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59 线上线下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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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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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1400│ 0.0400│ 0.1300│ 0.1300│ 0.3800│
│每股净资产(元) │ 13.7514│ 13.7781│ 13.9579│ 14.0476│ 14.4210│ 14.63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1900│ -0.9700│ 0.3100│ 0.9300│ 0.8900│ 2.5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232.82│ 5232.82│ 5235.52│ 5235.52│ 5227.52│ 5235.5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803.96│ 2803.96│ 2801.26│ 2801.26│ 2809.26│ 2801.26│
│总股本(万股) │ 8036.78│ 8036.78│ 8036.78│ 8036.78│ 8036.78│ 8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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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1 19:12 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4 18:48 线上线下(300959)2026年5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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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202.89 同比增(%):-47.02;净利润(万元):-214.93 同比增(%):-120.8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10,公司股东户数16793,增加1.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4557,减少13.3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2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线上线下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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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09-29累计质押股数:1070.62万股 占总股本比:13.32% 占其持股比│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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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移动信息服务;数字营销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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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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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310│ 0.8380│ 0.0550│ -0.2280│ -0.1290│ 1.5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6946│ 2.7214│ 2.9031│ 2.9929│ 3.3152│ 3.187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0043│ 10.0043│ 10.0043│ 10.0043│ 10.0553│ 10.0553│
│营业收入(万元) │ 10202.89│ 57842.73│ 46975.94│ 33369.61│ 19258.04│ 113560.03│
│利润总额(万元) │ -333.06│ 342.68│ 507.87│ 1613.17│ 1303.50│ 3763.8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14.93│ -1094.26│ 350.64│ 1071.89│ 1029.99│ 3045.9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20.87│ -135.93│ -72.05│ 401.89│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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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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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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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300│
│2025 │ -0.1400│ 0.0400│ 0.1300│ 0.1300│
│2024 │ 0.3800│ 0.1500│ 0.0300│ -0.0500│
│2023 │ 0.3300│ 0.3600│ 0.2800│ 0.1600│
│2022 │ 0.6300│ 0.5300│ 0.35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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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5-20 │问:查看了前期公告的第二期股权交易是2026年6月31日之前,请问这个交期会如期进行吗,因为目前股价比第一 │
│ │期交易时涨了不少,请问深蕾方的资金准备充分吗交易会不会延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2025年6月26日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峻茂”) │
│ │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1.2后续股份转让及担保措施 │
│ │中第(1)条相关约定“……于2026年6月30日前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2026年内其他时间,甲方将第二期标的股份转│
│ │让给乙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26年5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深蕾科技与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签署了《第二期股份转让协议》,汪坤、门庆│
│ │娟、无锡峻茂拟向深蕾科技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8,029,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9%(以下简称“本│
│ │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解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 │
│ │份质押、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 │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投│
│ │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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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请问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
│ │融券信用账户),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的公司在册股东人数为14,55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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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请问公司截止4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
│ │融券信用账户),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10日的公司在册股东人数为16,793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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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董秘您好,1、原实控人承诺两年营收合计10亿净利2000万,首期营收5.78亿净利亏损,请问补偿何时执行2、│
│ │公司曾因收入确认违规收警示函,本期数字营销业务是否已彻底整改合规3、年末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是否存在 │
│ │调节利润嫌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根据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于2025年6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4.4条、4.5条、4.6条,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
│ │司现有业务2025年度和2026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0,000万元,归属于母 │
│ │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低于承诺金 │
│ │额的,差额部分由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现 │
│ │有业务合计承诺的营业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现有业务合计实现的营业收入)*1%。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实现净利润│
│ │低于承诺的净利润的,则由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以│
│ │下公式计算:补偿金额=现有业务合计承诺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前述补偿应于上市公司2026年年│
│ │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完成。2、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 │
│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
│ │生。且公司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
│ │司稳健、高质量发展。3、公司转让福建云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是公司结合自身管理成本、云赢文化的业│
│ │务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讨、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策,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审│
│ │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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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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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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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
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6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厦A区4层4A11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0,367,8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598,900股,该回购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
公司股东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于 2025 年 6月 26日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
放弃协议》约定,放弃其合计持有 32,118,60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述 32,118,605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780,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62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股份10,706,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4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所持股份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66%。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0.1566%。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2.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3.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5.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295%;反对 4,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7.审议通过了《薪酬管
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0,77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635%;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2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杰、顾慧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46596b-5f12-4a32-8622-5be56a2d6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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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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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不
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
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 6
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厦 A区 4层 4A11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记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1人,代表股
份 10,706,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83%。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46 人,代表股份 7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66%。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6人,代表股份 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三)根据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清
点,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就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五)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薪酬管理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ad94111-789e-4877-9734-fbefbd757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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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线上线下(3009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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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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