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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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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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200│ 0.0700│ 0.0400│ 0.2900│
│每股净资产(元) │ 2.4063│ 2.3582│ 3.2426│ 3.25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0000│ 3.0600│ 1.3600│ 9.3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8941.27│ 28941.27│ 20053.20│ 20053.2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922.73│ 16922.73│ 12706.80│ 12706.80│
│总股本(万股) │ 45864.00│ 45864.00│ 32760.00│ 3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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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18 18:30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18 21:03 中洲特材:12月17日高管冯明明减持股份合计32.1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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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68826.84 同比增(%):-14.73;净利润(万元):5383.78 同比增(%):-26.0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 股权登记日:2025-06-06 除权派息日:2025-06-09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49271,减少0.0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28,公司股东户数49275,减少2.7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中洲特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1-10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12-01至2026-02-2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560.33万股, │
│占总股本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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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耐腐蚀、耐高温、耐磨损、抗冲击的高温耐蚀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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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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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50│ -0.0650│ -0.0520│ 0.18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109│ 1.0896│ 1.4686│ 1.480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438│ 0.1438│ 0.5931│ 0.6013│
│营业收入(万元) │ 68826.84│ 45283.43│ 21006.11│ 107564.89│
│利润总额(万元) │ 6096.21│ 3593.58│ 1529.19│ 10602.6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383.78│ 3266.44│ 1292.18│ 9547.17│
│净利润增长率(%) │ -26.04│ -31.04│ -15.49│ 15.6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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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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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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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200│ 0.0700│ 0.0400│
│2024 │ 0.2900│ 0.1600│ 0.1000│ 0.0500│
│2023 │ 0.2500│ 0.2400│ 0.2100│ 0.0900│
│2022 │ 0.3400│ 0.2500│ 0.1600│ 0.0800│
│2021 │ 0.3200│ 0.2212│ 0.1790│ 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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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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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问:请问公司产品是否运用于航天领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及主要应用领域信息请以最新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12-15 │问:传闻2026年贵司有87亿订单待交付,是否属实。如果不方便直接回复,请将贵司2026年待交付订单以方便的语│
│ │言回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以上传闻不实。感谢您的关注。 │
├──────┼──────────────────────────────────────────────────┤
│12-11 │问:请问截止 2025 年 12 月 10 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10日│
│ │公司股东户数为49,271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2-02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28日│
│ │公司股东户数为49,275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1-26 │问:请问贵公司二期工程投产进度如何为何业绩连续下跌贵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为何屡次减持股份他是否有│
│ │能力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二期工程已经投产,具体产量数据及经营情况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
├──────┼──────────────────────────────────────────────────┤
│11-26 │问:为什么董事长带头减持公司股票,公司有什么未披的信息吗公司股价从高点连续下跌20块左右,如何维护公司│
│ │股价稳定和投资价值公司都做了什么采取了什么措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受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
│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持续专注主业,提质增效,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感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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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你好,请问公司有生产3D打印材料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涵盖高温合金3D打印粉末,目前占公司营收比例较小。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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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咱公司最近有什么内部大变动吗或者合作大变动,要不然股票一直下跌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受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严格遵照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
│ │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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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问:请问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20日│
│ │公司股东户数为50,659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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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问: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20日│
│ │公司股东户数为50,659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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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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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30│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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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合计持有上海中洲特种合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 183,455,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
倍。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997,1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计划自
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5,603,300 股(含本
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
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455,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
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092,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000,000 股)
的 43.41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冯明明 合计持有股份 42,381,000 35.31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381,000 35.3175
上海盾佳 合计持有股份 9,711,000 8.09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11,000 8.0925
合计持有股份 52,092,000 43.4100
自 2021 年 4月 8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后,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东增持/减持等
原因,导致上述主体拥有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交易当时均 占当时总 说明
(股) 价(元/股) 股本比例
冯明明 2021 年年度 2022/7/6 12,714,3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3股
集中竞价增持 2022/7/8- 156,100 16.01 0.1001% 资金来源:
2022/7/12 自有资金
2022 年年度 2023/6/15 27,625,7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5股
集中竞价增持 2024/1/23- 284,700 10.32 0.1217% 资金来源:
2024/2/21 自有资金
2023 年年度 2024/7/18 33,264,72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2024 年年度 2025/6/9 46,570,608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5/12/2- 4,165,436 19.43 0.9082% -
2025/12/17
上海盾佳 2021 年年度 2022/7/6 2,913,3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3股
2022 年年度 2023/6/15 6,312,15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5股
2023 年年度 2024/7/18 7,574,58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4/12/30 3,165,700 9.09 0.9663% -
-2025/2/26
2024 年年度 2025/6/9 9,338,132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5/8/29- 4,568,100 19.27 0.9960% -
2025/9/25
大宗交易减持 2025/8/29- 3,491,112 17.39 0.7612% -
2025/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455,9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8,640,000 股)
的 40.00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冯明明 合计持有股份 158,831,692 34.63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83,846 7.97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247,846 26.6544
上海盾佳 合计持有股份 24,624,250 5.36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24,250 5.36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3,455,942 40.0000
注:1、以上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明明先生严格遵守了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冯明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2、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3、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c14fe1a1-62a8-46bf-8bda-20e9396d5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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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30│中洲特材(3009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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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26ee33b8-2d9c-4dd7-9016-afaf9729c999.PDF
─────────┬─────────────────────────────────────────────────
2025-11-14 18:58│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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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参加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
董事会决议公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
知》”)、《公司章程》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了《董事会
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及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
上述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登记手续、公司联系地址与联系人、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在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持
股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证信”)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8人,代表股份256,988,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5,904,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2人,代
表股份11,08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11,314,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0,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2人,代表股份11,084,29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8%。
经查验,上述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资格均合法有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
构深圳证信验证其身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部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信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统计表。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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