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10 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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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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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300│ 0.3900│ 0.3100│ 0.1800│
│每股净资产(元) │ 5.5029│ 5.3627│ 5.3614│ 5.20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3100│ 7.4600│ 5.9400│ 3.4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123.76│ 16123.76│ 16123.76│ 16123.7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377.04│ 5377.04│ 5085.64│ 5162.08│
│总股本(万股) │ 21500.80│ 21500.80│ 21209.40│ 212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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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8 18:02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0 15:51 晨化股份(300610):烷基糖苷主要应用于日化、农药、消防、工业清洗和化妆品等领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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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1620.96 同比增(%):-4.32;净利润(万元):2702.09 同比增(%):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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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5 除权派息日:2025-06-2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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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16200,增加9.4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14800,减少3.9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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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晨化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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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26公告,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其一致行动人2025-04-17至2025-07-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3.00万股│
│,占总股本0.20% │
│●拟减持:2025-03-26公告,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2025-04-17至2025-07-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50.00万股,占总股本0.│
│70% │
│●拟减持:2025-03-26公告,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2025-04-17至2025-07-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60.00万股,占总股本0.│
│74% │
├─────────────────────────────────────────────────────────┤
│●股东大会:2025-06-23召开2025年6月23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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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6-26 解禁数量:87.42(万股) 占总股本比:0.4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6-28 解禁数量:87.42(万股) 占总股本比:0.4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6-26 解禁数量:116.56(万股) 占总股本比:0.5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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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氧化烯烃、脂肪醇、硅氧烷等为主要原料的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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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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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980│ 0.6100│ 0.4880│ 0.40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8040│ 2.6760│ 2.6919│ 2.552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548│ 1.1440│ 1.0980│ 1.1084│
│营业收入(万元) │ 21620.96│ 91128.57│ 68549.01│ 46032.61│
│利润总额(万元) │ 2920.48│ 8935.52│ 6997.85│ 4186.3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02.09│ 8389.09│ 6667.97│ 3905.41│
│净利润增长率(%) │ 23.05│ 38.64│ 70.61│ 71.6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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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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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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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300│
│2024 │ 0.3900│ 0.3100│ 0.1800│ 0.1000│
│2023 │ 0.2900│ 0.1800│ 0.1100│ 0.0700│
│2022 │ 0.5600│ 0.5500│ 0.4300│ 0.2000│
│2021 │ 0.7300│ 0.5800│ 0.4100│ 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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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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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问:晨化股份的产品应用于军工领域。 │
│ │ │
│ │晨化股份全覆盖,其子公司淮安晨化建成全球最大IPDI生产基地,独家供应长征系列火箭推进剂,自主研发的航天│
│ │级固化剂已通过北斗卫星验证,近期获12亿国防采购大单。此外,公司还深度绑定中航工业,最新斩获C919大飞机│
│ │密封材料订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暂无产品涉及上述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
│06-11 │问:请问题最新一期的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62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
│06-11 │问:请问6月1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62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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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生产的烷基糖苷重点运用在工业领域还是日用化工领域,产品的下游主要是哪些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烷基糖苷主要应用于日化、农药、消防、工业清洗和化妆品等领域,现在公司烷基│
│ │糖苷的应用领域中销量最大的领域是农药和日化领域。谢谢您的关注。 │
├──────┼──────────────────────────────────────────────────┤
│06-03 │问:请问5月底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48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
│06-0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5月31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48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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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5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54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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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问:请问5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54万人。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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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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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02│晨化股份(30061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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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5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30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元/股(含)。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及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215,007,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01,596.00 元,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007,9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400 股后的 214,158,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831,71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2,831,716 元/215,0
07,980 股×10 股=1.99209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
92098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
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5.50元/股-0.1992098 元/股≈15.3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ed8cd4d-c242-45df-a18c-2347bee05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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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02│晨化股份(3006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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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215,007,98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84
9,400 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007,9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400 股后的 214,158,58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831,716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
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2,831,716元/215,007,980股×10股=1.992098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92098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215,007,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01,596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
2、根据公司 2025 年 4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进行调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007,9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400股后的 214,158,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831,716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9,400股后的 214,158,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对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64 于子洲
2 02*****811 董晓红
3 02*****244 郝巧灵
4 02*****593 史永兵
5 01*****975 徐红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17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2,831,716 元/215,0
07,980 股×10 股=1.99209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2,831,716 元/215,007,980 股=0.1992
09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
92098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旭
咨询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电话:0514-8265900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1162f7b-50d5-4bad-a01c-2cec4ed40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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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39│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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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 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十一楼 11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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