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26 ST凯利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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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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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94│ 0.0611│ 0.0303│ -0.1472│
│每股净资产(元) │ 3.8865│ 3.8586│ 3.8326│ 3.794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5900│ 1.6000│ 0.7400│ -3.7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1204.74│ 71206.11│ 71658.87│ 71658.8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96.52│ 496.52│ 43.76│ 43.76│
│总股本(万股) │ 71701.27│ 71702.63│ 71702.63│ 717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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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8 20:25 ST凯利(30032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9 19:58 ST凯利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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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78795.89 同比增(%):5.03;净利润(万元):7125.28 同比增(%):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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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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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34020,减少10.4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7975,减少10.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1-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凯利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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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7-09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2025-07-11至2026-01-1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方式拟增持大于等于1433.│
│90万股,占总股本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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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椎体成形微创介入手术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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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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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600│ 0.0630│ 0.0120│ 0.2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861│ 1.6478│ 1.6170│ 1.579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712│ 0.9731│ 0.9719│ 0.9696│
│营业收入(万元) │ 78795.89│ 54609.66│ 26481.47│ 98451.88│
│利润总额(万元) │ 8050.46│ 4788.49│ 3011.46│ -11037.0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125.28│ 4380.89│ 2175.65│ -10556.54│
│净利润增长率(%) │ 27.09│ 44.88│ 100.03│ -193.8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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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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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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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994│ 0.0611│ 0.0303│
│2024 │ -0.1472│ 0.0782│ 0.0422│ 0.0152│
│2023 │ 0.1570│ 0.1794│ 0.1600│ 0.1045│
│2022 │ -0.0296│ 0.2734│ 0.1842│ 0.1048│
│2021 │ 0.2241│ 0.2755│ 0.1573│ 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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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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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问: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同时 │
│ │,袁征、王正民、丁魁作为公司时任主要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其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贵公司是否存在退 │
│ │市风险。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
│ │《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并对袁征、王正民、丁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沪证监决〔2025〕199号)(以下简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此,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
│ │及相关人员下发了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30号)(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您所述内容引自深 │
│ │交所监管函及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监管规则,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违规行为不会直接导致公司被实│
│ │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不会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 │警示期间,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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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拥有200+医疗器械注册证 是否属实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您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
│ │s://www.nmpa.gov.cn/)披露的公开信息进行查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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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问:贵公司是否有产品适用于医美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不适用于医美,未来如有相关产品布局涉及信息披露│
│ │的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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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董秘你好:公司在手术机器人方面是否有布局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里不含手术机器人,未来如有相关产品布局涉及信息│
│ │披露的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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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董秘你好:凯利泰频繁出现负面问题,到底是公司企业风气就这样,还是说前管理层的管理不到位,还是说整│
│ │体公司就这样能否解决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形象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
│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
│ │登的信息为准。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监督。公司将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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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问:董秘你好:公司昨天公告转让利格泰股权,而凯利泰目前没有运动医学板块的产品,未来打算如何填补这项空│
│ │白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 │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转让前,公司仅持有上海利格泰生│
│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130%的股份,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对公司的主营业务 │
│ │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未来将逐步扩展多个科室创新微创领域产品,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投资双管齐下,持续提升│
│ │公司在不同领域内的核心竞争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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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问:2024年年报被审计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后至今已近半年,请问: │
│ │1.贵司何时能取得2024年年报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年报 │
│ │2.贵司此前计划聘请独立机构重新评估投资价值,全面梳理关联方,请问具体进展到哪一步了何时能完成 │
│ │3.请告知审计事务所的最新意见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因针对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价值、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
│ │完整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
│ │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众华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12│
│ │月31日的内部控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众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
│ │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 │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
│ │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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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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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25│ST凯利(30032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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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利泰”)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并对袁征、王正民、丁魁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19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征、王正民、丁魁:
经查,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28924912,以下简称凯利泰或公司)未在2021年度至20
23年度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中披露上海正佰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以及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凯利泰采取责令改正的
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袁征(身份证号:310**************7)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正民(身份证号:310**************2)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总
经理,丁魁(身份证号:341**************1)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袁征、王正民、丁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
行整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0221f61-a490-4d9f-b0bc-edf3a1b7b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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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32│ST凯利(3003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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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0月 24 日(星期五)14 时,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0月 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月 24 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3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2,61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2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132,20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32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7,
481,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3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5,351,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3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45,351,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5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622,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54%;反对 1,76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157%;弃权 225,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6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98%;反对 1,76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38%;弃权 225,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4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47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79%;反对 1,94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775%;弃权 190,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2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17%;反对 1,94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2989%;弃权 190,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4
%。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453,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45%;反对 1,86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208%;弃权 297,1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19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67%;反对 1,86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1081%;弃权 297,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1
%(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和成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48c70c7-5144-44eb-afbc-e9c376659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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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32│ST凯利(3003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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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邵彬、成赟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
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9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30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
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鉴于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增加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
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第三项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4日 14时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0月 1
7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2,613,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8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13
2,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7,4
81,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95%。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4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5,351,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50%。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
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5年 10 月 17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通
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冲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
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622,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54%;反对 1,76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571%;弃权 225,10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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