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80 安硕信息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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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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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46│ 0.2200│ 0.0948│ 0.0858│ 0.0119│ 0.11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793│ 2.9147│ 2.7950│ 2.7860│ 2.7621│ 2.75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900│ 7.5300│ 3.4100│ 3.0700│ 0.4300│ 4.0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736.55│ 12736.55│ 12736.55│ 12736.55│ 12737.35│ 12737.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07.35│ 1107.35│ 1107.35│ 1107.35│ 1106.55│ 1106.55│
│总股本(万股) │ 13843.91│ 13843.91│ 13843.91│ 13843.91│ 13843.91│ 138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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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0 19:04 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17:54 安硕信息(300380)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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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840.11 同比增(%):12.42;净利润(万元):894.01 同比增(%):442.3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7503,减少10.5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30756,减少8.7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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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安硕信息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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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信贷风险业务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与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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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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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1.2460│ 0.1320│ -1.6300│ -1.4790│ -1.1250│ 0.23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4630│ 0.3985│ 0.2929│ 0.2840│ 0.2600│ 0.24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222│ 1.2222│ 1.2206│ 1.2206│ 1.2206│ 1.2206│
│营业收入(万元) │ 16840.11│ 102425.94│ 60683.10│ 38023.15│ 14980.30│ 99043.07│
│利润总额(万元) │ 674.22│ 3552.65│ 418.74│ 532.86│ -203.78│ 1583.6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94.01│ 2979.59│ 1312.83│ 1188.32│ 164.83│ 1508.8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42.37│ 97.48│ 161.66│ 182.6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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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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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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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646│
│2025 │ 0.2200│ 0.0948│ 0.0858│ 0.0119│
│2024 │ 0.1100│ 0.0362│ 0.0304│ 0.0186│
│2023 │ -0.3289│ -0.2431│ -0.1832│ -0.0954│
│2022 │ -0.5150│ 0.0193│ 0.0097│ -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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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5-12 │问:董秘你好,我在股吧看到大家讨论公司年报,关于盈利质量与资金占用有一些疑问,因此想请教: │
│ │ │
│ │① 公司净利润增长近97%,但经营现金流反而下降44%,现金回收节奏是否出现明显变化 │
│ │②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7%至1.23亿元,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支持收入增长的情况 │
│ │③ 研发资本化金额由零增至665万元,占利润比重较高,该处理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如何评估 │
│ │ │
│ │烦请说明,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执行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部分项│
│ │目回款流程较长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变化。与此同时,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核算均严格│
│ │遵循会计准则及内控规范,并通过资本化评审,核算公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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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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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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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61,50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284,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8,2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人,代表股份 4,350,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3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人,代表股份 6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60%;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85%;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36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6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反对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57%;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03%;反对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1%;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7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3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7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85%;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8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4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1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2%;反对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6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4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0%;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关联股东高勇回避表决。
议案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5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4%;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60%;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30%;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7%;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3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0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3%;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445%;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84%;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0%;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冯宇航律师和付慧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1879930-42ed-484b-ac51-b78a251d8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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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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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冯宇航律师、
付慧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公司已承诺并保证: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也已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2点 00分在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勇主持。另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5月 2
0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61,50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284,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8,2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人,代表股份 4,350,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3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人,代表股份 6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出席本次股东会还有部分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所有相关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新提案的提出
在本次股东会上,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同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 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0%;弃权 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85%;反对 225,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7%;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6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反对 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7%;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03%;反对 224,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1%;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 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85%;反对 226,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77%;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11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2%;反对 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4%;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449%;反对 23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80%;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股东高勇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5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4%;反对 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0%;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30%;反对 225,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7%;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0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3%;反对 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5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84%;反对 273,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50%;弃权 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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