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60 锋尚文化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900│ 0.0500│ 0.0700│ -0.0100│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5974│ 16.5718│ 16.4887│ 16.5140│ 16.6438│ 16.68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1600│ -0.5300│ 0.2700│ 0.4200│ -0.0400│ 1.2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941.69│ 10941.69│ 11035.13│ 11189.75│ 11189.75│ 11189.7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903.38│ 7903.38│ 8058.00│ 7903.38│ 7903.38│ 7903.38│
│总股本(万股) │ 18845.07│ 18845.07│ 19093.13│ 19093.13│ 19093.13│ 19093.13│
├─────────┴───────┴───────┴───────┴───────┴───────┴───────┤
│●最新公告:2026-05-19 16:42 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14:38 锋尚文化(300860):公司未参与2026美加墨世界杯相关业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8826.28 同比增(%):-5.74;净利润(万元):485.15 同比增(%):468.9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2.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5 除权派息日:2026-05-26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12602,增加0.3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2555,增加0.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8条关于锋尚文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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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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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120│ -0.1620│ -0.1230│ -0.3120│ -0.1390│ 0.66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7934│ 3.7676│ 3.8668│ 3.8920│ 4.0219│ 4.02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4301│ 11.4301│ 11.7934│ 11.7934│ 11.7934│ 11.7934│
│营业收入(万元) │ 8826.28│ 23881.03│ 19815.24│ 19061.41│ 9363.29│ 57918.77│
│利润总额(万元) │ 650.58│ -1674.20│ 1349.01│ 1707.74│ -57.69│ 5421.5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85.15│ -1659.24│ 863.67│ 1345.94│ -131.51│ 4177.2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68.91│ -139.72│ -60.81│ -33.56│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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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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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300│
│2025 │ -0.0900│ 0.0500│ 0.0700│ -0.0100│
│2024 │ 0.2200│ 0.1200│ 0.1100│ -0.0300│
│2023 │ 0.7100│ 0.3054│ 0.0000│ -0.0200│
│2022 │ 0.1100│ 0.3600│ 0.4600│ 0.6500│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请问董秘,贵公司有没有计划参与庆祝长征胜利90周年的文化娱乐活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6 年为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公司高度重视红色文化传承与弘扬,积极关 │
│ │注相关主题文化娱乐活动的筹备与开展情况。后续如有相关重大合作及活动参与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 │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股东保持关注公司公告及公司官方渠道《锋尚文化│
│ │FSC》公众号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您好,请问截止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602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请问2026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602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董秘您好,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亏损1659万元且营收下滑58%,为何仍预案每10股派2.1元分红资金来源及合理│
│ │性请说明。此外,前五客户销售占比近80%,且存在大额单项计提坏账,客户集中风险及回款保障措施是什么谢谢 │
│ │。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10亿元。货币资金及交易交│
│ │易性金融资产合计28.89亿元,公司整体资金储备充裕、财务基本面稳健。2025年度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57│
│ │.4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占公司现金及金融资产总额的1.37%。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符合│
│ │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把控分红比例。留存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
│ │力与内在价值,未来随着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将持续兼顾股东分红回馈与企业长远发展,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
│ │公司聚焦国家大型活动及文旅演艺,客户更多是政府客户(ToG)和企业客户(ToB),项目单个的合同额相对较大│
│ │,致使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处于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打造实景演艺、沉浸式体验空间等产品,逐步实现从 B 端大 │
│ │型活动向 C 端 文旅消费市场的延伸。打造文旅核心 IP 内容,面向普通消费者(To C),提高业务稳定性。 │
│ │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认账龄,计提减值准备主要为公│
│ │司历年来承制的文化旅游演艺类项目,而这些应收账款主要是地方政府或政府平台合作的文旅项目。公司始终注重│
│ │清理应收账款,将依据条例规定,加强与业主方沟通,通过合法途径向拖欠方主张权利,要求其按时支付款项,并│
│ │可借助投诉处理机制,向相关部门投诉拖欠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亏损了还分配是什么理由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10亿元。货币资金及交易交│
│ │易性金融资产合计28.89亿元,公司整体资金储备充裕、财务基本面稳健。2025年度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57│
│ │.4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占公司现金及金融资产总额的1.37%。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符合│
│ │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把控分红比例。留存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
│ │力与内在价值,未来随着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将持续兼顾股东分红回馈与企业长远发展,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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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602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12 │问:请问公司5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602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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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公司子公司锋尚互娱曾中标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咪咕音乐盛典项目,2026年1月又成功操刀沙特西班牙超级杯 │
│ │开幕式全案。请问:公司是否参与2026美加墨世界杯相关业务(如演艺制作、虚拟场景、音乐盛典等)西班牙超级│
│ │杯经验是否助力世界杯业务拓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参与2026美加墨世界杯相关业务。公司正密切关注与世界杯相关的文化演艺、创新│
│ │文旅及品牌营销等合作可能性。后续如有相关重大合作及活动参与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股东保持关注公司公告及公司官方渠道《锋尚文化FSC》公众号 │
│ │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
│05-09 │问:请问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555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09 │问:您好,请问截止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555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0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555人。感谢您的关注! │
├──────┼──────────────────────────────────────────────────┤
│05-0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2,555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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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
2026-05-19 16:42│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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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188,45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74,651.8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
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45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预计派发现金39,574,651.83 元(含税)。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2 沙晓岚
2 01*****932 王芳韵
3 08*****139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9,574,651.83 元/188,450,723 股=0.21000
0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0000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 16层
咨询联系人:李勇
咨询电话:010-56316566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75aae6e-84c6-4fb3-905d-5076594f5049.PDF
─────────┬─────────────────────────────────────────────────
2026-05-15 18:16│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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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1人,代表股份122,699,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0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22,216,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8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483,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8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483,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5%。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0《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22,606,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 53,6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55%;反对 39,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21%;弃权 53,6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2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22,613,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反对 3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 48,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7,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275%;反对 37,5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6%;弃权 48,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22,634,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9%;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弃权 20,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184%;反对 44,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6%;弃权 20,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冯昊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c1ee58-0c9d-42ed-9461-6438140ec822.PDF
─────────┬─────────────────────────────────────────────────
2026-05-15 18:16│锋尚文化(300860):锋尚文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公司”)委托,指派彭
亚峰、冯昊君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锋尚文化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
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而出具,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投票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发表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2. 在本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必
要的审查。
3. 承办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锋尚文化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承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有效
的,无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锋尚文化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 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锋尚文化进行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进
行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 4月 23日,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5日锋尚文化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锋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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