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85 奥联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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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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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95│              0.0105│             -0.0107│             -0.0497│
│每股净资产(元)            │              4.1636│              4.1529│              4.1264│              4.137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700│              0.2500│             -0.2600│             -1.1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7111.11│            17111.11│            17111.11│            17111.1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7111.11│            17111.11│            17111.11│            17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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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7 18:45 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8 02:57 图解奥联电子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05.17%(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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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32353.24 同比增(%):1.08;净利润(万元):332.87 同比增(%):2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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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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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6080,减少5.9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9,公司股东户数17091,增加0.8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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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奥联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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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11-12召开2025年11月12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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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电子电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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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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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40│             -0.0150│             -0.1070│              0.16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857│              1.4767│              1.4556│              1.466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022│              1.5022│              1.5022│              1.5022│
│营业收入(万元)            │            32353.24│            21660.22│            10425.71│            44015.80│
│利润总额(万元)            │               -1.67│              -41.10│             -377.90│            -1449.0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32.87│              179.40│             -182.70│             -850.60│
│净利润增长率(%)           │              235.88│              281.12│             -388.53│             -262.8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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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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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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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195│                0.0105│               -0.0107│
│2024              │               -0.0497│               -0.0143│               -0.0058│                0.0037│
│2023              │                0.0305│                0.0444│                0.0403│                0.0046│
│2022              │                0.1155│                0.1222│                0.1182│                0.0120│
│2021              │                0.2104│                0.1900│                0.1244│                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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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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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9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合计16,080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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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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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45│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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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 
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 
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具体参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 
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 
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及时修订本实施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d6e2190-12ea-4c96-b952-ad6f29687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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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45│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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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d1aa539-ecbb-4d83-9242-4f1a7203c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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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45│奥联电子(300585):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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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股东会拟选举或变更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的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五条 选举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的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 
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 
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的总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 
视为弃权;                                                                                                            
    4、若所投的候选董事总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5、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第六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 
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 
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超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
分之二以上,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 
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成员人数三
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 
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参会股东、独
立董事、股东会监票人、见证律师对选票和规则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32fd9c0-36a9-40d9-b938-8f6bc3e4d1e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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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02:57│图解奥联电子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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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联电子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24亿元,同比微增1.08%;归母净利润达332.8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35.88%,主要得
益于投资收益487.89万元及财务费用为负。单季度看,第三季度主营收入1.07亿元,同比上升1.62%,归母净利润153.47万元,同比增 
长205.17%。扣非净利润虽仍为负,但同比改善56.03%。公司毛利率19.46%,负债率仅19.99%,财务状况稳健。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800002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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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06:28│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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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联电子2025年中报显示,营收2.17亿元,同比微增0.82%;归母净利润179.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81.12%,单季度净利润同比增 
长323.01%。净利率达0.2%,同比提升115.73%,三费占比降至14.92%,同比下降12.61%。尽管毛利率同比下降15.32%至19.1%,但经营 
性现金流改善明显,同比增77.56%。公司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为8.15%,但2024年曾为-1.5%。财报体检提示现金流偏弱,近3年经营性 
现金流均值/流动负债仅19.97%,需关注持续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700008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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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6 02:49│图解奥联电子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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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联电子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7亿元,同比微增0.82%;归母净利润达179.4万元,同比大幅上升281.12%,主要得益 
于投资收益389.19万元及财务费用转为-11.76万元。第二季度单季营收1.12亿元,同比下降0.61%,但归母净利润达362.1万元,同比激
增323.01%,扣非净利润亏损收窄至-92.2万元,同比改善64.28%。公司毛利率为19.1%,负债率仅19.33%,财务状况稳健。整体呈现营 
收平稳、利润显著改善态势。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600004025.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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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02-23                            │处罚披露日      │2024-04-08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一、奥联电子关于钙钛矿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
│                │    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钙钛矿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以下简 │
│                │称《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
│                │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制备│
│                │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
│                │    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67号),要求结合公司相关 │
│                │技术、资金、资质,胥明军的履历、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详细说明奥联光能从事相关业务的方式、方│
│                │法及可行性等情况。                                                                              │
│                │   2023年2月13日,奥联电子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
│                │)。                                                                                            │
│                │    二、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
│                │    (一)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关注函回复》称,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
│                │主要业绩(按时间顺序排列):                                                                    │
│                │    1.完成100×100mm钙钛矿电池组件实验线全部工艺设备国产化研制;                                │
│                │    2.完成制备反式结构100×100mm钙钛矿电池组件效率达到19.67%(有效面积效率21.1%);             │
│                │    3.指导完成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工艺设备设计;                            │
│                │    4.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         │
│                │    5.完成南京市江宁区产业化落地技术支持(落地实体为江苏众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    6.指导杭州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完成1100×1300mm钙钛矿电池100MW试产线装备设计;               │
│                │    7.完成1100×1300mm钙钛矿电池100MW试产线总体设计;                                           │
│                │    8.完成无锡市锡山区产业化落地技术支持(落地实体为无锡众能光储科技有限公司);                │
│                │    9.完成无锡众能光储科技有限公司钙钛矿电池实验室建设;                                        │
│                │    10.指导杭州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壹号实验室实验线工艺装备生产;                           │
│                │    11.完成1100×1300mm钙钛矿电池100MW试产线洁净工厂设计与施工;                                │
│                │    12.完成1100×1300mm钙钛矿电池100MW试产线首套设备(3号磁控溅射设备)入厂。                   │
│                │    事实上,胥明军未在上述12项项目中起到主导或者牵头研制作用。公告所称的"完成"仅指胥明军参与了该│
│                │项目,且项目最终完成。                                                                          │
│                │    (二)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
│                │    《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称,合作方胥明军"长期从事军工/科技型企业运营管理,专注于钙钛矿太│
│                │阳能电池技术研究和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制备工艺装备的国产化、自主化和体系化,对钙钛矿电池研发进程和产│
│                │业化过程有独到的理解与实践能力,在钙钛矿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材料配方、工艺研发、装备研制等领域具备│
│                │核心竞争能力"                                                                                   │
│                │    《关注函回复》称:"胥明军及包括鲁汀在内的多名团队成员已自主研发完成多型钙钛矿工艺装备,并实 │
│                │现了与钙钛矿电池制备工艺适配,完成并交付了多条实验线、中试线装备,对钙钛矿电池研发进程和产业化过│
│                │程有独到的理解与实践能力,在钙钛矿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材料配方、工艺研发、装备研制等领域具备核心竞│
│                │争能力"                                                                                         │
│                │    事实上,胥明军的专业背景为军事指导自动化。在2020年5月入职杭州众能之前,胥明军从未接触过钙钛 │
│                │矿项目。胥明军在杭州众能、浙江众能光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众能不是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以│
│                │运营管理为主。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奥联电子相关回复与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协议文件、电子取证等证据证明,足│
│                │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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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会决定:                                                                                        │
│                │    一、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二、对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三、对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四、对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                │    五、对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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