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76 ST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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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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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200│ 0.0800│ 0.09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892│ 2.9529│ 2.9388│ 3.008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600│ 0.6400│ 2.7200│ 2.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0.56│ 80.56│ 80.56│ 80.56│
│总股本(万股) │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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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6 19:19 ST易事特(3003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7 18:21 光储合作共赢!易事特与甘肃丰森农渔光储项目,为工商业用电提供最优解决方案(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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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6749.51 同比增(%):2.30;净利润(万元):8557.61 同比增(%):-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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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21065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1 除权派息日:2025-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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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6204,减少3.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68499,减少6.4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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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ST易事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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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UPS等功率电子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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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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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610│ 0.0830│ 0.0430│ -0.16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849│ 1.6671│ 1.6481│ 1.663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823│ 0.1823│ 0.1823│ 0.1838│
│营业收入(万元) │ 166749.51│ 63867.02│ 304383.92│ 231074.46│
│利润总额(万元) │ 11181.51│ 5556.82│ 23333.30│ 27924.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557.61│ 4421.21│ 18921.64│ 20603.18│
│净利润增长率(%) │ -31.34│ -3.95│ -66.38│ -64.3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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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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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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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400│ 0.0200│
│2024 │ 0.0800│ 0.0900│ 0.0500│ 0.0200│
│2023 │ 0.2400│ 0.2500│ 0.13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00│ 0.0400│
│2021 │ 0.2200│ 0.1600│ 0.09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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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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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问:请问该公司何时摘帽 │
│ │ │
│ │答:您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1日之日起满│
│ │十二个月时及时进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工作,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届时请关注公司│
│ │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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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问:贵公司都st了,为啥还要分红呢 │
│ │ │
│ │答:您好!公司基于对股东持续回报的承诺,结合现金流和利润情况提出分红方案经过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并实施│
│ │,符合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分红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也不影响后续的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工作的开展。感│
│ │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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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董秘醒醒,一个多月没有互动回复了 │
│ │ │
│ │答:感谢关注,公司重视与投资者多渠道沟通,未来将持续提高重视互动易问题的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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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您好,公司有"微泵液冷"的相关业务吗戴帽一周年后可以摘帽了吗 │
│ │ │
│ │答:您好!公司在液冷技术方面进行了多年深入的研发和应用,包括冷板式、浸没式、喷淋式等多种液冷解决方案│
│ │,涵盖了液冷系统的冷液循环、精准温控等环节,技术方案成熟并已经应用于公司的充电桩、数据中心和储能系统│
│ │等业务领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1日之日起│
│ │满十二个月时及时进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工作,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 │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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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请问公司有生产HVDC电源吗公司产品主要供货哪些公司谢谢! │
│ │ │
│ │答:您好!高压直流(HVDC)电源是公司高端电源装备业务中的产品之一,相比传统的UPS,其损耗更小、效率更 │
│ │高、更节能,并且输出为直流,无需考虑功率因数与谐波问题,性价比也较高;该类产品广泛用于多个领域,如金│
│ │融、交通、医疗、通讯等领域的单位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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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请问本次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被拍卖,竞买方需遵守六个月的锁定期吗 │
│ │ │
│ │答:您好!本次拍 卖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执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
│ │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感谢您的关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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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董秘你好,截止2025年8月11日公司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依据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同时也为保证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悉公司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
│ │应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499户。如您想了解公司其他时间的股东│
│ │户数信息,请将您的身份证、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enkai@eastups.com,公司将尽快回复。谢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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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董秘你好!截至8月6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依据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同时也为保证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悉公司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
│ │应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499户。如您想了解公司其他时间的股东│
│ │户数信息,请将您的身份证、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enkai@eastups.com,公司将尽快回复。谢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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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贵公司如何提升市值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始终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
│ │值管理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做好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公司持续耕耘的高端电源装备、IDC数据 │
│ │中心、新能源、轨道交通、储能等业务均与行业及国家战略规划高度契合,公司将在优势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提高│
│ │市场拓展力度,在新一轮发展机遇中收获更大增长,争取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的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 │策,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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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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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ST易事特(3003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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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10: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9:15至 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528 位,代表股份数607,634,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240,47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 32,07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76%,在计算股东
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位,代表股份数 590,90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43%。股东扬州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列席本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5位,代表股份 16,733,2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7%。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柯铮律师、高铭泽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722,8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7%;反对 2,63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0%;弃权 28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821,1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970%;反对 2,630,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220%;弃权 281,3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5,509,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2%;反对 1,80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8%;弃权 32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07,8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984%;反对 1,803,6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85%;弃权 321,8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1%。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柯铮律师、高铭泽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eca8d40d-b558-4889-8beb-e84e93450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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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ST易事特(300376):易事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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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9月 16日(星
期二)召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柯铮律师、高铭泽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
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锦天城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证明,提供给锦天城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锦天城对有关事实进行了
查证和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连同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之目的使用,非经锦天城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锦天城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如下:
(1)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
会。
(2) 2025年 8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
审议的事项、现场及网络投票程序、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等事项。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广东省东
莞市松山湖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
络投票安排。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司公告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下同)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
人,下同)共 5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07,634,98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4630%。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0,901,7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7343%。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列席本
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2)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33,2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28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 2025年
9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均持有书面
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
2.2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锦天城律师。
锦天城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
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3.1 《关于全资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3.2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锦天城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没有股东
提出新议案,
亦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4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
式进行了现场表决。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投票结果具体如下:
4.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722,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207%;反对 2,63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30%;弃权 28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821,187 股,占该
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970%;反对 2,630,800 股,占该
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220%;弃权 281,300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1%。
回避情况: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2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5,509,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502%;反对 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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