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40 节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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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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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848│ 0.1758│ 0.0910│ 0.1947│
│每股净资产(元) │ 4.5373│ 4.4869│ 4.4604│ 4.366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3500│ 3.9400│ 2.0600│ 4.5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2012.13│ 102012.13│ 102012.13│ 102012.1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07894.58│ 207894.58│ 207894.58│ 207894.58│
│总股本(万股) │ 309906.70│ 309906.70│ 309906.70│ 3099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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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8 16:36 节能环境(30014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11 2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11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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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442038.29 同比增(%):2.38;净利润(万元):88270.52 同比增(%):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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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0.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0-27 除权派息日:2025-10-28 │
│●分红:2024-12-31 10派0.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9 除权派息日:2025-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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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3097,增加4.0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2207,减少5.9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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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节能环境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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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7-20 解禁数量:209075.02(万股) 占总股本比:67.46(%)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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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节能环保装备业务;电工装备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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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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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610│ 0.2540│ 0.1060│ 0.6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151│ 0.7662│ 0.7523│ 0.66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6742│ 2.6742│ 2.6742│ 2.6742│
│营业收入(万元) │ 442038.29│ 295638.14│ 142240.01│ 591933.98│
│利润总额(万元) │ 106149.86│ 66637.95│ 33457.74│ 84560.6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8270.52│ 54492.95│ 28188.53│ 60544.31│
│净利润增长率(%) │ 32.97│ 24.61│ 42.72│ -14.4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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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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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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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2848│ 0.1758│ 0.0910│
│2024 │ 0.1947│ 0.2131│ 0.1404│ 0.0634│
│2023 │ 0.2764│ 0.2697│ 0.1851│ 0.0681│
│2022 │ 0.2395│ 0.2408│ 0.1480│ -0.0107│
│2021 │ -0.5526│ -0.1488│ -0.0962│ -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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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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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问:你好董秘,请问节能环境的产品与技术是否有应用于商业航天领域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与技术情况请您参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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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问:董秘你好,请问节能环境在台湾设有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络吗节能环境的产品与技术是否已销售往台湾节能环境│
│ │与台湾的哪些企业有过合作吗十分感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节能环境的业务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地区,其中电工装备业务产品出口至50多国│
│ │家和地区,具体情况请您参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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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问:请问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原则,截止2025年第三季度期末,公司股东人数为23097 。感谢您的关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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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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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36│节能环境(30014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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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30014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d650e1c6-d28a-4f87-9185-297b32962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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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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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a7973bd-767f-4484-8ef2-a048fe90c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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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节能环境(30014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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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
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原则上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应当免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解
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前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
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
合同及相关政策规定。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
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
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国家秘
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持续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视
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
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四章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
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
制);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
作出的承诺。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公司如发现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
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管理办
法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eae6b41-338f-4b21-a413-e985b41f6c3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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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20:00│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11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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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是否考虑出台稳态的分红承诺?
答:公司十分重视市值管理工作,也很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今年分别完成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未来
也会持续加强这一部分工作,分红主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
2. 公司海外业务开拓是否有新进展?
答:在海外业务开拓上,机会和风险并存,公司目前在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同时十分重视风险管控。
3. 前三季度净利润增长明显,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公司积极面对市场挑战,注重内功打磨,持续强化全业务条线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开展全流程全链条的精细化管理
,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收入保持稳定,营业成本和费用显著减少,其他收益有所增加,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4.公司电工装备板块主要的下游应用行业和客户有哪些?
答:公司电工装备板块主要的客户是变压器制造企业。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1-12/1224799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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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20:00│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11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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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目前业务情况?
答: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固废综合处置业务、环保装备业务以及电工装备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主要
采用BOO、BOT 等特许经营模式,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通过对垃圾发电项目的运营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
一定收益,运营的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 30 年;在垃圾焚烧工艺的基础上,还可协同处置餐厨厨余废弃物、污泥、病死畜禽等多种
固体废弃物,有效提升经济效益。2024 年度固废综合处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 85%。
2. 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增长明显,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公司积极面对市场挑战,注重内功打磨,持续强化全业务条线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开展全流程全链条的精细化管理
,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收入保持稳定,营业成本和费用显著减少,其他收益有所增加,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3.托管公司注入计划是怎么样的,未来还有其他并购计划吗?
答:2023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尚有部分项目未注入上市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重
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5 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相关项目已于 2024 年由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公司正在推
动涉及同业竞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注入的相关方沟通、管理提升等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同时也关注市场其他适宜的并购标的。
4.公司未来主要增长点有哪些?
答:未来增长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体内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二是体外项目及市场项目(含海外项目)的并购或开发;三是
向固废其他业务领域的拓展。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1-05/1224787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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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08│节能环境(300140)2025年11月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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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请介绍一下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谢谢!
答:公司经过“十四五”期间的战略性重大资产重组,已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格局。下一步,公司将依托既
有产业基础,主要通过存量项目提质增效、体外项目及市场项目(含海外项目)的并购或开发、向固废其他业务领域拓展等方式持续巩
固主业核心竞争力,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和绿色技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2、代管理的公司什么时候正式注入
答:2023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时尚有部分项目未注入上市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相关项目已于 2024 年由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公司正在推
动涉及同业竞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注入的相关方沟通、管理提升等前期筹备工作。
3、领导,您好!我来自四川大决策,请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固废综合处理占比 86.49。请问在固废综合处理业务中,具体有哪
些细分领域?各细分领域的营收占比和增长情况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综合固废处理业务,营业收入主要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部分项目协同处理餐厨/厨余、
污泥等固废,占比较小。受益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稳健发展,截至 9月末,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38%。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1-03/1224783642.PDF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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