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28 华安鑫创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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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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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800│ -0.2768│ -0.9500│ -0.4900│
│每股净资产(元) │ 13.9414│ 14.1504│ 14.4096│ 14.838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3500│ -1.9400│ -6.3600│ -3.2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358.65│ 5301.31│ 5301.31│ 5301.3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41.35│ 2698.69│ 2698.69│ 2698.69│
│总股本(万股) │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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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19:18 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9 22:36 华安鑫创(300928):股东张龙、肖炎拟减持合计不超2.93%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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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1943.14 同比增(%):-2.62;净利润(万元):-3802.09 同比增(%):-3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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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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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9302,增加5.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854,增加1.0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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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华安鑫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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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8-29公告,5%以上股东、董事2025-09-22至2025-12-2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31.74万股,占总 │
│股本2.90% │
│●拟减持:2025-08-29公告,副总经理2025-09-22至2025-12-21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62万股,占总股本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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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中控和液晶仪表等座舱电子产品的核心显示器件定制选型、软件系统开发及配套器件的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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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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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30│ -0.2970│ -1.6800│ -0.7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6051│ 0.8036│ 1.0804│ 1.537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0023│ 12.0023│ 12.0023│ 12.0023│
│营业收入(万元) │ 41943.14│ 19212.36│ 103476.33│ 69646.32│
│利润总额(万元) │ -5001.04│ -2802.22│ -9310.97│ -4787.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802.09│ -2214.32│ -7605.74│ -3952.52│
│净利润增长率(%) │ -34.83│ -128.04│ -88.08│ -344.3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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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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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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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800│ -0.2768│
│2024 │ -0.9500│ -0.4900│ -0.3500│ -0.1214│
│2023 │ -0.5100│ -0.1100│ 0.0100│ 0.0720│
│2022 │ 0.5800│ 0.5000│ 0.3200│ 0.0685│
│2021 │ 0.6800│ 0.4900│ 0.3000│ 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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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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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在机器人领域有无技术储备或投资等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技术和市场发展,并积极与合作伙伴开展战略合作,联合推动AI│
│ │技术在汽车、低空及机器人场景的融合应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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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请问一下子公司华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固态电池方面的研究与产品供应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股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动力电池│
│ │的整体方案设计与生产。该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固态电池的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技术,并开展固态电池相关产品的│
│ │实验与制造工作,同时深入研究固态电池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形态。目前,该公司经营有序,持续与客户进行│
│ │技术交流与对接。鉴于相关业务尚处早期阶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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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子公司华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固态电池方面有研究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股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动力电池│
│ │的整体方案设计与生产。该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固态电池的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技术,并开展固态电池相关产品的│
│ │实验与制造工作,同时深入研究固态电池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形态。目前,该公司经营有序,持续与客户进行│
│ │技术交流与对接。鉴于相关业务尚处早期阶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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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子公司华安鑫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固态电池方面有布局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股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动力电池│
│ │的整体方案设计与生产。该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固态电池的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技术,并开展固态电池相关产品的│
│ │实验与制造工作,同时深入研究固态电池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形态。目前,该公司经营有序,持续与客户进行│
│ │技术交流与对接。鉴于相关业务尚处早期阶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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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华安鑫创(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锂电池领域,为客户提供一│
│ │站式锂电池管理系统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科技型创新企业。公司在新能源固态电池方面有研究或产品应用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参股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动力电池│
│ │的整体方案设计与生产。该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固态电池的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技术,并开展固态电池相关产品的│
│ │实验与制造工作,同时深入研究固态电池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形态。目前,该公司经营有序,持续与客户进行│
│ │技术交流与对接。鉴于相关业务尚处早期阶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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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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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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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81f4197-80b0-4aed-a4a3-13290ecec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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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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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A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591,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989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334,1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6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1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9
%。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8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74%;反对5,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7,570,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16%;反对6,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7,570,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16%;反对6,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70,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16%;反对6,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83%。
2.04、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6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38%;反对7,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
2.05、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表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68,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7%;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91%;反对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9%;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
2.06、审议通过《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6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38%;反对7,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6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38%;反对7,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
2.0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7,56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38%;反对7,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黄彦宇律师、郑超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00aa04b3-6e6c-4401-bbe8-7cc97d509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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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1: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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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的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 别提示:
1本、公持司有及华董安事鑫会创全控体股成(员北保京证)公股告份内有容限与公信司息(披以露下义简务称人“提公供司的”
信或息“一本致公。司”)股份 10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 %)的副总经理张龙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2 日至 2025 年12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下同)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2
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2、持有本公司股份 9,269,4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59 %)的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累计不超过 2,317,3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张龙 104,900 0.13%
2 肖炎 9,269,488 11.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股份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
名称 数量 持比例 来源 方式 期间 原因
不超过
张龙 不超过 26,225股 0.03% 二级市场交 集中 注 2 根据减持实施时 自身
易取得 竞价 的市场价格及交 资金
易方式确定 需求
肖炎 不超过 2.9% 首次公开发 集中竞 注 2 根据减持实施时 自身
2,317,372股 行前已发行 价或大 的市场价格及交 资金
的股份 宗交易 易方式确定 需求
注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9
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1日)。
注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作
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肖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华安鑫创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华安鑫创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
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6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首次减
持公司股票或减持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 5%)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
若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出售股票,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
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2、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的肖炎承诺如下:
(1)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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