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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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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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34│ 0.0425│ 0.0061│ 0.0269│
│每股净资产(元) │ 6.1867│ 6.1628│ 6.1271│ 6.163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800│ 0.6900│ 0.1000│ 0.4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3270.11│ 63270.11│ 63270.11│ 63270.1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0404.85│ 20404.85│ 20404.85│ 20404.85│
│总股本(万股) │ 83674.96│ 83674.96│ 83674.96│ 836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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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9 20:08 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3 17:47 万邦达(300055)签署淮南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合同书 总投资10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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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3353.53 同比增(%):-10.13;净利润(万元):1961.66 同比增(%):-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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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15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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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3636,减少2.0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4350,减少2.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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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万邦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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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王飘扬 截至2025-01-06累计质押股数:8287.00万股 占总股本比:9.90% 占其持股比: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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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2-16 解禁数量:3365.38(万股) 占总股本比:4.02(%)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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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水务工程及运营、危固废处理、环保设备制造、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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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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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40│ 0.1820│ -0.0360│ 0.0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094│ 0.9860│ 0.9713│ 1.007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0225│ 4.0225│ 4.0225│ 4.0225│
│营业收入(万元) │ 63353.53│ 273093.05│ 188876.91│ 125722.60│
│利润总额(万元) │ 3089.80│ 2468.63│ -244.30│ 1953.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61.66│ 3556.59│ 509.56│ 2248.77│
│净利润增长率(%) │ -20.02│ 118.60│ -88.04│ -42.9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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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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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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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34│
│2024 │ 0.0425│ 0.0061│ 0.0269│ 0.0293│
│2023 │ -0.2293│ 0.0509│ 0.0471│ 0.0281│
│2022 │ 0.0977│ 0.1274│ 0.0644│ 0.0322│
│2021 │ 0.2558│ 0.2556│ 0.1899│ 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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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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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有进口替代产品么贵公司的研发人员和费用较多,请问技术发展规划是什么呢技术对企业发│
│ │展的作用体现在哪里呢独创或先进技术有哪些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方面,紧跟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始终坚持│
│ │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尤其加大力度着眼于围绕功能树脂新材料、高端用聚烯烃材料、前沿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产品│
│ │等方向进行前沿性技术攻关,同时继续在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盐湖卤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持续保持技术开发优势,│
│ │形成了系列新产品及其生产工艺技术,主要包括:(1)树脂产品,主要为MAC系列改性树脂;(2)热塑性弹性体 │
│ │(TPE)产品,如苯乙烯-异戊二烯热塑性弹性体(SIS);(3)聚烯烃产品。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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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您好!最近新冠病例增多,戴口罩的人也在增加,请问对贵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有何影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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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您好!贵公司的新材料产业取得了较好发展,请问目前的技术和生产水平如何呢未来该业务有何发展规划是否│
│ │会拓展更广阔的市场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新材料业务,主要是通过对生产乙烯过程中产出的副产品碳五进行深加工,分离出│
│ │异戊二烯、间戊二烯以及双环戊二烯等双烯烃,并进一步生产合成石油树脂等一系列高分子材料以实现综合利用。│
│ │未来公司将根据新材料业务板块的整体发展需求及其战略布局,逐步提高新材料领域技术储备,针对性地开发下游│
│ │市场高性能产品并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公司发展空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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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您好!贵公司一季度毛利率增加明显,请问什么原因呢这一良好势头能否持续如何提高营收和利润率,更好更│
│ │快地高质量发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季度毛利率上升主要是新材料业务毛利率上升导致,目前公司化工新材料业务计划│
│ │以降本为核心,在重点提升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实现生产成本的有效降低,提高利润空间,同时规划生产体系和营│
│ │销体系,加强顶层规划与统筹,建立并优化产品区域销售渠道,抢占市场份额。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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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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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08│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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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0.
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
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科
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向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 28,600 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
司本次为惠州伊斯科提供的担保已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
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
科提供担保为止。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 担保额度 是否
方 最近一期 前担保 新增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额度 期净资产
比例
公司 惠州伊斯科 73% 64.47% 34,401 28,600 5.55%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
法定代表人:何秀云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S1
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烯、1#发泡剂、粗双环戊二烯、2#发泡剂
、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咨询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伊斯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3%
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14.5%
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2%
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0.5%
惠州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516 264,760
负债总额 158,087 170,6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000 16,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4,812 157,401
净资产 89,429 94,064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775 58,035
利润总额 4,298 5,439
净利润 3,730 4,635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3、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28,600 万元;
6、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 28,600 万元;
(2)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
方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保证期间: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58,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69.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5,585.5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4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d18c7715-cc6b-4ca2-a84c-d3eb25a02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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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36│万邦达(30005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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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淀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可全额串用此额度),贸易融资专项授信额度 2,000 万元,以上额度均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所包含的内容。上
述具体授信日期及利率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
限将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为切实有效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环保新材料汽车内
饰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由淮南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公司在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开展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形
成“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提升公司在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力,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区域实现可
持续发展。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d9a4adf-076e-4117-98ba-a9c2c37cc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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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35│万邦达(300055):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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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10 亿元人民币,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
3.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
划调整。
4.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人民币。在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项目面临无
法筹措足够资金的情形,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乃至项目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
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为切实
有效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拟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淮南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由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公司在安
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开展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产
业链,提升公司在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力,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
力,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合同书》。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未发生交易事项。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政府性质主体,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主要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
3.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低于 8 亿元,项目主要建设汽车内饰皮革、家具皮革、立面饰面皮
革等相关产品生产线合计 20 条。项目分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
4. 实施主体:新设子公司。
5.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
划调整。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1. 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低于 8 亿元,项目主要建设汽车内饰皮革、家具皮革、立面饰面皮
革等相关产品生产线合计 20 条。项目分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
3. 项目运营主体: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在甲方区域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新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生
产经营。
(二)项目扶持
若经甲方审核,项目满足相关政策条件,甲方将在厂房租金、设备购置、设备搬迁、项目贷款、人才、吸纳就业等方面给予财政奖
补。
在本项目运营时限内,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连续停产 3 个月或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经甲方责令恢复生产,乙
方于 3 个月内未能恢复生产的,甲方不予兑现项目停产期间扶持政策的奖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项目进度等实施全程监管与审查核定,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
。
2. 甲方按乙方需求提供水、电安装等基础条件,保证乙方顺利进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注册登记、项目备案、消防、环评等相关
报批文件,及时协调乙方项目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3.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申报、鉴定,指导和协助乙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政策及各类科
技创新支持。
4. 甲方有权对支付乙方的所有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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