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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657 弘信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800│ 0.3100│ 0.1887│ 0.1100│ 0.0100│ 0.1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468│ 2.7575│ 2.6072│ 2.5203│ 2.6554│ 2.626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8100│ 11.9200│ 7.5100│ 4.5600│ 0.5900│ 4.6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6850.39│ 46845.16│ 46861.31│ 45658.26│ 46330.21│ 45665.4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62.17│ 1410.41│ 1394.27│ 2597.31│ 2505.79│ 3175.58│ │总股本(万股) │ 48212.56│ 48255.58│ 48255.58│ 48255.58│ 48836.01│ 48841.01│ ├─────────┴───────┴───────┴───────┴───────┴───────┴───────┤ │●最新公告:2026-05-20 18:06 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9 19:52 弘信电子(300657):向华为采购4台华为昇腾910C384超节点服务器不属于日常重大经营合同(详见 │ │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1649.23 同比增(%):1.85;净利润(万元):3791.88 同比增(%):457.5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5890,减少6.7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70683,减少10.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05-21累计质押股数:4398.93万股 占总股本比:9.12% 占 │ │其持股比:52.25% │ ├─────────────────────────────────────────────────────────┤ │●限售解禁:2026-10-22 解禁数量:200.74(万股) 占总股本比:0.4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10-22 解禁数量:200.74(万股) 占总股本比:0.4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FPC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800│ 0.1580│ -0.4110│ -0.1060│ -0.6030│ 0.41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7197│ -0.7976│ -0.9151│ -0.9908│ -1.0757│ -1.08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6436│ 2.5319│ 2.5319│ 2.5206│ 2.7405│ 2.7275│ │营业收入(万元) │ 161649.23│ 731275.09│ 554980.80│ 349382.57│ 158705.56│ 587509.64│ │利润总额(万元) │ 8789.48│ 21627.10│ 14634.96│ 9414.36│ 2237.38│ 17978.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791.88│ 14722.79│ 9051.48│ 5399.31│ 680.07│ 5681.5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57.57│ 159.13│ 65.47│ 9.8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800│ │2025 │ 0.3100│ 0.1887│ 0.1100│ 0.0100│ │2024 │ 0.1200│ 0.1120│ 0.1000│ 0.0600│ │2023 │ -0.8900│ -0.4951│ -0.3700│ -0.1500│ │2022 │ -0.6600│ -0.2408│ -0.0939│ -0.0807│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5-20 18:06│弘信电子(30065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弘信创业”)的通知,获悉弘信创业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限 是否为 质押日期 解质日期 质权人 质 名称 为控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售股 补充质 押 股股 (股) 比例 股本 押 用 东 比例 途 弘信 是 4,760,000 5.65% 0.99% 否 否 2026/5/18 2027/5/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融 创业 公司 资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股) (%) (股) 弘信创业 84,185,311 17.46% 39,229,285 43,989,285 52.25% 9.12% —— ——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弘信创业 1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213.92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50.06%,占公司股本比例 8.74%,对应融 资余额 42,224.236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弘信创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弘信创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弘信创业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888c978-4503-49f2-840c-69a238779e5d.PDF ─────────┬───────────────────────────────────────────────── 2026-05-20 17:53│弘信电子(3006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平台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 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号公司 1#楼 4F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李强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96人, 代表股份99,982,18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7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9,91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75%; 反对 44,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0%。(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99,91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75%; 反对 44,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0%。(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99,9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72%; 反对 44,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3%。(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99,9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230%; 反对 51,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517%;弃权 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53%。(五)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15,712,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4665%; 反对 50,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202%;弃权 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133%。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上述比例计算时未包含其所持 股份。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99,9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216%; 反对 50,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501%;弃权 2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83%。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9,61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333%; 反对 333,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340%;弃权 3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27%。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 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24177bf-0e3c-400e-90e6-4a66d5ee7ffc.PDF ─────────┬───────────────────────────────────────────────── 2026-05-20 17:53│弘信电子(3006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形: 1、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号公司 1#楼 4F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29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99,98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78%,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8,895,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3%;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29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1,086,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5%。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29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796,86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5%。 3、公司董事、高管和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9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375%;反对 44,4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3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5%;反对 44,4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6%;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9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375%;反对 44,4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3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5%;反对 44,4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6%;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9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372%;反对 44,4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445%;弃权 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8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34,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6%;反对 44,4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6%;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9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30%;反对 51,6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517%;弃权 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1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7%;反对 51,6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2%;弃权 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2%。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5,712,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4665%;反对 50,5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202%;弃权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1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12,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65%;反对 50,5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2%;弃权 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该议案。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9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16%;反对 50,0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501%;弃权 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28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718,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8%;反对 50,0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0%;弃权 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1%。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9,6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6333%;反对 333,9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3340%;弃权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3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430,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88%;反对 333,98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42%;弃权 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0%。 上述各议案均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静、贺双科 3、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 [2026]A0260号); 4、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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