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79 长缆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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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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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900│ 0.1600│ 0.0100│ 0.4100│
│每股净资产(元) │ 9.1117│ 8.9155│ 8.9316│ 8.90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9400│ 1.7600│ 0.1400│ 4.3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788.40│ 13788.40│ 13788.40│ 13788.4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522.36│ 5522.36│ 5522.36│ 5522.36│
│总股本(万股) │ 19310.76│ 19310.76│ 19310.76│ 193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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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8 20:36 长缆科技(0028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2 16:47 长缆科技(002879):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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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03093.10 同比增(%):32.21;净利润(万元):3344.78 同比增(%):-3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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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16 除权派息日: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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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1858,增加23.2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7733,减少7.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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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长缆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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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0-28公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5-11-18至2026-02-17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386.22万股,占总股本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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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俞正元 截至2025-07-16累计质押股数:1977.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24% 占其持股比:2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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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12-24召开2025年12月24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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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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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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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40│ 0.0860│ -0.1600│ 0.6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5620│ 4.5457│ 4.5932│ 4.580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0014│ 3.9432│ 3.9260│ 3.9091│
│营业收入(万元) │ 103093.10│ 67315.15│ 26904.66│ 124207.13│
│利润总额(万元) │ 5067.36│ 4560.20│ 708.92│ 8982.1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344.78│ 3029.34│ 245.73│ 7468.20│
│净利润增长率(%) │ -39.86│ -30.99│ -84.88│ 3.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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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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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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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900│ 0.1600│ 0.0100│
│2024 │ 0.4100│ 0.3200│ 0.2500│ 0.0900│
│2023 │ 0.3800│ 0.1700│ 0.1300│ 0.0300│
│2022 │ 0.1500│ 0.1300│ 0.1300│ 0.1000│
│2021 │ 0.7800│ 0.6300│ 0.50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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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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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产品在航天方面有应用吗如果有,主要是供货给哪些航天企业谢谢,顺祝冬安!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成功进入商业航天领域,实现了材料、箱柜、连接器、机电等产品在航天行业的导│
│ │入。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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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请问董秘该股近两个月股东及大股东变化。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东信息及变化的相关内容,请您查看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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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问:请问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东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均有披露,请您查看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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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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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0:36│长缆科技(0028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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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0028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a9e5c5d6-9df9-40a4-85aa-ce6b033b7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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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0:34│长缆科技(00287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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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
作出。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九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
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
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第十一条 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后报请董事长审核,以确定是否提
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工作。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
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可以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
的意见。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工作细则第五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
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董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
办理事项。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
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应在董事长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
聘任工作。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工作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书执行公司职务时,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对公司应尽的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
害,应对公司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72b378e0-bc24-490e-96e4-5946067c4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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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0:34│长缆科技(002879):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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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
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
悉相关信息的单位、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
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
部门应拒绝报送。第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才可对外
报送。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重大相关事项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会等。
第八条 公司在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信息的,应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登记制度依
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以告知禁止内幕交易等方式要求其对公司负有
保密义务。
第十条 在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申报项目、银行贷款、咨询项目等事项时,因特殊因素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的,公司应当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保证不对外披露或者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并将对外部单
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第十一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
,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违反保密义务规定所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应当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表。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公司的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
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事项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
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
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四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为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得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五条 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或协助填报数据部门负责人对外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外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督促外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披露或者泄露时,应当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
第十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为公开的重大信息。若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其所
知悉的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其所知
悉的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3d96cfa5-5684-4f70-9e11-1bde3803af6c.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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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7│长缆科技(002879):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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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日丨长缆科技(002879.SZ)公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2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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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5:36│长缆科技(002879)2025年11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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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江能源在天然酯绝缘油领域有什么优势?
答:双江能源在天然酯绝缘油这一新兴细分领域已形成技术与客户优势,天然酯绝缘油闪点高、燃点高、可自然降解,低碳环保无
毒、过载能力强、安全性好,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变压器用环保型绝缘油。天然酯绝缘油成功应用于山东电力世界首台110kV天然酯立体
卷铁心变压器、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等项目。2024年,双江能源加大研发投入,参与了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超高压电力变压器用植物基绝缘油研制关键技术》。2025年,双江能源将加速天然酯与合成酯绝缘油技术深化、市场扩展和可持续发
展,进一步响应全球能源转型需求。
2、公司浸没式绝缘冷却液的研发情况如何?
答: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江能源研发的浸没式绝缘冷却液正处于试验验证阶段。有利于拓宽产品种类,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点,扩大
市场竞争力。
3、公司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如何?
答:公司注重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展现出强大的技术转化能力。2018年,公司成功研发的290/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附件及±525kV(±5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直流电缆附件,已成功应用于抽水蓄能电站基建项目、如东海上风电工程、张北特高压示范
工程等重点项目,实现了从220kV及以下产品向更高电压等级的重大突破。2022年,公司330kV-500kV系列产品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中取
得显著突破,部分产品已完成交付,标志着该系列产品正式进入城市输电网络的商业化应用阶段,为公司开启了高电压等级产品的新增
长周期。
2024年,公司与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深度合作,联合研制的7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
电力电缆用液体填充绝缘复合套管终端和干式绝缘GIS终端两项创新产品,成功通过国家级新产品技术鉴定。这一重大技术突破不仅填
补了国内空白,更标志着我国在超高压电缆附件技术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提升我国电力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作出重要贡献。
4、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如何?
答:电缆附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随电压等级提升呈现显著的“金字塔”结构。在中低压电缆附件市场,由于技术门槛较低,行业集
中度分散,市场竞争激烈,参与企业数量多达数百家;而在高压电缆附件领域,较高的技术壁垒使得行业集中度提升,市场竞争相对缓
和,主要竞争者包括长园集团、汉缆股份、特变电工、沃尔核材、安靠智电等国内企业,以及日本住友、普瑞斯曼等少数外资或合资厂
商。在超高压电缆附件领域,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成为全球少数能够自主研发并生产750kV及以下交直流超高压电缆附件的企业
之一,技术水平与国际知名企业如日本住友、普瑞斯曼等处于同一梯队,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1-18/1224811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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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16│长缆科技(002879)2025年10月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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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如何?
答:电缆附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随电压等级提升呈现显著的“金字塔”结构。在中低压电缆附件市场,由于技术门槛较低,行业集
中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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