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16 雷尔伟 更新日期:2025-09-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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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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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300│ 0.0200│ 0.4300│ 0.3500│
│每股净资产(元) │ 4.4967│ 6.7306│ 6.7031│ 6.556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9200│ 1.4100│ 6.5600│ 5.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715.02│ 14721.44│ 4660.85│ 7176.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24.98│ 878.56│ 10939.15│ 8424.00│
│总股本(万股) │ 21840.00│ 15600.00│ 15600.00│ 1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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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19:26 雷尔伟(3010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7 06:34 雷尔伟(301016)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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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505.61 同比增(%):10.15;净利润(万元):2917.06 同比增(%):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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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29 除权派息日: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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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651,减少5.8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504,增加22.7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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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雷尔伟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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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各类型轨道车辆车体部件及转向架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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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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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20│ -0.1280│ 0.2840│ 0.1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074│ 2.8270│ 2.8033│ 2.701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4937│ 2.4912│ 2.4912│ 2.4774│
│营业收入(万元) │ 16505.61│ 4394.95│ 36602.79│ 23845.69│
│利润总额(万元) │ 3474.91│ 489.05│ 7846.29│ 5355.5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917.06│ 368.68│ 6725.24│ 4616.03│
│净利润增长率(%) │ 3.21│ -16.24│ 24.02│ 20.7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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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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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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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1300│ 0.0200│
│2024 │ 0.4300│ 0.3500│ 0.1300│ 0.0300│
│2023 │ 0.3500│ 0.3200│ 0.1500│ 0.0400│
│2022 │ 0.7600│ 0.5500│ 0.3700│ 0.1704│
│2021 │ 1.2100│ 1.0900│ 0.6700│ 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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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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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您好,请问雷尔伟有ST风险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中“第十章 退市”的相关 │
│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2024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不存在ST风险。1、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定期报告 │
│ │,全体董事均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66亿元,利润总额、净利润、扣 │
│ │非后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3、公司按规定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 │
│ │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 │告》;4、公司按各项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制定和修订适合公司发展运营和管理的各项制度;5、公司2024│
│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
│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详见已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6、截至2025年9月3日│
│ │收盘,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收盘市值、累计成交量等均未触及ST风险指标;7、公司目前生产经 │
│ │营一切正常。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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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请问公司实控人刘俊还是公司的高管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担任高管,公司高管名单详见信息披露文件。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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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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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6│雷尔伟(3010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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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cc5a91b-84e0-49c5-9fc0-5a3602424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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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6│雷尔伟(3010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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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
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21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冲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3人,代表股份159,774,81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7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同意159,762,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1%;
反对12,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8%;弃权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2、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159,760,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8%;
反对13,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4%;弃权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8%。2.02 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同意159,761,0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4%;
反对12,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8%;弃权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8%。2.03 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59,760,0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8%;
反对13,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5%;弃权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8%。2.04 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59,759,2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3%;
反对12,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8%;弃权3,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0%。2.05 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159,759,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7%;
反对12,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2,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2.06 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159,760,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8%;
反对12,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8%;弃权2,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2.07 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159,760,2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9%;
反对12,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8%;弃权2,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2.08 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159,759,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7%;
反对12,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2,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2.09 通过《修订<董监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同意159,750,5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48%;
反对2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5%;弃权1,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7%。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
决结果。
经查验,议案1、议案2.01和议案2.0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08fc291-54aa-412e-88d6-2c1d42230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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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13│雷尔伟(301016):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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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持有公司 5,152,000股股份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博科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79%)。本次以
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南京博科企 合计持有股份 5,152,000 2.3590% 5,152,000 2.3590%
业管理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52,000 2.3590% 5,152,000 2.3590%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博科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博科有限合伙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
3、股东博科有限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特定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c0f56a51-0cd8-40b0-b941-2a860171425c.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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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06:34│雷尔伟(301016)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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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2025年中报显示,营收1.65亿元,同比增10.15%;归母净利润2917.06万元,同比增3.21%,但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下滑8.53
%、6.33%,三费占比同比减少32.92%。应收账款达归母净利润的266.92%,需关注回款风险。货币资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分别下
降42.71%、81.36%,主因2024年权益分派及理财投入。ROIC去年为6.56%,资本回报一般,历史中位数为20.72%,整体财务表现尚可但
承压。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7000097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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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02:10│图解雷尔伟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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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达1.65亿元,同比增长10.15%;归母净利润2917.06万元,同比增3.21%;扣非净利润2531.6
9万元,同比增长19.08%。第二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13.1%;归母净利润2548.38万元,同比增长6.79%;扣非净利润23
43.2万元,同比增长16.85%。公司负债率仅14.45%,财务费用为负96.9万元,投资收益407.53万元,毛利率保持在38.76%,经营质量持
续向好。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600003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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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03│雷尔伟:7月22日高管纪益根减持股份合计12万股
─────────┴─────────────────────────────────────────────────
雷尔伟(301016)董事纪益根于7月22日减持公司股份12万股,占总股本0.0549%,当日股价上涨7.02%至18.29元。近5日融资净流
入796.06万元,融券余额未变。该公司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2300038501.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4-08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10.28 成交量(万股):6652.82 成交额(万元):173194.39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3126.96│ 3017.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3024.19│ 2831.37│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 2468.67│ 2563.56│
│机构专用 │ 2122.65│ 2762.89│
│机构专用 │ 2012.28│ 1879.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3126.96│ 3017.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3024.19│ 2831.37│
│机构专用 │ 2122.65│ 2762.89│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 2468.67│ 2563.56│
│机构专用 │ 2012.28│ 1879.00│
└───────────────────────────────┴────────────┴────────────┘
●交易日期:2025-04-03 信息类型: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20.02 成交量(万股):2056.65 成交额(万元):52282.67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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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3020.60│ 0.0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3004.86│ 14.80│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 2109.37│ 0.00│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 1770.39│ 0.00│
│机构专用 │ 1381.95│ 7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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