a54-8d00-2a1edd309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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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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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
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59,8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9,68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8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2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63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2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订<股东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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