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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6(红日药业)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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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200│ 0.01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747│ 2.8974│ 2.8773│ 2.92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100│ 0.7000│ 0.2500│ 1.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3852.85│ 276342.32│ 276342.32│ 268587.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562.64│ 24073.17│ 24073.17│ 31827.89│ │总股本(万股) │ 300415.48│ 300415.48│ 300415.48│ 300415.48│ ├─────────────┴──────────┴──────────┴──────────┴──────────┤ │●最新公告:2025-09-16 16:34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6 16:37 红日药业(300026):补缴税款3383.82万元(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79496.83 同比增(%):-6.72;净利润(万元):7863.00 同比增(%):-46.9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3 除权派息日:2025-06-2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00827,减少2.0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02897,减少3.0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09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红日药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06-26累计质押股数:24382.02万股 占总股本比:8.10% 占其持股比│ │:44.33% │ └─────────────────────────────────────────────────────────┘ 【主营业务】 横跨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生物技术药、药用辅料和原料药、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等诸多领域,集投融资、研发、生产、销售 于一体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80│ 0.0350│ 0.2840│ 0.16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752│ 1.5991│ 1.5790│ 1.633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964│ 0.1964│ 0.1964│ 0.1962│ │营业收入(万元) │ 279496.83│ 139277.26│ 578276.69│ 444107.00│ │利润总额(万元) │ 10931.33│ 7687.76│ 5398.45│ 20191.6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863.00│ 6032.97│ 2146.73│ 16835.68│ │净利润增长率(%) │ -46.95│ 3.80│ -95.76│ -66.9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0300│ 0.0200│ │2024 │ 0.0100│ 0.0600│ 0.0500│ 0.0200│ │2023 │ 0.1700│ 0.1700│ 0.1200│ 0.0600│ │2022 │ 0.2100│ 0.1600│ 0.1200│ 0.0800│ │2021 │ 0.2300│ 0.2100│ 0.1500│ 0.0600│ └─────────┴───────────┴───────────┴───────────┴───────────┘ 【2.互动问答】 ┌──────┬──────────────────────────────────────────────────┐ │09-09 │问:你好董秘,看到贵公司官网主页大字标注了创新最重要,自从国资入股以来,没见到公司层面的创新举动,这│ │ │个是属于光喊口号不行动不作为吧 │ │ │从网上了解到KB二期临床数据比其他同脓毒症创新药效果明显,作为第一家完成二期临床的创新药,什么时候进入│ │ │三期临床,有没有BD的计划 │ │ │ │ │ │答:您好,创新是公司坚定的战略方向,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具体项目在实践。研发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后,│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9-09 │问:药物创新研发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但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公司就能够持续不断的深耕,上市一批批优秀的产│ │ │品,到了贵公司这里成天双轮驱动的毫无结果呢是人不行还是钱不行 还是都不行 │ │ │ │ │ │答:您好,公司深刻理解投资者对研发成果的期待。创新药研发周期漫长,存在不确定性。当前研发投入已转化为│ │ │阶段性成果,但距离上市仍需时间。‘双轮驱动’是长期战略,公司在人才、资金上持续投入,并不断优化研发体│ │ │系以提升效率,正全力以赴推动研发进展。感谢您的关注! │ ├──────┼──────────────────────────────────────────────────┤ │09-09 │问:贵公司和同控股集团成都兴城的成都医投有哪些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是否考虑在医美领域有所建树 │ │ │ │ │ │答:您好,公司聚焦主业,更倾向于深化在中医药领域及大健康产业方面的优势和协同,公司目前暂无在医美领域│ │ │的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 ├──────┼──────────────────────────────────────────────────┤ │09-03 │问:你好董秘,公司证券部作为一个与股民交流的窗口单位,每次打电话去公司证券部了解贵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 │时,公司证券部接待人员对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机数据不够了解,回复敷衍了事,态度不端正。建议贵公司敦促证券│ │ │部工作人员改正工作态度,加强学习。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09-03 │问:为什么公司未分配利润是4732151485.89元,是真的还是笔误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32,151,485.89元,感谢您的关注! │ ├──────┼──────────────────────────────────────────────────┤ │09-03 │问:贵公司几个创新药连续五六年都是临床前研究,KB和艾姆地芬也是迟迟推进不了进一步的临床研究,请问研发│ │ │能力如此之弱,贵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在哪里 │ │ │ │ │ │答:您好,创新药物的研发是一个相对长时间且复杂的过程,充满不确定与挑战。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对│ │ │外合作模式创新的双轮驱动机制,致力于通过研发创新,构建具备梯队化药物培育和平台化科研支撑能力的体系,│ │ │攻克关键药物技术。天津市启动了“现代中药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工程”,血必净注射液是该项目中药大品种新质│ │ │生产力培育项目之一,公司以此为契机,坚持科研统筹、科技创新,通过血必净注射液二次开发迭代升级,实现大│ │ │药做强,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感谢关注! │ ├──────┼──────────────────────────────────────────────────┤ │09-03 │问:贵公司KB和艾姆地芬已经完成和CDE的主动沟通,请问结果如何是继续可以推进三期临床和下一步研发,还是 │ │ │失败了 │ │ │ │ │ │答:您好,研发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感谢关注。 │ ├──────┼──────────────────────────────────────────────────┤ │09-03 │问:贵公司有哪些高端的医疗器械和介入耗材在研发和销售 │ │ │ │ │ │答:您好,公司药械智慧供应链业务板块,在医疗配送业务继续深耕心内、神经介入等高值耗材和影像设备。感谢│ │ │您的关注! │ ├──────┼──────────────────────────────────────────────────┤ │09-03 │问:贵公司是否有并购计划,解决产品力不足和研发弱的局面 │ │ │ │ │ │答:您好,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9-03 │问:贵公司虽然总部在天津,但是由四川国资委控股,是否有搬迁总部和更名计划 │ │ │ │ │ │答:您好,公司暂无相关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 ├──────┼──────────────────────────────────────────────────┤ │08-26 │问:有没有站在广大投资者的立场去思索,怎么样来回馈股民 │ │ │ │ │ │答:您好,回报股民是公司治理的一贯宗旨,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与内部控制,提升经营质效与竞争力,加强投资│ │ │者沟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各项法律法规。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9-16 16:3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近期对相关涉税事项开展自查,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383. 82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需补缴税款2,516.60万元,滞纳金867.22万元,合计3,383.8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 纳金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 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2db1af61-1c7c-411c-b4f2-0b28c9f1718f.PDF ─────────┬───────────────────────────────────────────────── 2025-09-16 16:3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 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无 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 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2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07,115,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 37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 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609,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36%。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2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05,506,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43%。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7,508,72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 案的情形。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 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97,083,5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12%;8,845,908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0%;1,186,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7,476,51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537%;8,845,90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36%;1,186,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27%。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1ae9adf-d1f6-4400-86f1-42ccdf536bf6.PDF ─────────┬───────────────────────────────────────────────── 2025-09-16 16:3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8月28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09月16日下午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 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上午09:15至09:25、0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09:15至2025年09月16日15:00的任 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25 人,合计持有股份 707,115,7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3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合计持有股份 1,609,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23人,合计持有股份 705 ,506,1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84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2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计37,508,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及律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8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2%;反对 8,845,9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510%;弃权 1,1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476,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2537%;反对 8,845,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5836%;弃权 1,1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3.16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辰然和任星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红日药业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b63dc4f-85e6-43af-a469-7261ae2ef312.PDF 【4.最新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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