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121 紫建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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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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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700│ 0.1237│ 0.1170│ 0.0249│ 0.81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7454│ 16.7259│ 16.8213│ 16.8693│ 23.5562│ 23.515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2600│ 0.4300│ 0.7300│ 0.6900│ 0.1500│ 4.8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059.16│ 5059.16│ 5059.16│ 5059.16│ 3635.00│ 3635.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23.44│ 4823.44│ 4823.44│ 4823.44│ 3445.32│ 3445.32│
│总股本(万股) │ 9882.61│ 9882.61│ 9882.61│ 9882.61│ 7080.32│ 70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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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8 18:56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5 23:59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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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33303.91 同比增(%):42.63;净利润(万元):-435.52 同比增(%):-2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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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2634,减少1.25%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1472,减少9.2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0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紫建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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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朱传钦 截至2025-12-19累计质押股数:110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18% 占其持股比: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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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8-10 解禁数量:4709.70(万股) 占总股本比:47.66(%) 解禁原因:首发、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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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兴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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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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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5180│ 0.5490│ 0.1920│ 0.5530│ 0.7560│ 2.0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3145│ 3.3041│ 3.4298│ 3.4231│ 4.8482│ 4.813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5854│ 12.5659│ 12.5659│ 12.6173│ 17.9421│ 17.9350│
│营业收入(万元) │ 33303.91│ 132521.13│ 94478.56│ 54804.31│ 23350.15│ 114496.65│
│利润总额(万元) │ 135.28│ -1034.91│ 440.79│ 122.34│ -256.89│ 7827.5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35.52│ 724.76│ 1213.20│ 1147.16│ 243.13│ 8020.1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79.13│ -90.96│ -77.52│ -46.53│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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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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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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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400│
│2025 │ 0.0700│ 0.1237│ 0.1170│ 0.0249│
│2024 │ 0.8100│ 0.5491│ 0.2181│ 0.1555│
│2023 │ 0.3300│ -0.0600│ -0.1500│ -0.0200│
│2022 │ 0.7300│ 0.9700│ 0.7900│ 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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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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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问: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0.59%,但短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合计占比也高达27.43%,且均│
│ │高于同行业均值。请问董秘,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维持较高有息负债承担财务费用的原因是什么│
│ │是否表明账面资金已被公司股东等挪用或根本不存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货币资金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门账户,并按照法律法│
│ │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信息披露。公司充分借助当前短期借款利率较低的金融政策,│
│ │向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融资安排,保持一定额度的有息负债,用于满足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
│ │经营管理和业务正常开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05 │问:董秘您好,公司2025年营收增15.74%但净利降90.96%,扣非为负,核心产品毛利率降超10个百分点,请说明原│
│ │因及持续性。此外,收购宁波启象形成商誉2.97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187%,但并表净利仅3428万元,请解释数据│
│ │差异原因、承诺核算依据及商誉减值测试合理性。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波动,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和项目投入、基地产能爬坡尚未充分释│
│ │放及原材料成本上涨三重因素叠加所致。公司短期利润承压为巩固技术竞争优势、拓展市场合作项目以及未来发展│
│ │空间创造有利条件。宁波启象在2025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扣非后的净利润达到7,511.23万元,公司与您关注的可比│
│ │数据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对宁波启象的持股比例(51%)和合并期间不同(自2025年8月起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围)所致。宁波启象2025年度已超额完成当期业绩承诺,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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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问:2025年,公司商誉达到总资产的9.43%,但商誉减值准备只有0.00%,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
│ │的可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度商誉是基于收购宁波启象产生的。宁波启象2025年度经营状况良好,当期│
│ │的业绩承诺超额完成,未来盈利能力强劲,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减值测试中采用│
│ │的关键假设及参数合理,未发现通过商誉减值刻意调节利润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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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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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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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92号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
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刊登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
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
3.公司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
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了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名,持有公司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4.100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
7 名,持有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
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 3、4、5、6,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c00dadb-74bb-4045-870d-971a805b1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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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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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
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3,146,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60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家维律师、陈诗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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