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66 万事利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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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0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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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000│ 0.0600│ 0.19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5789│ 3.6619│ 3.586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8000│ 1.6700│ 5.3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8878.66│ 18878.66│ 18878.66│ 18878.6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613.65│ 5.35│ 5.35│ 5.35│
│总股本(万股) │ 23492.31│ 18884.02│ 18884.02│ 18884.0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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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8 18:16 万事利(3010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30 06:35 万事利(301066)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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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6065.71 同比增(%):8.29;净利润(万元):1902.65 同比增(%):-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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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0.5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1.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28 除权派息日:2025-04-29 │
│●增发:2025-07-09 通过非公开发行4608.2949万股 发行价:13.020元 增发上市日:2025-08-01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
│金的发行对象为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革等共计17名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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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5603,增加23.9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2592,减少10.7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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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万事利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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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02 解禁数量:4454.69(万股) 占总股本比:18.96(%)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2-01 解禁数量:153.61(万股) 占总股本比:0.65(%)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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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丝绸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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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01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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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400│ -0.1890│ 0.34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4485│ 1.5225│ 1.462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1126│ 1.1273│ 1.1124│
│营业收入(万元) │ ---│ 36065.71│ 17843.03│ 66797.84│
│利润总额(万元) │ ---│ 2014.75│ 1234.70│ 3805.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902.65│ 1141.68│ 3510.62│
│净利润增长率(%) │ ---│ -21.08│ -12.95│ 1.0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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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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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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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1000│ 0.0600│
│2024 │ 0.1900│ 0.1500│ 0.1300│ 0.0700│
│2023 │ 0.1900│ 0.1300│ 0.0800│ 0.0500│
│2022 │ -0.0100│ 0.0800│ 0.0300│ 0.0200│
│2021 │ 0.3300│ 0.5000│ 0.36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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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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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贵司的人工智能专项项目现在是怎么样的一个计划呢是一个什么样的计划呢预计什么时候开始投入建设以及完│
│ │工建设完成后达到多大的产量规模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通过建设生产与办公场地、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产线,│
│ │新增约1,000万米数码印花产能,用于生产丝巾、自有品牌服装、家纺、丝绸面料、数码印花加工等产品及服务, │
│ │以扩大公司自产能力和产能规模。 │
├──────┼──────────────────────────────────────────────────┤
│09-10 │问:截止到2025年9月5号,贵公司又进入了布林顿下轨超卖阶段了,贵司的股价在7-8月创业板大盘大涨百分之30 │
│ │多的时候,也是没被市场认可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也是没后续动作,公司会通过回购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嘛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重大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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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2025年度粤港澳全运会11月份开始了,贵司在全运会有什么新的突破吗届时会作为颁奖等系列的安排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目前公司未参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相关的颁奖活动。 │
├──────┼──────────────────────────────────────────────────┤
│08-20 │问:贵公司在大盘连续创造新高的情况下持续流出,而且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净流出了,公司是不是存在应披露而│
│ │未披露的问题呢而且贵司募集的资金,除开支付了先行的投入后并没有其它动作了,而且还进行了不少的大额存款│
│ │。这操作太说不过去了吧。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二级市场股价的涨跌│
│ │受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股市有风险,请理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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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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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16│万事利(3010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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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9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天城路 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座 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1,560,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指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232,534,411 股,下同)的 52.27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9 人,
代表股份 117,893,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3,667,1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02 人,代表公司股份 3,667,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0%。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1,480,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3%;反对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弃权 25,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17%;反对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53%
;弃权 25,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121,493,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对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弃权 12,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790%;反对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53%
;弃权 12,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8%。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旭楠、胡嘉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43b10ac2-ffd0-40be-938c-1f276b835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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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16│万事利(301066):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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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8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8日下午 14:30在杭州市天城路 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座 2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8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8日 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8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2. 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秘书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
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
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7,893,049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
99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667,14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1,560,19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276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
本所律师,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3.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4.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5.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各项议案的通过情
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1,480,3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弃权 25,7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121,493,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弃权 12,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表决结果:通过(特别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3cea7cb4-0a44-43e3-9332-268c45ba1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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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03│万事利(3010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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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贷款概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于 2024 年 1 月 11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5.7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主要用于“万
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提供信用担保、由智
能科技自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具体以最终合作银行实际审批通过方案为准,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3)、《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二、项目贷款进展情况
2024 年 3月 14 日,智能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C330618500ZGDB2
024N00E),以智能科技名下位于杭州市钱塘区经七路以西东海横直河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
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陆拾叁万元整,抵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2月 7日至 2036 年 2月 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4-004)。
近日,智能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补充协议》,由于智能科技需办理不动产权证,双方一致同意
将《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财产”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工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甲方与乙方于 2024年 03月 14日签署了编号为 HTC330618500ZGDB2024N00E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办理了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临
江街道经七路 3333 号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权证书号码: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2632 号,不动产登记
证明编号为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 0082079号,担保责任的最高债权额为 12363 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 2024 年 02 月 07
日至 2036 年 02 月 07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现由于甲方需办理不动产权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财产”由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以及在建工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抵押财产清单中“抵押
财产的价值”由 12363 万元变更为 31159 万元;(2)第二条第二款中“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由 12363万元变更
为 31159 万元;
(3)抵押物清单变更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由土地和在建工程变更为工业用地/非住宅。
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以最新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为准。
面积或数量变更为土地使用权面积 61303.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3302.54 平方米。
抵押财产的价值变更为 31159 万元(其中建筑物价值 26524 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 4635 万元)。
备注变更为最高债权额为 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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