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22 博世科 更新日期:2026-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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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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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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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000│ -0.0900│ -0.0200│ -1.6700│ -0.11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2.0755│ 2.3742│ 2.4432│ 2.4594│ 3.9896│ 3.93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5600│ -3.6600│ -0.8000│ -51.5400│ -2.7600│ 1.2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145.19│ 51145.19│ 51654.04│ 51654.04│ 41753.22│ 40472.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242.85│ 2242.85│ 1734.00│ 1734.00│ 11634.82│ 11634.82│
│总股本(万股) │ 53388.04│ 53388.04│ 53388.04│ 53388.04│ 53388.04│ 521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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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01 18:24 博世科(300422):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30 20:10 博世科: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5.65亿元至7.3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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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1-30 预告业绩:预计减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00万元至-5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6%至35%。扣非后 │
│净利润-75000.00万元至-5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8.00%-36.00%。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51235.47 同比增(%):27.10;净利润(万元):-21224.60 同比增(%):-27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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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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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0742,减少1.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1027,减少1.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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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工业环境治理及清洁化生产领域为主的高端环保装备制造、销售业务;以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为主的市政环境治理工程业
务;以污水处理厂、环卫一体化、污染土壤处置终端运营等为主的环保项目运营业务;以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咨询、检验检测、工程
设计、环境监测等为主的环境综合咨询服务等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服务范围覆盖咨询、设计、环评、检测、研究开发、装备制造、工
程建设、投资运营等环保全产业链。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4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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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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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670│ 0.0850│ 0.0400│ 0.6320│ 0.3050│ 0.13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5597│ -2.2506│ -2.1817│ -2.1622│ -0.6492│ -0.504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4932│ 3.4822│ 3.4822│ 3.4822│ 3.4823│ 3.2741│
│营业收入(万元) │ 151235.47│ 125193.82│ 26009.71│ 159155.84│ 118987.97│ 102773.54│
│利润总额(万元) │ -22927.60│ -4594.85│ -836.40│ -77413.19│ -7030.71│ 2421.3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1224.60│ -4720.44│ -1043.71│ -86499.31│ -5723.48│ 2629.2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70.83│ -279.54│ -115.64│ -300.66│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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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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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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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4000│ -0.0900│ -0.0200│
│2024 │ -1.6700│ -0.1100│ 0.0500│ 0.1300│
│2023 │ -0.4300│ -0.1500│ 0.0100│ 0.0000│
│2022 │ -0.8900│ -0.1600│ -0.1700│ -0.1800│
│2021 │ -1.1700│ 0.2800│ 0.22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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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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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24│博世科(300422):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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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环境”)、苍梧博世科环保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梧博世科”)拟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南宁五象支行”)申请人民币 990万元、297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均不超过 1年。根据银行要求,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
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丽特环保”)以其在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存单应付利息为本次借款业务
提供质押担保。近日,科丽特环保与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科丽特环保将在《质押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上述借
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2.11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科丽特环保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科丽特环保为博世科环境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月 10日 注册地点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卢威宇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占比 100.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工业环境治理等业务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9,589.72 118,396.97
负债总额 72,402.80 110,146.72
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16,814.95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69,849.26 94,269.65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186.92
37,165.10
-2,557.62
-2,375.41
8,250.26
13,159.94
-2,966.19
-3,529.9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博世科环境涉诉金额约为 241万元。
1、博世科环境为自身向关联方北港金投申请借款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
担保;2、博世科环境为公司其他子公司向关联方北港金投申请借款的
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出质人):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博世科环境所签订的编号为NNZX2210120260008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
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期限 1年。
(4)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
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质押财产:单位定期存单及应付利息。
(6)质押财产的价值: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所提供的质押财产的价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零壹拾叁万元整。
(7)质押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有关登记机构办
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依法律规定办理了质押财产交付或经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
设立。
(二)科丽特环保为苍梧博世科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广西苍梧县旺甫镇旺合路 7
2018年 1月 23日
注册地点
号
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又鑫 法定代表人
公司持股占比 100.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机械通用设备、机械专用设备的加工、制
造及销售等业务
2024年末/2024年 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
项目
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315.75 7,122.10
负债总额 5,902.00 5,857.00
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0.00
5,893.15
1,413.75
211.19
-1,159.54
298.00
3,048.15
1,265.10
76.6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净利润 -1,295.58 -148.65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否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苍梧博世科涉诉金额约为 7.73万元。
2、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出质人):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苍梧博世科所签订的编号为NNZX2210120260009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
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元整,期限 1年。
(4)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
、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质押财产:单位定期存单及应付利息。
(6)质押财产的价值: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所提供的质押财产的价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零叁万玖仟元整。
(7)质押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有关登记机构办
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依法律规定办理了质押财产交付或经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
设立。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82,125.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 257,389.95万元,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6.0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丽特环保与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7ad5167-732f-4706-b59f-f5eca2f430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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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02│博世科(300422):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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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c99a1583-2d91-44ba-98d8-0ba921018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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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56│博世科(3004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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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5)第 5028-6 号致: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覃锦、吴
楠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向本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已向本
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需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本所及本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
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三、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2月 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在发
出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 15日前。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年 3月 10日(星期二)下午 14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会议室由公司董事
长潘晓斌先生主持召开。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并经本律师与会议召集人共同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
为于 2026年 3月 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126,515,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74%。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验证事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经统计并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146人,代表股份114,258,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4016%。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5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0,774,58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90%。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700,951股,占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55%。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三)全部投票活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向公司提供了每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8,588,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65%;反对 430,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73%;
弃权 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7,200,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8%;反对 430,8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3%;弃权 6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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