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94 朗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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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1-03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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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500│ 0.0200│ -0.1500│
│每股净资产(元) │ ---│ 8.9932│ 9.1554│ 9.00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6200│ 0.1800│ -1.6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099.81│ 9099.81│ 9099.81│ 9099.8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7.53│ 87.53│ 87.53│ 87.53│
│总股本(万股) │ 9187.35│ 9187.35│ 9187.35│ 9187.3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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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16 20:52 朗进科技(300594):朗进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5-12-15 20:04 朗进科技(300594):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不超过13.06%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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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53588.29 同比增(%):-8.12;净利润(万元):-1350.20 同比增(%):68.8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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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10395,减少1.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30,公司股东户数10529,增加0.6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15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朗进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30累计质押股数:106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54% 占其持股比:55.│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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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
售、售后维保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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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1-03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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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490│ -0.4620│ -0.61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8709│ 1.0340│ 0.879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6.6338│ 6.6338│ 6.6338│
│营业收入(万元) │ ---│ 53588.29│ 34020.27│ 10281.51│
│利润总额(万元) │ ---│ -1323.15│ 232.08│ -1208.4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350.20│ 147.64│ -1334.13│
│净利润增长率(%) │ ---│ 68.81│ 106.77│ 38.7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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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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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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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500│ 0.0200│ -0.1500│
│2024 │ -0.8300│ -0.4700│ -0.2400│ -0.2400│
│2023 │ -0.0300│ 0.0200│ 0.0400│ -0.2100│
│2022 │ -0.6400│ -0.5500│ -0.2500│ 0.0100│
│2021 │ 0.0600│ -0.1000│ 0.1200│ 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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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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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529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2-15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十一月底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529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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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十二月十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39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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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公司以卓越品质通过TUV南德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经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TUV 公司对朗进的《AS9100D 航空│
│ │航天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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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请问截止 2025 年 12 月 10 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39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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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请问今年年报是不是大幅亏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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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请问公司低空飞行器环控系统产品研发进展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 │谢谢。 │
├──────┼──────────────────────────────────────────────────┤
│11-24 │问:什么时间能够实现销售业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 │谢谢。 │
├──────┼──────────────────────────────────────────────────┤
│11-24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十一月二十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46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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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请问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46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1-24 │问:请问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46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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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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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52│朗进科技(300594):朗进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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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进科技”)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敬茂先生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分别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4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 00420250
1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李敬茂
先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2025]12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敬茂先生、邱若龙先生、李敬恩先生、王绅宇先生、王智鑫先生: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
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朗进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 年 2月至 2025 年 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成都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朗进科技有
限公司、长春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朗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
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电气有限公司、济南瑞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发生额为 41,520.63 万元。其中,2024 年 2 月至 6 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8,648.7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48.70 万元,占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0.28%,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
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 年 7月至 2025 年 7月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32,871.93 万元,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5 年 8月,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朗进科技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朗进科技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 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朗进科技董事长李敬茂明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决策不予披露并在朗进科技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朗进科技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李敬茂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朗
进科技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朗进科技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组织、指使”的情
形。
朗进科技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若龙参与上述朗进科技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组织朗进科技进行信息披露
,也未组织朗进科技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朗进科技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
勉尽责,系朗进科技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朗进科技总经理、副董事长李敬恩于 2024 年上半年知悉部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朗进科技资金,
未敦促朗进科技按规定披露,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朗进科技上述违法行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朗进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于 2024 年上半年知悉部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朗进科技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朗进科技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于 2024 年上半年知悉部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朗进科技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拟决定:针对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2024年 7月至2025年 7月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二、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 27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70 万元;
三、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四、对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针对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未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2024 年 2 月至 6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二、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 17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70 万元;
三、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四、对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罚款;
五、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综合以上两项:
一、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二、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140 万元;
三、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
四、对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 万元罚款;
五、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
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
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山东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503274b-7f6d-4fad-a638-45ae427ac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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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6│朗进科技(30059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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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30059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e355dda1-862e-4f68-9f69-bc2311468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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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26│朗进科技(3005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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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不超过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
2、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具意见,因此能否进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
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4 日收到浙江经建投书面通知,根据《上市公
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经建
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
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25 年 12 月 4日
)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价格将依据相
关法规,在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本次公开征集协议转让完成前如果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浙江经建投后续将进一步研
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权机构审批通过方可实施,能
否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及出具意见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后方可公
开征集受让方,在完成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c0d7f5a9-ab8f-449a-93db-50f004c31b8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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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04│朗进科技(300594):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不超过13.06%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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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15日丨朗进科技(300594.SZ)公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
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转让价格不低于18.54元/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3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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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5:14│飞龙股份(002536):目前公司在储能及电力领域建立联系及合作的客户有HP项目、朗进科技、柯诺威、海卓科技
│、国家电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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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1日丨飞龙股份(002536.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目前公司在储能及电力领域建立联系及合作的客户有HP项目、朗
进科技、柯诺威、海卓科技、国家电投等。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1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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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32│朗进科技(300594):累计回购1.88%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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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31日丨朗进科技(300594.SZ)公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24,3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2元/股,累计成
交总金额为31,854,770.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08801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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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5-08-27 │处罚披露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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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朗进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成都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朗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朗进新能源科│
│ │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
│ │电气有限公司、济南瑞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其中,2│
│ │024年2月至6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 │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 │
│ │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关联方非经营│
│ │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8月,朗│
│ │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朗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上述关│
│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综合以上两项: │
│ │ 一、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二、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
│ │员罚款140万元; │
│ │ 三、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
│ │ 四、对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 │
│ │ 五、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
└────────┴────────────────────────────────────────────────┘
【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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