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53 东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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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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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43│ 0.1300│ -0.2400│ -0.1400│ -0.0811│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3.5871│ 3.6528│ 3.2315│ 3.3824│ 3.4365│ 3.51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800│ 3.7500│ -7.1100│ -4.1900│ -2.3300│ 1.8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4006.12│ 54006.12│ 53725.90│ 53725.90│ 52220.25│ 52220.2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483.16│ 7483.16│ 7763.39│ 7763.39│ 9269.03│ 9269.03│
│总股本(万股) │ 61489.29│ 61489.29│ 61489.29│ 61489.29│ 61489.29│ 614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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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0 19:22 东土科技(300353):东土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8 19:36 东土科技(300353)2026年5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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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043.87 同比增(%):-28.34;净利润(万元):-3956.29 同比增(%):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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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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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59459,增加1.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52560,减少11.6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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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东土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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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李平 截至2025-01-27累计质押股数:3576.85万股 占总股本比:5.82% 占其持股比:4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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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工业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服务;智能控制器及解决方案;工业网络通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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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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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970│ -0.0610│ -0.3400│ -0.2590│ -0.1960│ 0.0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0527│ -0.9883│ -1.3641│ -1.2673│ -1.2040│ -1.122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5170│ 3.5170│ 3.4718│ 3.5251│ 3.5182│ 3.5170│
│营业收入(万元) │ 10043.87│ 98009.79│ 50110.86│ 39033.81│ 14015.76│ 102913.75│
│利润总额(万元) │ -3416.60│ 7328.69│ -15639.77│ -9169.76│ -5245.11│ 4302.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956.29│ 8274.47│ -14829.28│ -8879.69│ -4988.34│ 3863.3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0.69│ 114.18│ 1.32│ 4.6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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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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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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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643│
│2025 │ 0.1300│ -0.2400│ -0.1400│ -0.0811│
│2024 │ 0.0600│ -0.2400│ -0.1500│ -0.1449│
│2023 │ 0.4600│ -0.2800│ -0.2100│ -0.1140│
│2022 │ 0.0400│ -0.1100│ -0.1600│ -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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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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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问:董事长昨日提出打造中国乃至全球机器人通用底座,当前国内人形机器人一线大厂均自研电子架构、电驱底座│
│ │且生态完善、技术自主可控。请问公司相较厂商自研体系,核心竞争力与优势是什么如何说服厂商放弃现有成熟可│
│ │控技术路线、将底层命门交由公司厂商放弃自研改用公司方案,是否等于放弃底层控制权、给自己埋下技术风险隐│
│ │患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行业头部厂商自研电子架构属于产业正常发展布局,公司并非引导厂商放弃自研、让渡│
│ │底层技术控制权。2026 年 4 月 22 日,国产化机器人电子架构联合体于深圳正式成立,公司为牵头发起单位;4 │
│ │月 28 日,公司已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持续加快智能机器人国产化电子架构产业生态布局。公司依托│
│ │鸿道工业操作系统、AUTBUS 总线网络、MaVIEW 工具软件,为智能机器人提供功能安全与整机性能升级赋能;同时│
│ │以国产化电子架构为核心抓手,搭建智能机器人 OPC 产业生态。依托与宜昌国资深度合作,以真实场景需求为牵 │
│ │引,切入智能机器人数据训练、场景适配、整机总装制造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公司与主机厂形成底层共建、上层自│
│ │主、互补共赢的产业分工格局,既助力厂商场景落地部署、满足国产化替代及数据安全要求,也充分保障厂商自身│
│ │核心技术与应用的自主可控,不存在技术依赖及底层控制权转移的相关风险。后续业务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依法│
│ │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您的关注。 │
├──────┼──────────────────────────────────────────────────┤
│04-29 │问:请问董秘,东土科技一季度总营收才一个亿,下降百分之二十八,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会不会对2026年的总营│
│ │收承压,看了公司这几年的总营收情况,每年的总营收越来越低,公司是否采取应对措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出现波动,在季报中已经明确主要受部分重点项目验收周期延后的阶 │
│ │段性影响,季度波动不直接等同于全年营收必然承压。近年来公司处于业务结构调整期,主动收缩低毛利、低附加│
│ │值的传统通信业务,加大高毛利工业操作系统、软件服务及智能控制器业务的投入。2025 年全年已呈现出 “营收│
│ │小幅下降、扣非净利润回升、新兴业务毛利率提升” 的结构性向好态势:其中智能控制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17.│
│ │63%,毛利率提升 10.27个百分点;工业操作系统及软件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2.14%,毛利率提升 6.52 个百分│
│ │点,业务转型成效已初步显现。公司将持续紧抓新型工业化与国产化替代发展机遇,稳步推进战略落地,不断提升│
│ │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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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问: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公司在持续优化业务的前提下,一季度销售费用同比去年一季度大幅增加的 │
│ │具体原因2、今年一季度操作系统及软件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润表现怎么样3、此前李平董事长说5月推出搭载公司 │
│ │智能机器人电子架构的机器人样机,请问该样机整机是由哪家公司生产4、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的机器人电子架 │
│ │构用于人形机器人处于产品适配期,此次推出样机,是否意味着即将商业化落地,若不是,是否有落地计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为加速半导体业务、智能控制器及鸿道(Intewell)操作系统等高毛利新业务导入,抢抓工业│
│ │现场网络升级市场机遇,公司扩充销售与技术支持团队,强化重点行业及核心区域的市场覆盖与现场响应能力。同│
│ │时,部分重点行业项目仍处于前期商务对接与技术方案论证阶段,跨区域售前技术支持及商务拓展活动有所增加,│
│ │阶段性带动一季度相关费用同比上升。 │
│ │关于工业操作系统及软件服务业务,公司 2025 年年报已披露工业操作系统毛利率为 72.88%,2026 年一季度整体│
│ │毛利率继续维持高位稳健水平。细分业务具体经营数据,请以公司后续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
│ │关于智能机器人电子架构的应用推广,公司已于 4 月 28 日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此举是为加快智能 │
│ │机器人国产化电子架构产业落地的重要举措。后续落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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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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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东土科技(300353):东土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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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
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留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3人,代表股份共计98,272,5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21%。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共计92,753,4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45%;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8人,代表股份共计5,519,1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6%。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2人
,代表股份10,533,0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50,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6%;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864%;弃权 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00%;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13%;弃权 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6%。
2、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5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4%;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864%;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2,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71%;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13%;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5%。
3、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99,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55%;反对 6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404%;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6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35%;反对 6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5%;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20%。
4、审议通过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50,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6%;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864%;弃权 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00%;反对 5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13%;弃权 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6%。
5、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李平、薛百华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2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146%;反对 6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9679%;弃权 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2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46%;反对 6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79%;弃权 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75%。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10,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3%;反对 6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253%;弃权 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0,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41%;反对 6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0%;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98,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0%;反对 7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614%;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79%;反对 7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弃权 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87%。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李平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90%;反对7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3407%;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90%;反对 77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07%;弃权 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503%。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2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1%;反对6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350%;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8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37%;反对 6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42%;弃权 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陆晖律师和黄丽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bbd0ad3-7c66-473c-b869-702236954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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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东土科技(30035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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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及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与正本原
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见证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1.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手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15 层会议室
召开。
3.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3 人,代表股份共计 98,272,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
21%,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1)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92,753,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0845%。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68 人,代表股份共计5,519,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予以认证。
2.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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