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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279 和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339│ 0.0897│ 0.0784│ 0.1069│ │每股净资产(元) │ 2.1190│ 2.0748│ 2.0635│ 1.98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5200│ 4.4200│ 3.8700│ 5.5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6266.95│ 46266.95│ 45883.58│ 45883.5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43.00│ 2643.00│ 3026.37│ 3026.37│ │总股本(万股) │ 48909.95│ 48909.95│ 48909.95│ 48909.95│ ├─────────────┴──────────┴──────────┴──────────┴──────────┤ │●最新公告:2025-10-31 15:56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5-11-04 20:0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32347.56 同比增(%):-15.55;净利润(万元):6548.66 同比增(%):23.8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8280,增加14.9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4608,减少2.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0-17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和晶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11-14召开2025年11月14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 │●限售解禁:2025-12-29 解禁数量:2427.47(万股) 占总股本比:4.96(%)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物联网业务”与“教育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220│ 0.2340│ 0.0860│ 0.5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3953│ -1.4395│ -1.4508│ -1.529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4772│ 2.4772│ 2.4772│ 2.4772│ │营业收入(万元) │ 132347.56│ 92055.30│ 45991.19│ 207960.16│ │利润总额(万元) │ 8085.22│ 5447.10│ 4301.87│ 6832.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548.66│ 4387.24│ 3835.78│ 5227.72│ │净利润增长率(%) │ 23.84│ 38.53│ 362.86│ 16.7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1339│ 0.0897│ 0.0784│ │2024 │ 0.1069│ 0.1081│ 0.0647│ 0.0169│ │2023 │ 0.0931│ 0.0859│ 0.0433│ 0.0199│ │2022 │ -0.7312│ -0.1918│ -0.1962│ -0.0861│ │2021 │ 0.1396│ 0.0594│ 0.0401│ 0.0266│ └─────────┴───────────┴───────────┴───────────┴───────────┘ 【2.互动问答】 ┌──────┬──────────────────────────────────────────────────┐ │10-17 │问:请问,贵公司与比亚迪、长城、长安、小米等车企有合作吗请问,贵公司在汽车碰撞传感器方面有无研发或产│ │ │品问世另外,贵公司有无增持或估值管理计划贵公司股价已有十几年在个位数徘徊,反观很多公司都已屡创新高。│ │ │ │ │ │答:您好,公司智能控制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汽车电子及其他行业(通讯、工业控制、新兴消费电子等),在│ │ │汽车电子领域,主要产品应用分为乘用车应用(包括传统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和工程车辆应用,主要产品包括│ │ │车用各类传感器、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助力转向系统控制器和大功率照明车灯等,通过各级供应商间接供货给│ │ │国内外知名整车品牌,整体业务处于成长阶段,公司对行业动态和新兴技术的应用发展会保持密切关注,并将会根│ │ │据客户的具体需求以及公司在相应阶段的经营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储备等经营计划,积极把握业务发展机会,努力│ │ │争取进入更多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扩大在汽车电子领域的业务规模。公司会继续围绕整体战略稳步推进经营计划,│ │ │开展提质增效工作,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通过“内外兼修”提升各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和协同发展能│ │ │力,努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大效益和回报。感谢关注! │ ├──────┼──────────────────────────────────────────────────┤ │10-17 │问:陈柏林股份什么时候拍卖十天还款期限己过那么久,一点消息都没有 │ │ │ │ │ │答:您好,公司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11日、2025年9月│ │ │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本次诉讼事宜完成后,荆州慧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 │ │后续将根据本次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 ├──────┼──────────────────────────────────────────────────┤ │10-09 │问:公司于2022-04-01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请问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何不采用│ │ │简易程序发行 │ │ │ │ │ │答:您好,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 │ │2023年11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文件。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0-31 15:56│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21aa6b6-7ab1-47a0-8910-d8bbe4b8743d.PDF ─────────┬───────────────────────────────────────────────── 2025-10-27 00:33│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 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 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第四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六条 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 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类别、股份数量等内容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并完成网络投票系统的信息录入、复核等工作。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第三章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 第十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 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会网络投票时,公司股东会的投票代码为“350279”,投票简称为“和晶投票” 。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二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三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 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四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 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5、B股境外代理人; 6、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香港结算公司参加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及计票规则 第十六条 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 东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一)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B 股股东应当通过 B股股东账户投票;优先 股股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 A股、B 股、优先股分类) 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 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 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二)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 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 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第十 七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本细则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 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 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 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十八条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 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可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第二十条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 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合并计算,公司及会议见证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 会表决结果,对网络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信息公司提出。公司应当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以及股东会表决 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前述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存在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按 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技术故障以及其他非公司所能控制的异常情况导致网络投票不能正常运行的,则当次股东会 的进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d9cfd488-a7e0-487f-a79c-91e73ace536a.PDF ─────────┬───────────────────────────────────────────────── 2025-10-27 00:33│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 人选、条件、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委员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每年对公司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其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 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 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执行。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渠道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以及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董事会或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或经提名委员会2名以上的委员提议可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无正当理由,不 得拒绝前述董事会或其他委员提出的开会要求。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主任委员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方式 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 次不出席会议或未向委员会会议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通过。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 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efa0a67a-fcd0-4ac5-ae79-ba0efde7e74e.PDF 【4.最新报道】 ─────────┬───────────────────────────────────────────────── 2025-11-04 20:05│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参加“2025 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 行,公司在线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公司本次活动的主要问答内容如下: 1、贵司在市值管理上是否有新的方法可以披露? 答:您好,公司会继续围绕整体战略稳步推进经营计划,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开 展相关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大效益和回报,谢谢。 2、荆州慧和三年期满以后,是否会转让股权。 答:您好,荆州慧和于 2018年战略投资公司,并于 2020年 3月与陈柏林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目 前持有公司17.05%的股权,以及 26.22%的表决权,并持续在战略、资本和经营管理方面为公司赋能。谢谢。 3、贵司上季度归还银行贷款是多少? 答:您好,归还了 2.12亿元,谢谢。 4、贵司是否生产车规芯片产品?与宁德时代是否有产品合作? 答:您好,公司主营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和制造,芯片是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还采购包括 PCB板、电容、电阻等电子元 器件。公司与宁德时代暂无直接产品合作。谢谢。 5、墨西哥工厂主要生产什么行业的产品,主要客户是哪些? 答:您好,客户为美国 GE,产品为冰箱智能控制器,谢谢。 6、贵司机器人应用方向具体有哪类产品?供应对象有哪些 答:您好,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主要为家电、汽车电子、通讯、工业控制、新兴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客户提供服务链条完整的智能控 制器产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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