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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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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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916│ 0.7198│ 0.4846│ 0.3400│
│每股净资产(元) │ 6.7839│ 6.5914│ 6.3562│ 6.21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600│ 11.3800│ 7.7400│ 5.4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900.00│ 16900.00│ 16900.00│ 169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6900.00│ 16900.00│ 16900.00│ 1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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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9 18:20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0 22:01 7月10日特发服务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38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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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9151.14 同比增(%):8.64;净利润(万元):3237.23 同比增(%):-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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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6 除权派息日:2025-05-27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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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2484,减少30.7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2325,减少0.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21公告,股东2025-06-13至2025-09-1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69.00万股,占总股本1.00% │
│●拟减持:2025-05-21公告,股东2025-06-13至2025-09-1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69.00万股,占总股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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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综合设施管理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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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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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1980│ 0.7240│ 0.3010│ -0.01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1384│ 2.9469│ 2.7718│ 2.627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114│ 2.3114│ 2.3114│ 2.3114│
│营业收入(万元) │ 69151.14│ 286361.60│ 208312.08│ 134492.91│
│利润总额(万元) │ 4769.45│ 18223.82│ 12196.48│ 8661.2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237.23│ 12163.80│ 8190.33│ 5759.28│
│净利润增长率(%) │ -5.12│ 1.24│ -2.38│ -4.2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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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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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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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916│
│2024 │ 0.7198│ 0.4846│ 0.3400│ 0.2019│
│2023 │ 0.7109│ 0.4964│ 0.3600│ 0.2000│
│2022 │ 0.6800│ 0.4949│ 0.3400│ 0.1900│
│2021 │ 0.6600│ 0.5049│ 0.3336│ 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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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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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2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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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9日 9:15至 9:25,9:30 至 11:30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110,622,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457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97,1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500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 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42,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7,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14%;反对 6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曾雪荧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310e9083-3182-4f9e-8ad3-a79fa65da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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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2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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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2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
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
系方式等。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截至 2025 年7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97,175,000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00
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82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为 13,447,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72%。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5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10
,622,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57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为 13,447,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72%。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
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现
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最终表
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5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0,542,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2%),60,400股反对(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20,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3,367,243股同意(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4%),60,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491%),20,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f4a2a96-524c-472d-85a7-6bc4907da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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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5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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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关 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关宇先生因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关宇先生
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关宇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
成交接。关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宇先生通过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7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关宇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一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宇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a3ed9d1-aac2-4b36-97bb-1cd3de92b18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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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22:01│7月10日特发服务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3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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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股东嘉兴创泽和新余银坤于2025年6月13日至7月8日合计减持338万股,占总股本2%,期间股价上涨8.31%,收盘报45.21元
。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1000037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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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3:11│6月23日特发服务发布公告,股东减持117.8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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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股东龙信建设集团于6月13日至19日减持117.85万股,占总股本0.6973%,期间股价下跌5.44%,收盘报39.47元。此为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内容,信息由证券之星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2300033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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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7│特发服务(300917):龙信建设持股比例由6.00%变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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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23日丨特发服务(300917.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龙信建设出具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至5%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龙信建设自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累计权益变动共1,690,500股,持有公司股份由6.00%变至5.00%。因本次权益变
动致其持股比例至5%且触及1%的整数。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5233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10-16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2959.55 成交额(万元):189809.3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699.74│ 0.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2180.95│ 1457.3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 │ 1756.44│ 11.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 1530.40│ 62.1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425.18│ 1220.81│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325.07│ 4213.30│
│机构专用 │ 996.86│ 2841.6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200.07│ 1659.7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 973.35│ 1533.3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1095.41│ 1486.77│
└───────────────────────────────┴────────────┴────────────┘
●交易日期:2024-10-09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2432.47 成交额(万元):150956.2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 5101.85│ 27.59│
│机构专用 │ 2460.78│ 615.9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2120.27│ 3.1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500.76│ 1065.7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253.99│ 1310.74│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837.28│ 1499.1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253.99│ 1310.7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500.76│ 1065.7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 789.45│ 1037.45│
│机构专用 │ 765.74│ 1028.24│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5-08-01 │ 29628.90│ 2093.03│ 0.00│ 0.00│ 29628.90│
│2025-07-31 │ 31076.02│ 5277.26│ 0.00│ 0.00│ 31076.02│
│2025-07-30 │ 33959.80│ 10423.33│ 0.00│ 0.00│ 33959.80│
│2025-07-29 │ 34999.32│ 13035.04│ 0.00│ 0.00│ 34999.32│
│2025-07-28 │ 31814.27│ 6467.44│ 0.00│ 0.00│ 31814.27│
│2025-07-25 │ 32694.91│ 8482.50│ 0.00│ 0.00│ 326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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