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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81(因赛集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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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781 因赛集团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671│ 0.2112│ 0.1201│ -0.4100│ │每股净资产(元) │ 4.0674│ 5.9728│ 5.8776│ 5.757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2100│ 3.6000│ 1.7800│ -6.8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116.56│ 8110.52│ 8110.42│ 8110.4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300.98│ 2886.46│ 2886.56│ 2886.56│ │总股本(万股) │ 16417.53│ 10996.98│ 10996.98│ 10996.98│ ├─────────────┴──────────┴──────────┴──────────┴──────────┤ │●最新公告:2025-12-10 17:46 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07 18:34 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75906.19 同比增(%):8.29;净利润(万元):2738.08 同比增(%):-24.5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9股 股权登记日:2025-07-15 除权派息日:2025-07-1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8682,增加42.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0103,减少13.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因赛集团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战略咨询、品牌管理、数字整合营销、效果营销等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110│ -0.4830│ -0.1850│ 0.48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137│ 1.7742│ 1.6830│ 1.562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843│ 2.9446│ 2.9392│ 2.9392│ │营业收入(万元) │ 75906.19│ 55471.86│ 25791.94│ 88338.83│ │利润总额(万元) │ 4660.95│ 3527.90│ 1635.43│ -1623.3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38.08│ 2323.06│ 1320.48│ -4504.29│ │净利润增长率(%) │ -24.51│ 16.59│ 12.62│ -208.3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1671│ 0.2112│ 0.1201│ │2024 │ -0.4100│ 0.2213│ 0.1811│ 0.1066│ │2023 │ 0.3800│ 0.2985│ 0.2009│ 0.1060│ │2022 │ 0.2950│ 0.2934│ 0.2241│ 0.1127│ │2021 │ 0.5340│ 0.4553│ 0.2887│ 0.1106│ └─────────┴───────────┴───────────┴───────────┴───────────┘ 【2.互动问答】 ┌──────┬──────────────────────────────────────────────────┐ │12-05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谢谢。 │ ├──────┼──────────────────────────────────────────────────┤ │11-27 │问:请问我们公司和阿里巴巴的合作主要业务和内容是什么 │ │ │ │ │ │答:1. 业务层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旗下品牌(包括天猫、淘宝、支付宝、淘宝闪购、闲 │ │ │鱼、盒马、夸克等)提供品牌咨询/策划创意/红人营销等服务。 │ │ │2. 技术层面:因赛AI、智眸AI已接入Qwen大模型,电商营销AI应用已在1688平台上线使用;公司作为阿里云企业 │ │ │级客户,后端算力主要部署于阿里云云服务集群。 │ ├──────┼──────────────────────────────────────────────────┤ │11-26 │问:请问我们公司子公司影行天下是否有直播电商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子公司影行天下涉及根据需求为部分客户匹配附带的直播电商或直播线索服务。 │ ├──────┼──────────────────────────────────────────────────┤ │11-21 │问:近期,京东集团要对因赛集团进行战略收购或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京东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与空的战略客户之一,目前京东集团与公司存在业务合│ │ │作但无资本合作。 │ └──────┴──────────────────────────────────────────────────┘ 【3.最新公告】 ─────────┬───────────────────────────────────────────────── 2025-12-10 17:46│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 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 2025年 8月 18日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2.公司 2025年 11月 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年 11月 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1 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年11月2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 楼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朝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 的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187,86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1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7,9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8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15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867,9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8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2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055,8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806%。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者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1,794,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6%;反对274,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弃权3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1,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69%; 反对274,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421%;弃权3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a2647cae-436f-4a2f-8289-40334f8dc1d6.PDF ─────────┬───────────────────────────────────────────────── 2025-12-10 17:46│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d6c1c9d0-6998-4d23-b2c9-ecf3d76cd92b.PDF ─────────┬───────────────────────────────────────────────── 2025-11-24 16:34│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5年 12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中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日 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2月 8日 17:00前送达到公司证券部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 zqsw@gdinsight.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件主 题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或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 4、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三)。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股东会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填写《股东登记 表》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 为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要求的时间内登记确认。 6、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美洁 电话号码:020-22620010 电子邮箱:zqsw@gdinsight.com 邮编:51140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用餐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c98682a-daa6-47e2-9ef3-c75fdafc1a25.PDF 【4.最新报道】 ─────────┬───────────────────────────────────────────────── 2025-11-07 18:3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1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您好!关于终止原因的模糊性与真实性质疑提出疑问:“外部环境变化” 具体所指为何?公司公告中仅以“外部环境发生变化 ”作为终止重组的核心理由,但未披露任何具体细节。是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出现了何种针对性变化?这些变化是在重 组筹划的一年多时间里突然发生的,还是早已存在但未被充分评估?为何在交易推进至深交所问询阶段才以此为由终止,而非更早?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终止本次重组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及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后作出的决定,是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后的结 果。相关变化是在重组推进过程中逐步发生的,直至公司及相关方最终只能按照有关规定终止本次重组。感谢您的关注,特提请注意投 资风险。 2.您好!本次重组终止是否与标的财务问题直接相关?标的公司智者品牌在重组期间多次曝出财务问题,包括现金流量表编制差错 更正、实控人占用资金、多个年度财务数据调整等,并因此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口头警示。这些严重的财务瑕疵和治理问题,是否才是 导致重组无法继续的根本原因,而非笼统的“外部环境”?公司对此是否存在刻意隐瞒或轻描淡写?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标的公司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资金占用均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及时进行公开披露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月首次披露的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亦就上述事项进行充分披露,且所引用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均系标的 公司更正后财务数据,您所提及事项并非本次重组终止原因。感谢您的关注,特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3.您好!公司无法回复问询函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公司在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后,先是延迟回复,后又申请中止审核,直至最终 终止,始终未能提供有效回复交易所的问询是否直指交易核心矛盾,如高溢价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标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等?公司及中介机构是否因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才选择终止交易 “一了百了”? 答:在收到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会同本次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立即对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答复。延期回复系因当时 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后续中止系因本次交易尚有部分事项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对应意见,而最后终止系因当前外部环境较本 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变化。终止本次重组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及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后作出的决定,是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后的结果 。感谢您的关注,特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4.您好!公司并购决策与自身经营状况是否匹配?因赛集团自身正面临“增收不增利”的困境,2024 年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202 5 年前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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