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53 日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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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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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042│ 0.2482│ 0.1022│ 0.3500│
│每股净资产(元) │ 4.2482│ 4.1903│ 4.1447│ 4.043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7.3300│ 5.9100│ 2.4800│ 8.8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163.75│ 27163.75│ 27163.75│ 27163.7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25.13│ 18525.13│ 18525.13│ 18525.13│
│总股本(万股) │ 45688.88│ 45688.88│ 45688.88│ 456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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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30 16:42 日丰股份(00295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8 02:58 图解日丰股份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9.45%(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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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351804.28 同比增(%):14.93;净利润(万元):13899.03 同比增(%):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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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增发:2025-10-23 通过非公开发行3469.0799万股 发行价:6.630元 增发上市日:---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的发行│
│对象为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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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40583,增加17.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4413,减少17.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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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日丰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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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冯就景 截至2025-10-22累计质押股数:994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1.76% 占其持股比: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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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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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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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30│ 0.0680│ -0.1880│ 0.3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9693│ 1.9114│ 1.8658│ 1.765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142│ 1.1142│ 1.1142│ 1.1140│
│营业收入(万元) │ 351804.28│ 235415.68│ 111643.45│ 411341.25│
│利润总额(万元) │ 15494.36│ 12576.35│ 5305.55│ 18192.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899.03│ 11250.12│ 4634.39│ 16064.16│
│净利润增长率(%) │ 10.40│ 27.33│ 40.14│ 9.6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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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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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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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3042│ 0.2482│ 0.1022│
│2024 │ 0.3500│ 0.2756│ 0.1900│ 0.0941│
│2023 │ 0.3200│ 0.3181│ 0.2200│ 0.0900│
│2022 │ 0.2700│ 0.2847│ 0.2000│ 0.1200│
│2021 │ 0.5200│ 0.5000│ 0.33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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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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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问:请问截至今日最新的股东户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如需查询,请提供您的身份证信息、证券账户卡信息和持股证明(发至证券部│
│ │邮箱rfgf@rfcable.com.cn),公司经查询核实股东信息后可按要求反馈相关股东人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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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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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4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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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
0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34,690,79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9
,999,997.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25,179.9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74,81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25年10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 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
025]24012610196号)。
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银行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757900854410001
中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653580862157
中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44310301040009737
公司中山分行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各商业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2、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
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袁炜、吴文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或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有
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e64b548-b1c1-4bce-b7d2-8bdb900b1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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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6│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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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a247f7f-2749-4304-a708-50c3dc107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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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4│日丰股份(002953):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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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律证字[2024]AN167-3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67-32 号
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
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称“《
实施细则》”)《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查验并对相关文件、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据此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
专项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注册
(一)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根据发行人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及发行人相关公开披露信息,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如下批
准和授权程序:
1.2024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2.2024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5年8月1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本次发行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
2025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5〕2007号” 《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
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
(一)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有关发行方案资料,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2024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与
冯就景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发行价格、限售期等进行了约定。
经查验发行人有关发行方案资料、《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称“缴款通知”),本次
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34,690,799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999,997.37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74,817.38 元。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配售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价格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冯就景 6.63 元/股 34,690,799 229,999,997.37
(二)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 据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华 兴 验 字[2025]24012610201号”《验资报告》,截
至2025年10月23日止,认购对象已足额缴纳认购款项,东莞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229,999,997.37元。
2025年10月23日,东莞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5]2401261019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10月23日止,发行人向冯就景发行34,690,
79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7.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25,179.9
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74,817.38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缴款通知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
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一)发行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冯就景,与本次发行方案一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5 年 10月 23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
k.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5 年10 月 23 日),截至查询日,冯就景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
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认购对象登记备案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冯就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
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登记备案程序。
(三)认购对象资金来源核查
根据发行人与冯就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 6.8 条“乙方(乙方为冯就景)的陈述保证”之约定,“乙方保证
有充足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并保证认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经查验,2024 年 11 月 11 日,冯就景出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
源的承诺》,承诺“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来自本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
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
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
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关联关系核查
经查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已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已经
发行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缴款通知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
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32be143-c90c-4d72-bb38-a22746bbd8d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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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02:58│图解日丰股份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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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35.18亿元,同比增长14.93%;归母净利润1.39亿元,同比增10.4%;扣非净利润
1.26亿元,同比微增1.14%。但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下滑明显,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9.45%至2648.91万元,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33.09%
至2496.49万元。公司毛利率为11.2%,负债率46.06%,投资收益为负373.12万元,财务费用639.88万元。整体营收持续增长,但盈利增
速放缓,单季利润承压。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800002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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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0:00│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贵公司子公司天津有容中报业绩营收8亿多净利润却只有1000多万,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子公司天津有容利润情况受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收缩、运营成本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2、请问公司明年是否有国改,或者有国企入驻贵公司?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相关公告请以指定网站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3、请预测一下贵公司2025年营收大概有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谢谢!
4、请问贵公司在研发投入上的规划是如何与业务增长目标相匹配的?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在研发投入上的规划与业务增长目标紧密匹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司持
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29亿元,同比增长5.34%,重点投向高端装备柔性电缆、新能源领域产品等项目,部分产品
通过认证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为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其次,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战略,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与高校合作,强化研发团队建设。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达182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40.66%,重点覆盖电缆、高分子材料等关键领域。同时,公司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高增长赛道,并拓
展风电、储能等细分行业专用电缆,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公司结合国家“双碳”政策及行业趋势,将研发资源聚焦于环保橡套电缆、改性高分子材料等方向,目标实现产品结构优化
和技术制高点抢占。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及精准开发细分市场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撑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5、请问贵公司新项目投产后 2025年营收大概有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谢谢!
6、公司目前出海状况如何 ,能否给公司带来业绩增长?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2025年半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实现4.04亿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7.71%。一直以来,公司坚持国
内外业务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战略方针,积极取得各行业、各目标市场所在国要求的资质和认证。同时,着力组建专门的海外销售团
队,向海外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电线电缆产品。公司积极调整海外销售战略,外销主要以东盟,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中东部
分国家为主,海外营销网络得以快速延伸和拓展。
7、铜价持续上涨 是否会影响公司3季度的业绩?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取铜价联动的方式,根据铜均价作为基准价格+铜价涨跌与客户结算,从
而锁定毛利,降低铜价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8、请问贵公司的新能源电缆项目进展的怎么样了?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已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结
项。具体详情,敬请留意相关公告。
9、请问公司有没有生产用于人形机器人的线缆,如有,与哪些公司有合作?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拥有机器人电缆的研发与生产实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下游
应用场景,力求在更广阔的市场中实现新的突破。
10、贵公司今年的股价整体跑输同期大盘和板块指数,请问公司有没计划做市值管理?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并积极落实《市值提升计划》。近三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积极、主动
、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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