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92 壹网壹创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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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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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100│ 0.3200│ 0.4000│ 0.28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1428│ 12.0352│ 12.0240│ 11.926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100│ 2.6900│ 3.3200│ 2.3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1253.37│ 21253.37│ 21400.31│ 21400.3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440.91│ 2440.91│ 2449.57│ 2449.57│
│总股本(万股) │ 23694.27│ 23694.27│ 23849.88│ 238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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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6 20:24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2 21:29 壹网壹创(300792)两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3.0245?%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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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4791.55 同比增(%):-12.11;净利润(万元):2599.75 同比增(%):-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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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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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2380,增加18.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6730,增加13.4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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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投资者互动:最新8条关于壹网壹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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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22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16至2025-09-1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592.36万股,占总股 │
│本2.50% │
│●拟减持:2025-05-22公告,董事2025-06-16至2025-09-1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24.27万股,占总股本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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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国内外知名快消品品牌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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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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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530│ 1.0250│ 0.6880│ 0.6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7668│ 4.6571│ 4.7330│ 4.615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9133│ 5.9133│ 6.0912│ 6.0912│
│营业收入(万元) │ 24791.55│ 123581.00│ 88122.52│ 62186.10│
│利润总额(万元) │ 2942.05│ 7632.64│ 10786.30│ 7750.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599.75│ 7599.39│ 9472.83│ 6681.01│
│净利润增长率(%) │ -11.21│ -29.59│ -16.65│ -23.1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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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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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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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100│
│2024 │ 0.3200│ 0.4000│ 0.2800│ 0.1200│
│2023 │ 0.4600│ 0.4800│ 0.3700│ 0.1800│
│2022 │ 0.7600│ 0.6200│ 0.4400│ 0.2200│
│2021 │ 1.4500│ 0.9200│ 0.59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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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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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公司和泡泡玛特到底是否有合作关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6-13 │问:请问贵公司持有毛戈平公司股权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果您问询的是港交所毛戈平对应的主体,目前公司不是上述主体股东。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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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请问公司目前与泡泡玛特有业务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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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董秘您好,请问最近很火的泡泡玛特是否跟贵司有业务往来如果有是否为独家代理,占贵司主营业务收入多少│
│ │请立即回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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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公司与泡泡玛特是否有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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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请问公司和泡泡玛特有业务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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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董秘您好,请问最近很火的泡泡玛特与贵司是否有业务往来如果有占比贵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多少请回复,谢谢│
│ │!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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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公司与泡泡玛特有没有合作过若是合作,公司能为泡泡玛特提供哪些服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品牌方合作具体信息属商业机密,受保密协议的约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请您参阅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泡泡玛特所在的潮玩品类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方向,│
│ │公司可以根据品牌方的需求提供包括线上管理服务、线上营销服务、总代服务等多种服务选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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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问:贵公司,在AI领域上有没有什么新的突破,和AI开发的的一个现状,说明一下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关于公司业务及技术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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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问:请问林董,贵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公积金,未分配,现金流都比同行业值得买强多了,值得买业绩亏损,市值│
│ │却比公司高近20亿,贵公司大股东和高管多次的清仓减持,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公司的市值,公司考虑过如何回报投│
│ │资者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基于自身正常资金需求进行减持,与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直接关系。公司始终聚│
│ │焦主业发展,抓住变革的契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近期公司也刚刚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对未来3年业绩 │
│ │目标做了规划,期待全体员工一起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并给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回报。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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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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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壹网壹创(30079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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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日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有 3 名核查对象买卖过公司股票,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吴旭君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00 900
13 日
2 姚如燕 2025 年 1 月 16 日 0 5,502
3 黄丽芸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00 3,000
5 日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不是基
于知晓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
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
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714f3749-550f-41b9-829a-0d23ca0be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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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2│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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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的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壹网壹创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壹网壹创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6 月 1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
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520 号 5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09 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400,57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803%。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持股数共计121,797,243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037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 20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603,32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7%。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
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204 人,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 204 人,代表股份数共计 1,603,32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7%。
本所律师认为,壹网壹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
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23,19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01,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087%。
2、《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3,19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01,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087%。
3、《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23,20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0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05%。
本次股东大会已就全部议题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d5d60186-3892-4131-984a-09cfc1fda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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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2│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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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6日 (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 号 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振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9 人,代表股份 123,400,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803%。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21,797,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人,代表股份 1,603,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04人,代表股份
1,603,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1,603,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19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4%;反对 17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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