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76 ST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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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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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400│ 0.0200│ 0.08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753│ 2.8892│ 2.9529│ 2.938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900│ 1.2600│ 0.6400│ 2.7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0.56│ 80.56│ 80.56│ 80.56│
│总股本(万股) │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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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8 20:04 ST易事特(300376):关于与安徽易电电力有限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9 06:39 ST易事特(300376)2025年三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存货明显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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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46143.68 同比增(%):6.52;净利润(万元):9426.81 同比增(%):-54.2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21065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1 除权派息日:2025-07-1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62347,减少5.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6204,减少3.3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0-1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ST易事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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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11-12召开2025年11月12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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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UPS等功率电子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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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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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460│ 0.1610│ 0.0830│ 0.04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679│ 1.6849│ 1.6671│ 1.64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822│ 0.1823│ 0.1823│ 0.1823│
│营业收入(万元) │ 246143.68│ 166749.51│ 63867.02│ 304383.92│
│利润总额(万元) │ 13364.93│ 11181.51│ 5556.82│ 23333.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426.81│ 8557.61│ 4421.21│ 18921.64│
│净利润增长率(%) │ -54.25│ -31.34│ -3.95│ -66.3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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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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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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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400│ 0.0400│ 0.0200│
│2024 │ 0.0800│ 0.0900│ 0.0500│ 0.0200│
│2023 │ 0.2400│ 0.2500│ 0.13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00│ 0.0400│
│2021 │ 0.2200│ 0.1600│ 0.09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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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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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问:贵公司第一股东是哪位,主业是什么呢 │
│ │ │
│ │答:您好!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当前,在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情况下,│
│ │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7.93%股份为公司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以电力│
│ │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能”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UPS/EPS、电力电│
│ │源、通信电源、高压直流电源、特种电源、电池系统、电源网关及云管理平台等),数据中心(模块化数据中心、│
│ │集装箱移动数据中心、行业定制数据中心、智能配电、动环监控系统、精密空调等)和新能源(储能系统、PCS、E│
│ │MS、BMS、钠/锂电池电芯及PACK、光伏逆变器、风力变流器、充电桩、换电柜、能源网关及云管理平台等)三大战│
│ │略板块业务。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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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问:有研发镁离子电池么 │
│ │ │
│ │答:您好!为补充公司在储能产业链上的电芯生产环节短板,公司目前主要围绕钠离子电池进行研发及生产工作。│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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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问:你好,我想了解一下贵公司今年能否摘帽 │
│ │ │
│ │答:您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1日之日起满│
│ │十二个月时及时进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工作,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届时请关注公司│
│ │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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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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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4│ST易事特(300376):关于与安徽易电电力有限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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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以下简称“科农行肥东
支行”)送达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由于公司担保对象(即借款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
电站的合作对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触发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科农行肥东支行宣布借款合同项下 712户光伏贷
款客户的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370.84万元)全部提前到期。科农行肥东支行要求公司及共同担保人安徽易电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易事特”,曾用名: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尽快履行担保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年 7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000万元。同时安徽易事特股东唐育、张小军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7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公司于 2018年 1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同时安徽易事特股东唐育及其配偶、张小军及其配偶以及宿松县尚鼎建材有限公司、宿松六合石料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的
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关于与
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分别于 2017年 11月 20日、2018年 10月 19日与科农行肥东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40101836320171278149、
340101836320181278029),公司为合作对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3,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上述担保项下,借款人尚欠本金人民币 1,370.84万元。
二、触发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科农行肥东支行送达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由于借款人合作对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
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触发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科农行肥东支行宣布借款合同项下 712户光伏贷款客户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截至 2
025 年 10 月 21 日,借款人已欠本金人民币 1,370.84万元,欠利息(含罚息)人民币 26.28万元,本息合计 1,397.12万元。科农行
肥东支行要求公司及安徽易事特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尽快履行担保责任。
三、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成立风险处置应对小组,持续督促合作对象筹措资金偿还贷款,同时积极与科农行肥东支行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借
款逾期事宜。若借款人未能在限期内足额清偿逾期本息,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需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代偿责任,代偿资金将直接
占用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对公司短期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虽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安排,但反担保的实际追偿效果受反担保
人履约能力、资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若反担保人出现资金短缺、资产变现困难等情况,公司在承担代偿责任后,可能面临追偿受阻的风
险,导致相关损失无法及时收回。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对象借款逾期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2、《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66c3fd5-751c-4158-940d-e8887ba8e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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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9│ST易事特(3003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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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68928c6-7513-40e2-946f-781c6536e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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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9│ST易事特(3003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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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266aec0-8bc4-4fbe-93b9-842df7c06e1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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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06:39│ST易事特(300376)2025年三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存货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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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2025年三季报显示,营收24.61亿元,同比增6.52%,但归母净利润仅9426.81万元,同比大降54.25%,单季净利润更暴跌8
9.32%。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下滑至27.67%和3.97%,三费占营收比12.96%。存货同比增114.86%,应收账款/利润高达1303.04%,现金流
压力凸显。尽管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364.48%,但货币资金/流动负债仅85.33%,偿债能力存忧。ROIC长期低于5%,投资回报薄弱,
商业模式依赖研发与营销,需警惕增长可持续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9000105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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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2:32│图解ST易事特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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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2025年三季报显示,主营收入24.61亿元,同比增6.52%;归母净利润9426.81万元,同比下降54.25%,主要受投资收益负1
34.05万元及财务费用4537.32万元拖累;扣非净利润1.46亿元,同比增4.13%。单季看,Q3主营收入7.94亿元,同比增16.62%;归母净
利润869.2万元,同比下降89.32%;扣非净利润5460.26万元,同比大增82.77%,显示主业持续改善。毛利率27.67%,负债率48.66%,财
务压力仍存。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800002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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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56│ST易事特(300376)2025年10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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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PanviewCapitalCanCui,上市公司接待人
员有董事会秘书董志刚。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0/1224721018.PDF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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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05-11 │处罚披露日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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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
│ │ 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与杭州和晨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上述│
│ │业务中,易事特的供应商及客户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内容由供应商和客户事先│
│ │确定,易事特方面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对接或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宜,仅与业务相关控制人对接;部│
│ │分业务无实物流转及交付,部分业务涉及的货物在虚构的贸易链中循环使用。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
│ │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2017年、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2021年│
│ │,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2019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
│ │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6,371,498.8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09%,虚增营业成本5,943,562.39元,占 │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10%,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5%。2019年易事特涉嫌虚│
│ │增营业收入329,240,857.6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9.84%,虚增营业成本311,772,874.27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11.46%,虚增利润总额17,4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
│ │业收入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4%,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 │
│ │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11%,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
│ │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商业实质的代采业务及代理业务。2017年至2021年,易│
│ │事特与扬州月城电气控股设备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贸易业务以及与广东新东方光电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部│
│ │分业务为融资性代采业务,与深圳市正达光电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为代理业务。代采业务中,易事特加入到供│
│ │应商和上述客户原有的直接购销业务中,业务涉及的产品型号、数量和价格由相关供应商和客户事先确定,易│
│ │事特不参与相关决策。根据相关约定,易事特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
│ │资金使用费。代理业务中,易事特接受客户委托,由易事特代为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向客户收取通│
│ │道费用。上述业务易事特均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产品直接由供应商发给客户或由客户直接向供应商提货。易│
│ │事特不对相关产品的质量、售后、维修等负责,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上述业务中易事特通过提供融资│
│ │和代理服务获取固定收益,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和代理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 │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2017年至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易事特采用 │
│ │净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理业务进行核算。2021年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代采│
│ │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
│ │256,047,117.6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50%,虚增营业成本239,307,276.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4│
│ │.05%。2018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381,730,60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8.21%,虚增营业成本348,854,0│
│ │6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0.07%。2019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30,644,186.7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 │
│ │入的6.89%,虚增营业成本214,895,342.3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7.90%。2020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8,5│
│ │24,717.55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68%,虚增营业成本12,233,442.4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42%。│
│ │2021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11,502,581.4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7%,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0%。 │
│ │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与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易事特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
│ │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易事特不承担代采商品和服务相关│
│ │的风险,该代采业务实质为融资性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 │
│ │部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数据中心集成项目的代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
│ │虚增营业收入559,643,049.9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65%,虚增营业成本483,814,782.48元,占当年披 │
│ │露营业成本的8.1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910,771,645.6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9.58%,虚增营业成本7│
│ │50,780,741.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21.67%;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412,438,837.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 │
│ │收入的12.32%,虚增营业成本352,112,392.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94%;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36,30│
│ │6,441.9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5.26%,虚增营业成本547,464,432.8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58%│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94,867,924.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86%,虚增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 │
│ │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 │
│ │ 综上,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
│ │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065,621.31元,占│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0.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
│ │,292,502,254.0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1,099,634,809.7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 │
│ │本的31.74%,虚增利润总额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323,881.98元,占当年 │
│ │披露营业收入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8,780,609.2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2.30%,虚增利润总额17,4│
│ │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329,648.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 │16.22%,虚增营业成本559,697,875.2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99%,虚增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 │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11,257,267.0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24%,虚增│
│ │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 │
│ │总额的0.80%。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易事特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银行账户资料│
│ │、银行流水、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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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会拟决定: │
│ │ 1、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 │ 2、对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 │
│ │ 3、对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4、对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5、对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
│ │ 6、对肖大志、牛鸿、关易波、林丹丹、于玮、万祖岩、王进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 │
│ │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
│ │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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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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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0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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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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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93BFBE593FEA2780D14B7734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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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5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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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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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3765329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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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1-16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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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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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37651285.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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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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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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