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79 惠城环保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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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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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400│ 0.3200│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 6.5886│ 6.7001│ 6.73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6300│ 3.1700│ 3.1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654.48│ 15654.38│ 14922.86│ 14838.1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950.20│ 3950.20│ 4681.45│ 4657.83│
│总股本(万股) │ 19604.68│ 19604.58│ 19604.31│ 19496.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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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9 16:36 惠城环保(300779):惠城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2 20:00 惠城环保(300779)2025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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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8522.75 同比增(%):-4.27;净利润(万元):-830.32 同比增(%):-1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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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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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1100,增加17.8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9418,增加3.1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惠城环保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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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张新功 截至2024-10-14累计质押股数:2227.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42% 占其持股比:36.10% │
├─────────────────────────────────────────────────────────┤
│●限售解禁:2026-07-24 解禁数量:378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28(%)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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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研发、生产、销售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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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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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1710│ 0.8040│ 0.02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4763│ 1.5185│ 1.53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4.2752│ 4.2704│ 4.2501│
│营业收入(万元) │ ---│ 28522.75│ 114918.45│ 86218.75│
│利润总额(万元) │ ---│ -942.93│ 4052.68│ 3955.9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830.32│ 4259.97│ 4343.82│
│净利润增长率(%) │ ---│ -140.43│ -69.24│ -68.1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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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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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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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400│
│2024 │ 0.3200│ 0.2200│ 0.1800│ 0.1100│
│2023 │ 0.8000│ 1.2100│ 0.8200│ 0.3500│
│2022 │ 0.0200│ -0.1000│ -0.0500│ -0.0500│
│2021 │ 0.1200│ 0.1000│ 0.05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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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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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问:公司近年来股价上涨较多,市场关注度较高,部分投资者对公司废塑料项目前景提出不少质疑,请问公司如何│
│ │看待这些质疑此外目前20万吨废塑料裂解项目的进度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场声誉维护,已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及常态化舆情监测│
│ │机制,确保与投资者的高效、透明互动。公司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不仅是公司技术实 │
│ │力的体现,更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公司将继续以原始技术创新为驱动,务实推进项目落地,并且持续│
│ │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以长期价值创造回馈投资者信任。目前,公司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 │
│ │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待投产后,我们欢迎投资者到公司考察交流,感谢您│
│ │对我们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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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20万吨废塑料项目的预期效益如何,什么时候投产,分别产出什么产品,产品单价是多少,成本费用是多│
│ │少单吨利润究竟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进展 │
│ │顺利。项目产出的主要产品有塑料裂解气、液化塑料裂解气、塑料裂解轻油等。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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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在揭阳建设的20万吨废塑料化学回收示范项目,在技术保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
│ │些制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保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关技│
│ │术保密制度和采取了相关的技术保密措施,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
├──────┼──────────────────────────────────────────────────┤
│05-23 │问:茹总您好,请问黄岛的废塑料裂解中试装置现在还在运行吗,最长连续稳定运行的时间记录是多久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主研发的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CPDCC)的中试装置自建成运行以来一直 │
│ │保持稳定工况,现阶段正在进行其他研发试验。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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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问:董秘您好,请问废塑料裂解所用催化剂是公司自己生产的吗,是公司独家技术吗有没有核心专利或其它技术秘│
│ │方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主研发的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CPDCC)采用的催化剂是公司独有的催化 │
│ │剂。公司通过定期报告向公众披露了累计已获授权的专利数量等信息,详情可查阅《2024年年度报告》。如您想进│
│ │一步了解公司当前年度专利授权情况及已申请的专利数量等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网址(http:/│
│ │/epub.cnipa.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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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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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6:36│惠城环保(300779):惠城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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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惠城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457e0b61-d0f4-49d4-b6ab-98c0a3a1c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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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0│惠城环保(300779):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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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就
惠城环保本次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3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
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2027年 7月 6日。
2022 年 6 月 2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元/股调整为 17.06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2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1)。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 7月 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6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67)。
2023 年 8 月 29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9元/股调整为 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024 年 5 月 2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3元/股调整为 11.29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2024年 11月 12日,因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
“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9 元/股调整为 11.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在 2025年 2 月 26日至 2025年5月 25日内,如再次触发“
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年 5月 2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二、“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11.25元/股)的130%(含 130%,即 14.63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惠城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
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
转债”,且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自 2025年 9月 1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
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惠城转债
”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惠城转债”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惠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
即 2024 年 12月 17 日至2025年 6月 16日期间)不存在交易“惠城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
内减持“惠城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惠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惠城环保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提前赎回权,且自 2025年 6月 17日至 2025年 9月 16日,如再次触发
“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中德证券对惠城环保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8354f9d7-a03a-46a5-82d6-24323e427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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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0│惠城环保(300779):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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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城环保”)
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2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4.63
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
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3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32,000.00 万元。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
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2027 年 7 月 6 日。
2022 年 6 月 2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 元/股调整为 17.06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2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 年 7 月 24 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6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2023 年 8 月 29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9 元/股调整为 15.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024 年 5 月 2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3 元/股调整为 11.29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5)。
2024 年 11 月 12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
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9 元/股调整为 11.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在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5 月 25 日内,如再次
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2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
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二、“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11.25 元/股)的130%(含 130%,即 14.63 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惠城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
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惠城转债”,且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
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惠城转债
”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惠城转债”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惠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
即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2025 年 6 月 16 日期间)不存在交易“惠城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减
持“惠城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惠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67.33 元/股,“惠城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11.2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惠城转债”可能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以 2025 年 9 月 1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惠城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惠城环保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提前赎回权,且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2025 年 9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
有条件赎回条款时,惠城环保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惠城环保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319e0e91-be3f-4103-9e8b-0260cd3ad18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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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00│惠城环保(300779)2025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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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举行投资者关系
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
明会,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叶红女士,总经理:林瀚先生,董事会秘书:茹凡先生,财务总监:盛波先生,独立董事:王爱东
先生,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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