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34 陇神戎发 更新日期:2025-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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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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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22│ 0.0798│ 0.0851│ 0.0816│
│每股净资产(元) │ 2.2994│ 2.3070│ 2.1833│ 2.13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0800│ 3.5500│ 4.0200│ 3.8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0205.15│ 30204.06│ 30204.06│ 30205.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9.35│ 130.44│ 130.44│ 129.35│
│总股本(万股) │ 30334.50│ 30334.50│ 30334.50│ 303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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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陇神戎发(3005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2 18:17 图解陇神戎发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633.74%(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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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9622.84 同比增(%):-8.21;净利润(万元):2795.61 同比增(%):2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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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0.2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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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0,公司股东户数27831,减少0.7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28030,减少7.2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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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陇神戎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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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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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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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060│ -0.1070│ 0.5610│ 0.54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703│ 0.8779│ 0.7981│ 0.809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203│ 0.3203│ 0.2763│ 0.2198│
│营业收入(万元) │ 49622.84│ 28944.31│ 103906.73│ 80621.16│
│利润总额(万元) │ 5001.17│ 3824.24│ 10358.80│ 7072.2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95.61│ 2421.00│ 2580.46│ 2476.72│
│净利润增长率(%) │ 30.31│ 9.34│ -58.14│ -47.1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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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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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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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922│ 0.0798│
│2024 │ 0.0851│ 0.0816│ 0.0723│ 0.0731│
│2023 │ 0.2032│ 0.1544│ 0.1061│ 0.0659│
│2022 │ 0.1279│ 0.0528│ 0.0277│ 0.0100│
│2021 │ -0.0300│ -0.0270│ 0.0010│ 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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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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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9月10号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78│
│ │31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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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公司声音 │
│ │ │
│ │答:各位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030户。│
├──────┼──────────────────────────────────────────────────┤
│09-03 │问:公司声音 │
│ │ │
│ │答:各位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0211户。│
├──────┼──────────────────────────────────────────────────┤
│09-03 │问:董秘你好请问8月28日股东人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0│
│ │30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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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8月29号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0│
│ │30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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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请问董秘二季度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是何原因,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什么措施,会不会今后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请做详细说明。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2.35亿元,较一季度末增长4.79%,主要系公司为加快 │
│ │市场开拓,适当放大优质客户及新开发客户的信用额度和回款期限所致,其变动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 │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及时催收应收账款。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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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请问董秘二季度单季度营收下降27.61%,但净利润大幅上升1633.74%。现金流状况承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 │流量净额为负(-6244.67万元),且同比大幅下降129.8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背离。是何原因请告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9.82%,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 │
│ │款减少、购买商品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增加所致,具体情况请您查阅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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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截止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02│
│ │11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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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8月20号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02│
│ │11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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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是否有向脑机接口领域拓展业务,旗下子公司是否有和该领域合作的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聚焦于中药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目前无脑机接口领域相关业务和拓展计划。感谢│
│ │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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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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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陇神戎发(3005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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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贵公司”“公司
”)委托,指派张军、杨晓楠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已得到贵公司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
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8月23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该公告已载明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亦载明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进行。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2.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的验证以及网络投票结果,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65名(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61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121,339,447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4
0.0005%。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1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5,946,237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1.9602%。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了下列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668,2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8%;反对6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538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75,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22%;反对6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996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630,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57%;反对66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5513%;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37,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65%;反对6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1.24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呈贵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afb05f9-27ac-44b1-a95a-3c144d95e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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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陇神戎发(3005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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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永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5 人,代表股份 121,339,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0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114,059,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00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61 人,代表股份数 7,280,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1人,代表股份 5,946,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6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1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60人,代表股份数5,929,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3.公司董事朱开才先生因出
差未能参加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668,2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8%;反对 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89%;弃权 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75,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122%;反对 65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69%;弃权 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630,4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 66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13%;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37,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65%;反对 668,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91%;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杨晓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b34d2c06-ea36-40d4-a97e-ff09aa904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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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51│陇神戎发(30053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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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8月 12日、2025 年 8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康永红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7,956,129.83元。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 263,988,424.2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27,160,145.99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7,160,145.99 元
。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半年
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3,34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66,9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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