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13 新宁物流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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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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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0│ -0.1629│ -0.07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0.3701│ 0.3598│ -0.3772│ -0.34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400│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4606.09│ 44606.09│ 44623.22│ 44623.2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229.80│ 11229.80│ 45.49│ 45.49│
│总股本(万股) │ 55835.89│ 55835.89│ 44668.71│ 446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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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2 18:40 新宁物流(300013):新宁物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9 15:01 新宁物流(300013):未与墨脱水电站开展合作(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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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081.42 同比增(%):-8.07;净利润(万元):579.42 同比增(%):3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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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增发:2024-12-12 通过非公开发行11167.1779万股 发行价:3.750元 增发上市日:2024-12-25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
│金的发行对象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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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21640,增加1.6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21297,增加1.6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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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新宁物流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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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6-25 解禁数量:11167.18(万股) 占总股本比:20.00(%)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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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核心,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进出口
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等。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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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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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60│ -0.1510│ 0.0580│ 0.0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5442│ -2.5545│ -3.1015│ -3.068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8916│ 1.8916│ 1.6959│ 1.6959│
│营业收入(万元) │ 11081.42│ 48074.85│ 36661.31│ 24382.01│
│利润总额(万元) │ 687.68│ -7023.55│ -3180.03│ -1779.3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79.42│ -7275.61│ -3180.66│ -1695.20│
│净利润增长率(%) │ 398.61│ 53.44│ 29.19│ 45.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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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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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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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00│
│2024 │ -0.1629│ -0.0700│ -0.0400│ -0.0040│
│2023 │ -0.3498│ -0.1000│ -0.0700│ -0.0210│
│2022 │ -0.0036│ -0.0100│ -0.0100│ 0.0100│
│2021 │ -0.4200│ -0.0700│ -0.13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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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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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董秘你好,烦请告知截至7月31日贵司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1,640,公司将定期通过互动易“公司声音”平台发布股东人数 │
│ │,您可查阅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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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公司有没有涉及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应用具体有哪一些方面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尚未实现人工智能大范围规模化应用,公司现有智能仓可以实现对入库货箱的自动贴标及智能│
│ │编码识别,自动出入库作业及库内运转,根据货物进出频次及货量自动实现货位匹配和路径规划,通过排单系统实│
│ │现任务智能下发,智能排单等功能。在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也将持续探索将创新技术更好地融合到仓储物│
│ │流运营中,不断挖掘新兴技术在提升物流仓储效率方面的应用潜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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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公司声音 │
│ │ │
│ │答: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1,640,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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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你们和墨脱水电站有合作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未与墨脱水电站开展合作,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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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问:中欧关系改善对公司业务是否有提升,大股东对公司是否有注入资产或其它提升股价的计划 │
│ │ │
│ │答:您好,中欧关系的持续改善将有利于物流行业的整体向好发展,公司也将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动向,积极拓展业│
│ │务不断提升竞争力。公司如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将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请以公告信息│
│ │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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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问:请问到7月20号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1,297,公司将定期通过互动易“公司声音”平台发布股东人数 │
│ │,您可查阅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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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问:公司声音 │
│ │ │
│ │答: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1,297,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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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董秘你好,请问资产注入迟迟不推进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未涉及资产注入事项,如有相关计划实施,将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谢谢! │
├──────┼──────────────────────────────────────────────────┤
│07-21 │问:董秘好,请问贵公司最为省国企单位,摘帽后的资产注入情况进展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向特定对象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审核期间,大河控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等相关承诺,为有效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在完成本次交易之日起五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
│ │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
│ │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的│
│ │同业竞争问题。具体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尚未确定,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 │的公告信息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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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的人脑工程研发进展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未开展人脑工程研发项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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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问:贵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
│ │ │
│ │答:您好,公司控股股东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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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7月10日贵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0,955,公司将定期通过互动易“公司声音”平台发布股东人数 │
│ │,您可查阅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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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问:请问截止到2025年7月10日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0,955,公司将定期通过互动易“公司声音”平台发布股东人数 │
│ │,您可查阅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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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问:公司声音 │
│ │ │
│ │答: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0,955,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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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问:公司的业绩持续改善,业务范围也持续拓展,请问今年的中报预告什么时候披露 │
│ │另外,作为关注新宁两年多的股东,也和别的上市公司沟通过,感受下来新宁的董秘回复是最及时最真诚的,感谢│
│ │历任董秘的耐心,祝公司越来越好。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
│ │披露事项,关于公司的半年度业绩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信息为准,也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关注│
│ │与支持,祝您投资顺利! │
├──────┼──────────────────────────────────────────────────┤
│07-08 │问:董秘您好!公司什么时候出半年报业绩预告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
│ │披露事项,关于公司的半年度业绩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信息为准,谢谢! │
├──────┼──────────────────────────────────────────────────┤
│07-07 │问:请问公司24年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相关的营收有多少,年报未详细披露。 │
│ │请问25年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相关的业务是否有增长是否能稳定产生营收谢谢。 │
│ │ │
│ │答:您好,2024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相关业务收入未超过年度总营收的10%,2025年公司也将不断加大新能 │
│ │源汽车供应链的业务开发力度,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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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与比亚迪有合作吗 │
│ │有合作的话,具体是汽车配件仓储供应链还是整车运输合作还是说两者都有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与比亚迪开展的合作业务涉及汽车零配件的仓储物流运输业务,暂未涉及整车物流业务,谢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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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请问公司给中物集团国际速递提供的服务具体什么时候能有订单合同落地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展开合作 │
│ │ │
│ │答:您好,公司子公司将与中国物流集团国际速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提供航空货运服务事项签订具体的书面交│
│ │易协议,并依照协议实施。谢谢! │
├──────┼──────────────────────────────────────────────────┤
│07-04 │问:请问公告公告的关联交易中向中国物流集团国际速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销售航空货运服务具体是什么公司│
│ │没有飞机啊,是提供航空货代服务吗 │
│ │ │
│ │答:您好,公司子公司从事国际物流及货代业务,中国物流集团国际速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采购包│
│ │机运力服务。谢谢! │
├──────┼──────────────────────────────────────────────────┤
│07-04 │问:董秘,您好!目前河南工业化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工业体量巨大,加之河南处于中原位置,对物流和供应链的│
│ │需求十分强烈,请问公司变身河南国资控股之后,在参与河南本省的物流和供应链网络建设中有无积极发挥作用 │
│ │ │
│ │答:您好,公司在华中、华东、华南、西南及海外地区均设立有子公司,可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近年来郑│
│ │州地区的业务量也在逐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公司也已承接了从郑州发往莫斯科的中欧班列,不断拓展延伸自身业务│
│ │范围广度与深度,具体的业务数据情况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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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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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0│新宁物流(300013):新宁物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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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2025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
程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间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43,29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43,27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10,0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1人,代表股份10,0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7%。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瑞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51%;反对1,2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972%;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698%;反对1,2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60%;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342%。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
途。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旺路52号大象融媒4层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143deb0-ba67-483b-ba45-ed4c5fb0b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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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0│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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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2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瑞军先生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0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298,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4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为 20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27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51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为 20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08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51%;反对 1,2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2%;弃权 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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