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59 金三江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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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000│ 0.3300│ 0.2300│ 0.1300│ 0.0700│ 0.23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338│ 2.7326│ 2.6430│ 2.5275│ 2.6276│ 2.551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5300│ 12.6600│ 8.9200│ 5.1900│ 2.5800│ 9.3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651.04│ 20651.04│ 20673.70│ 20673.70│ 20673.70│ 20673.7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464.36│ 2464.36│ 2441.70│ 2441.70│ 2441.70│ 2441.70│
│总股本(万股) │ 23115.40│ 23115.40│ 23115.40│ 23115.40│ 23115.40│ 23115.40│
├─────────┴───────┴───────┴───────┴───────┴───────┴───────┤
│●最新公告:2026-05-21 19:52 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08 18:38 金三江(301059)2026年5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3164.81 同比增(%):20.98;净利润(万元):2268.57 同比增(%):47.0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7 除权派息日:2026-05-28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4063,增加35.5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0373,增加11.2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06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金三江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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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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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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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150│ 0.3820│ 0.3210│ 0.1900│ 0.0840│ 0.43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9413│ 0.8432│ 0.7817│ 0.6847│ 0.7868│ 0.720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638│ 0.7654│ 0.7840│ 0.7933│ 0.7875│ 0.7790│
│营业收入(万元) │ 13164.81│ 44814.86│ 32243.96│ 20007.97│ 10882.21│ 38554.95│
│利润总额(万元) │ 2621.01│ 8767.76│ 6219.71│ 3506.20│ 1807.24│ 6058.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268.57│ 7638.89│ 5325.37│ 3083.52│ 1542.63│ 5337.9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7.06│ 43.11│ 41.35│ 31.4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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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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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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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000│
│2025 │ 0.3300│ 0.2300│ 0.1300│ 0.0700│
│2024 │ 0.2300│ 0.1600│ 0.1000│ 0.0600│
│2023 │ 0.1500│ 0.1000│ 0.0800│ 0.0600│
│2022 │ 0.2900│ 0.2000│ 0.13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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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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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董秘您好,公司可转债已获核准注册,请问公司可转债什么时候发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正在有序推进可转债项目,具体发行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
│ │您的关注! │
├──────┼──────────────────────────────────────────────────┤
│05-06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可转债什么时候发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正在有序推进可转债,具体发行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
│ │关注! │
├──────┼──────────────────────────────────────────────────┤
│05-06 │问:请问公司的二氧化硅产品是否可以用来生产光纤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我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牙膏│
│ │领域,属于精细化工新材料。同时公司近几年不断向食品和药品、高端工业(PE蓄电池隔板、硅橡胶等)、高性能│
│ │轮胎、抛光液等领域拓展。感谢您的关注! │
├──────┼──────────────────────────────────────────────────┤
│05-06 │问:请问公司发行可转债,大股东是否打算参与配售如果参与配售的话,锁定期是多少时间公司转股初始转股票价│
│ │格是按那个募集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的具体价格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 │执行。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承诺自认购之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
│ │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 │
│ │格将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届时请关注公司公告│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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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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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2│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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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金三江(肇庆)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081,92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
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1,922 股后的 230,072,078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6,014,415.6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 46,014,415.60 元=230,072,078 股×0.2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0638 元/股计算(保
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90638 元/股=46,014,415.60 元/231,154,00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638 元/股。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230,072,078 股(公
司总股本 231,154,000 剔除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1,081,9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46,014,415.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使用回购
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致使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81,922.00股后的230,072,0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
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0 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
2 08*****872 广州赛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619 赵国法
4 03*****069 任振雪
5 08*****663 广州赛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 46,014,415.60 元=230,072,078 股×0.2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0638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90638 元/股=46,014,415.60 元/231,154,00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638 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肇庆高新创业路 15 号
咨询联系人:任志霞
咨询电话:0758-3681267
传真电话:0758-3623858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4ad4d1f-78cd-4e31-9438-dadf80f10ec6.PDF
─────────┬─────────────────────────────────────────────────
2026-05-18 18:24│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
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通过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4:30在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肇庆高新区创业路 15号)举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1日。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85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66,175,639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2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 8名,所持具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165,219,969 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1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
5,67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4%。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规则》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下列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关于确认内部董事赵国法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2《关于确认内部董事任振雪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3《关于确认内部董事王宪伟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4《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孙东方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5《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齐珺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6《关于确认离任董事吴卓瑜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07《关于确认离任独立董事相建强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08《关于确认离任独立董事饶品贵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就上述议案中的 6.01、6.02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cb9ddac-2ee7-480f-9576-fd890f814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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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4│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cdf3d7a-6c86-4374-ad10-0e6d9f1b3e21.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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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金三江(301059)2026年5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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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采用网络
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投资者网上提问,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1、董事、总经理任振
雪,2、独立董事齐珺,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建栋,4、董事会秘书任志霞。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08/1225286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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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6:55│金三江(301059)2026年一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应收账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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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双双增长,分别同比上升20.98%和47.06%。毛利率提升至38.47%,净利率达17.23%,
经营质量明显改善。然而,应收账款同比激增41.96%,占利润比例较高,需关注回款风险。公司历史ROIC表现稳健,三费占比有所上升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改善,整体业绩向好但资金周转效率需警惕。...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2800022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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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8:18│金三江(301059)发布一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2268.57万元,增长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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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金三江(301059.SZ)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同比增长2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268.57万元,同比增长4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14.58万元,同比增长46.05%。基
本每股收益为0.1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434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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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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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 5732.40│ 762.04│ 26.61│ 0.00│ 5759.01│
│2026-05-20 │ 5961.37│ 9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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