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06 ST名家汇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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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22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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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600│ -0.1200│ -0.0200│ -0.19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 -0.0245│ 0.0224│ 0.1147│ 0.1386│ 0.157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5.7100│ -144.4300│ -18.8800│ -166.5700│ -26.9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3469.65│ 65354.95│ 65354.95│ 57572.55│ 57572.55│ 57633.1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9090.01│ 4204.71│ 4204.71│ 11987.11│ 11987.11│ 11926.48│
│总股本(万股) │ 142559.66│ 69559.66│ 69559.66│ 69559.66│ 69559.66│ 69559.6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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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01 17:22 ST名家汇(30050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01 17:30 ST名家汇(300506)终止投资深圳力合算芯二号事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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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1-28 预告业绩:大幅减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1.27%至54.18%。扣 │
│非后净利润-25000.00万元至-2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63.65%--37.47%。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0586.17 同比增(%):5.07;净利润(万元):-11345.82 同比增(%):-23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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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0-25 10转增10.5股 股权登记日:2025-12-19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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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2-13,公司股东户数14000,减少6.6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9,公司股东户数15000,增加7.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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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4-09召开2026年4月9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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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景观照明工程业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10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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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22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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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70│ -0.0870│ -0.0760│ 0.0090│ 0.0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2896│ -2.2427│ -2.1504│ -2.1265│ -1.987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1823│ 1.1823│ 1.1823│ 1.1823│ 1.0626│
│营业收入(万元) │ ---│ 10586.17│ 3975.75│ 2605.78│ 11689.29│ 10075.71│
│利润总额(万元) │ ---│ -11368.57│ -8081.10│ -1656.17│ -13108.36│ -3428.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11345.82│ -8088.00│ -1664.01│ -13095.21│ -3423.3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231.42│ -467.46│ -247.87│ 65.22│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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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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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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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600│ -0.1200│ -0.0200│
│2024 │ -0.1900│ -0.0500│ -0.0200│ 0.0200│
│2023 │ -0.5400│ -0.1600│ -0.1200│ 0.0200│
│2022 │ -0.6800│ -0.0800│ -0.0500│ 0.0200│
│2021 │ -0.7700│ -0.1300│ 0.01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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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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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22│ST名家汇(30050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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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与专
业投资机构力合中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 21,770万元,投资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并签署《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六安名家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
超过 1,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6.8902%。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二、投资的前期进展情况
2026年 2月 4日,公司收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BNJ26)。
根据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各合伙人对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 8,000万元,部
分合伙人退出并进行了内部转让导致出资份额发生变化,六安名家汇最终实缴出资 1,200万元,出资比例为 15%。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本次终止投资概况
本次联合投资推进期间,公司已依约支付部分出资。受各方合作意向调整等客观情况影响,基于审慎运用资金、严控投资风险及精
简管理成本的考量,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六安名家汇与林志民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六安名家汇将其财产份额以 1,200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有限合伙人之一林志民。
本次转让完成后,财产份额所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实缴出资额的补缴义务及基于该份额所享有的全部合伙人权利)
由六安名家汇一并转让给林志民。林志民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份额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六安名家汇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收到 1
,200万元。
四、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银行电子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aef9c28-4b4b-40c4-a723-f33d45db4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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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46│ST名家汇(30050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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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 202
3年 4月 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2),并于 2023年 5月 29日、6月29日、7月 31日、8月 30日、10月 9日、11月 8日、12月 8日、2024年 1月9日、2
月 8日、3月 8日、4月 8日、5月 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
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
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
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
4 年 4 月 26 日、7 月 31日、2025 年 2月 6日、3月 13 日、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2)、(公告编号:2024-079)、(公告编号:2025-011)、(公告编号:2025-023)、(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 2024年 4月26日、6月 19日、9月 10日、2025年 3月 28日、5月 14
日、6月 12日、7月1日、9月 25日、12月 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告编号:2024-068
)、(公告编号:2024-088)、(公告编号:2025-036)、(公告编号:2025-055)、(公告编号:2025-060)、(公告编号:2025-0
63)、(公告编号:2025-078)、(公告编号:2025-102),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了《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于 2026年 3月 24日披露了《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7月 8日、8月 8日、9月 9日、10月 10日、11月 9日、12月 12日及 2025年 1月 13日、2月 14日、3月
13日、4月 14日、5月 14日、6月 12日、7月 16日、8月 14日、9月 15日、10月 21日、11月 26日、12月 31日及 2026年 1月 30日披
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
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
-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
告(八)》(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累计及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
号:2025-047)、《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
况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四)》(公告编号:2025-064)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十六)》(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七)》(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累计及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八)》(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九)》(公告
编号:2025-11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之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
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ecd280a-3dc4-4e8c-bd70-1c5a517a4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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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ST名家汇(300506):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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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待开庭审理
2、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案件金额合计:45,650,169.59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裁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及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仲裁通
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担保合同纠纷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7.3 条规定,该案件已达到重大标准,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合同纠纷
1.当事人
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680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12884
法定代表人:邵钢
被申请人: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寿春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697372014A
法定代表人:戴瑞
2.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待开庭审理
(二)仲裁依据
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年 5月签署编号为【BC-委抵 C202101860】的
《抵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书》第一条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先由甲方、乙方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将上述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位于深圳),仲裁时采用独任仲裁员的形式审理,并共同
指定选定深圳国际仲裁员在册仲裁员黄亚英或杜金担任本协议相关纠纷的仲裁员(其中黄亚英优先于杜金,两人均在册仲裁员时应选择
黄亚英),由其按照申请仲裁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仲裁请求
1.裁决确认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给申请人的坐落于六安开发
区寿春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权利证书编号:皖 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 0560107号、0560109号、0
524003号、0524004号)在申请人 45,650,169.59元债权金额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即申请人有权就拍卖、变卖或折价该抵押财产所得
的价款优先受偿。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事实与理由
1.主合同、抵押合同等的签署情况
主合同:2021 年 10 月 19 日,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案外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或“主债务人”)、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签署《名家汇定向融资
计划认购协议》(合同编号:MI9920210083-3,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该协议:申请人高新投作为认购人认购发行人名家汇在深
圳联交所发行、备案的产品编号为 DR-JFZXA0083的“名家汇定向融资计划”,该计划发行总规模为 20,000万元;申请人(认购人)有
权基于本协议的约定作为债权人向作为债务人的发行人(名家汇)行使债权人应有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发行人按约定还本付息等
。
抵押合同:为确保主合同及其修改/协议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被申请人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提供其名下下列四套房产抵押且双方签署了《抵押合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序号 位置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号
1 六安开发区寿春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
1#厂房 3174548号
2 六安开发区寿春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
5#厂房 3174550号
3 六安开发区寿春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
3#厂房 3174551号
4 六安开发区寿春路以北纵二路以东 皖(2022)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
2#厂房 3174553号
根据抵押合同:第 3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仲
裁费等)、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的合理费用;第 4条 被申请人在合同要素表提供的抵押财产价值仅具有参考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
登记机构的登记簿,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等;第 6条 主合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而主债务人(即名家汇)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申请人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并处分抵押财产。申请人有权
选择优先行使抵押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等。
补充协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申请人、名家汇、被申请人(担保人)等签署了主合同的《补充协议 1》、2023年 8月 21日申请
人、名家汇、被申请人(担保人)等签署了主合同的《补充协议 2》。以上补充协议均为对主合同进行展期。根据补充协议 2,申请人
、名家汇和包括被申请人在内担保人一致确认,申请人对名家汇在主合同项下 191,695,457.05元的本金进行展期,展期后到期日为 20
24年 8月 21日。
此外,2025年 11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抵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书》,约定与抵押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任意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位于深圳)仲裁,仲裁时采用独任仲裁员的形式,并共同指定仲裁员黄亚英或杜金担任仲裁员(黄亚英
优先于杜金),由其按照申请仲裁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主债权的受偿情况及剩余债权金额
2024年 8月 21日主合同展期到期日后,名家汇及其他保证人均未向申请人足额偿还到期债务。与此同时,主债务人名家汇进入破
产重整程序。经名家汇其他债权人申请,2024年 7月 29日,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 03破申 481号《决定书》,决定对名家汇启动预
重整程序。2025年 9月 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5)粤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名家汇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了正式管理人。2025 年 10 月 24日,申请人收到名家汇管理人作出的《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
,确定申请人对主债务人名家汇债权总额为 190503601.68元,其中本金 164897358.67元、计算至名家汇破产申请受理前一日(即 202
5年 9月 25日)利息 25606243.01元。
2025 年 11 月 27 日,名家汇重整计划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履行名家汇重整计划,2025年 12月 23日-24日
申请人收到管理人汇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证券账户的如下现金和股票:
(1)作为有担保财产债权人收到管理人汇入的优先受偿现金 69573666.20元;(2)转入普通债权部分收到了管理人汇入的普通债权人
现金清偿金额 500000元;
(3)普通债权金额在 50万元至 8055万元的部分以名家汇转增的 13793749股股票予以清偿(股票由管理人过户至申请人的证券账户
之日 2025 年 12月 23日收盘价为 4.35元/股,以收盘价*股数折抵等价现金为 60002808.15元)。
此外,申请人还陆续累计收到来自名家汇提供的担保财产(让与担保的应收账款)的部分现金清偿金额 14776957.74元。
以上清偿金额合计 144853432.09元(即 69573666.20+500000+60002808.15+14776957.74),由此,主债权项下实际仍有 4565016
9.59元(即 190503601.68-144853432.09)未获得清偿。
3.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主张抵押权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
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申请人在主债务人名家汇破产重整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实际仍
有 45,650,169.59 元债权未获得清偿,申请人有权请求担保人即被申请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鉴于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起仲裁,请求贵院依法裁决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已办理抵押登记给申请人的坐落于六安开发区寿春路
以北纵二路以东 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在申请人 45,650,169.59 元债权金额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即申请人有权就拍卖、
变卖或折价就签署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6件,涉案金额为 8,979,755.40元,除此外,无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裁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d399b46-4019-4803-9e3e-da9ff28a66b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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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30│ST名家汇(300506)终止投资深圳力合算芯二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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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300506)公告,因合作意向调整及审慎经营考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拟终止对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投基金的投
资。六家名家汇已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以1200万元转让给有限合伙人林志民。此举旨在严控投资风险并精简管
理成本,此前公司已支付部分出资,本次转让将收回相关资金。...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424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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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8:07│ST名家汇: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6000万元至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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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预计2025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000万至9000万元,主要因破产重整期间工程承接受限导致收入下滑。尽管重整程序已于
2025年12月26日终结,且重整收益带来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但公司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显著上升。2025年前三季度主营
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5.07%,归母净利润为-1.13亿元,同比下滑231.42%;第三季度单季收入6610.41万元,同比增长221.67%,但
净利润仍亏损3257.81万元,同比下降63.0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12800031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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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0:00│*ST名家(300506)停牌原因: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停牌时间:2026-01-13 开市,复牌时间:2026-01-14 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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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停牌原因: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停牌时间:2026-01-13 开市,复牌时间:2026-01-14 开市,停牌期限:2026-01
-13 开市至2026-01-14 开市
http://www.szse.cn/disclosure/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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