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24 机器人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019│ -0.0609│ -0.0321│ -0.1244│
│每股净资产(元) │ 2.7438│ 2.7898│ 2.7966│ 2.82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6600│ -2.1700│ -1.1400│ -4.4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3992.69│ 153992.69│ 153329.80│ 153329.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569.30│ 2569.30│ 3232.20│ 3232.20│
│总股本(万股) │ 156562.00│ 156562.00│ 156562.00│ 156562.00│
├─────────────┴──────────┴──────────┴──────────┴──────────┤
│●最新公告:2025-11-21 17:14 机器人(30002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8 06:07 机器人(300024)2025年三季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59.96%(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21848.12 同比增(%):-8.73;净利润(万元):-15951.38 同比增(%):-59.9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81222,减少6.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93285,减少8.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15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机器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250│ -0.1710│ -0.1530│ -0.0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419│ -0.2010│ -0.1721│ -0.140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9006│ 1.8931│ 1.8867│ 1.8838│
│营业收入(万元) │ 221848.12│ 166009.44│ 68829.43│ 413848.53│
│利润总额(万元) │ -15786.74│ -9477.95│ -4567.00│ -23471.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5951.38│ -9535.82│ -5026.64│ -19368.20│
│净利润增长率(%) │ -59.96│ -54.32│ -24.51│ -498.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1019│ -0.0609│ -0.0321│
│2024 │ -0.1244│ -0.0642│ -0.0399│ -0.0260│
│2023 │ 0.0313│ -0.0513│ -0.0472│ -0.0287│
│2022 │ 0.0286│ -0.1324│ -0.0957│ -0.0374│
│2021 │ -0.3605│ -0.1897│ -0.1271│ -0.0156│
└─────────┴───────────┴───────────┴───────────┴───────────┘
【2.互动问答】
┌──────┬──────────────────────────────────────────────────┐
│12-15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名字为机器人,请问主要业务是哪些是自产机器人吗与宇树机器人,智元机器人,优必选机│
│ │器人,小米机器人等机器人公司有关联和业务往来吗 │
│ │ │
│ │答:您好,目前公司现有产品及业务主要围绕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领域,为汽车、3C、一般制造、航空航天│
│ │、半导体、锂电、医疗等 20 余个行业的头部企业提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综合解决方案。关于合作企业│
│ │情况请关注公司以往及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15 │问:请问贵公司计划在港股上市的大概时间是什么时候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暂无上述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 │务。感谢您的关注。 │
├──────┼──────────────────────────────────────────────────┤
│12-05 │问:您好!请问新松的工业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会不会推出合作款即搭载其他公司“大脑”的身体。 │
│ │ │
│ │答:您好,目前公司暂未推出搭载其他公司智能控制系统的工业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合作款。后续产品更新迭代情│
│ │况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官网或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资讯。感谢您的关注 │
├──────┼──────────────────────────────────────────────────┤
│12-05 │问:您好!最近很多股友说明年新松将在A股由机器人变成st器人。请问这是可能发生的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 │
│ │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结合上述相关规定,公司无退市 │
│ │风险。感谢关注。 │
├──────┼──────────────────────────────────────────────────┤
│12-05 │问:您好!请问新松具身智能研究院是否已有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磅科学家主持工作不打听具体是哪位,只想问有没│
│ │有。 │
│ │ │
│ │答:您好,公司具身智能研究院配备公司内部专业领域人员主持相关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
├──────┼──────────────────────────────────────────────────┤
│12-04 │问:贵司AGV、洁净机器人含大量工程塑料结构件。请问在半导体物流设备国产化中,是否采用伊之密注塑机以满 │
│ │足Class 1000洁净室标准 │
│ │ │
│ │答:您好,公司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真空环境下的产品,如真空机械手类产品的主要构件材料为铝合金与不锈钢,不│
│ │使用工程塑料结构件。目前公司上述产品主要在ISO CLASS 1洁净度标准下进行作业。感谢您的关注。 │
├──────┼──────────────────────────────────────────────────┤
│12-04 │问:您好!贵司有计划让新松的人形机器人在新松的工厂上岗吗会在哪些岗位工作呢 │
│ │ │
│ │答:您好,公司会根据相关产品具体应用情况结合自身需求进行安排,未来也将深挖上述产品在工业制造、生活服│
│ │务等复杂环境下的应用潜力。感谢您的关注! │
├──────┼──────────────────────────────────────────────────┤
│11-24 │问:您好,贵公司技术研发有啥突破性进展; │
│ │业务量有没有增加; │
│ │有没有拓展新业务; │
│ │能否及时发布公告 │
│ │ │
│ │答:您好,公司于上半年正式成立具身智能研究院,持续在具身智能前沿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已发布了多款具身智│
│ │能产品包括双足人形机器人产品等,未来,公司也将结合机器人技术成熟度与市场需求进行规划和拓展,逐步推进│
│ │新产品在下游市场的应用。公司的具体业务及经营等情况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1-24 │问:您好,近两天上海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大会贵公司有没有参加,有无业务拓展。 │
│ │ │
│ │11月底南京的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贵公司是否会参加,有没有展厅 │
│ │ │
│ │答:您好,公司将参加11月底在南京举办的世界智能制造大会,您可以通过公司官网:www.siasun.com或官方微信│
│ │公众号新松机器人关注公司的具体参展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
├──────┼──────────────────────────────────────────────────┤
│11-24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的研发与技术人员共有2178人,占员工总数的63.65%,其中大学本科以上研发技术人才为17│
│ │87人。纵观A股,贵公司人才优势十分突出,宇某树都无法与之匹敌。请问1.如何将人才优势转化为产品开发和项 │
│ │目优势是否考虑加强营销人才的招引2.浙江杭州具有优势的营商和法治环境。作为互联网之都,杭州是机器人科创│
│ │人才集聚地,公司有否考虑将总部迁到浙江杭州。或考虑主要业务转移到浙江子公司 │
│ │ │
│ │答:您好,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持续推动人才结构的优化,目前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为核心力量、在研│
│ │发、生产、销售业务领域拥有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团队,未来也将会结合业务需求动态调整。目前沈阳仍│
│ │是公司的总部,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
│11-24 │问:董秘您好!浙江杭州具有优秀的营商法治环境,同时作为互联网之都科创人才积聚,贵公司是否考虑将总部迁│
│ │至浙江杭州或者加大对浙江杭州子公司的投资,将人形机器人业务转移至浙江杭州 │
│ │ │
│ │答:您好,公司已在上海等长三角地区布局多家分子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区域发展机遇,结合国家战略与市场需│
│ │求审慎评估对外投资方案。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
│11-24 │问:请问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会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对于其它时点的股东人数,如需查阅,请致电公│
│ │司投资者关系电话进行咨询,公司经核实投资者身份后予以提供。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1-21 17:14│机器人(30002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4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原指派张慧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中审众环内部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审众环指定李志忠
接替张慧完成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介绍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忠: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证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d8f28d28-4bc5-435d-a621-3a54a84bea4a.PDF
─────────┬─────────────────────────────────────────────────
2025-10-26 16:31│机器人(300024):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
路 33号公司 C1办公楼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4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会议应
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 9人,其中李贻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公司部分内部
治理制度,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中,第1项制度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登载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2da7cda-e4fb-4c06-94c7-7176e1c444f0.PDF
─────────┬─────────────────────────────────────────────────
2025-10-26 16:30│机器人(30002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及《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容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申请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九条 申请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
(二)公司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导致公司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
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
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
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负责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最终审批,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具体事务。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或应披露信息时,依照本制度申请需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
免披露处理的,应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证券部,相关提报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负责。证券部对报送的需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进行初审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复核,最终报由董事长审批签字确认。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暂缓和豁免披露的信息登记入档,公司应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原因和依据;
(五)暂缓披露的期限;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七)内部审核程序;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辽宁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八条 对已做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处理的事项,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密切关注、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如出现本制度
第十条所列情形的,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公司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
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视情
形追究违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3e75cfe1-c5fd-49ac-83a9-76d7c74bc7d6.PDF
【4.最新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