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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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13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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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8700│ 0.6000│ 1.5900│ 1.2700│ 0.7500│
│每股净资产(元) │ ---│ 8.7784│ 8.8922│ 8.3351│ 8.0077│ 7.636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9700│ 6.9800│ 20.5100│ 16.5700│ 10.0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总股本(万股) │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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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9-10 00:00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8-30 16:09 微光股份(002801):首次回购20万股公司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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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82383.34 同比增(%):9.78;净利润(万元):19727.70 同比增(%):14.4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8-25 除权派息日:2026-08-26 │
│●分红:2025-12-31 10派3.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19 除权派息日:2026-05-2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7-31,公司股东户数16517,增加1.2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6317,减少4.4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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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微光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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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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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13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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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420│ -0.0660│ 1.0190│ 0.6350│ 0.55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6.7692│ 6.8585│ 6.2569│ 5.9366│ 5.56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5011│ 0.5011│ 0.5011│ 0.5011│ 0.5011│
│营业收入(万元) │ ---│ 82383.34│ 34718.48│ 147494.52│ 110538.41│ 75045.37│
│利润总额(万元) │ ---│ 22848.77│ 16118.65│ 42143.96│ 33626.60│ 19918.4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19727.70│ 13814.11│ 36441.90│ 29085.17│ 17240.9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14.42│ 58.88│ 65.22│ 25.29│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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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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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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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8700│ 0.6000│
│2025 │ 1.5900│ 1.2700│ 0.7500│ 0.3800│
│2024 │ 0.9600│ 1.0100│ 0.6700│ 0.3200│
│2023 │ 0.5300│ 0.9500│ 0.7000│ 0.3300│
│2022 │ 1.3400│ 1.0800│ 0.7100│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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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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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您好,有关机器人订单,其他公司都不断有大量订单披露,为啥贵公司一直没有订单 │
│ │ │
│ │答:您好,公司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已对外销售,该业务尚处培育阶段,营收占│
│ │整体比重较小。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
│09-15 │问:有消息公司投资牧川股份,消息是否真实有何考虑谢谢! │
│ │ │
│ │答:您好!基于外延拓展及产业链协同等考虑,公司投资参股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持股4.5455%。牧 │
│ │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术推广;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轴承、齿│
│ │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公司本次投资规模相对有限,当前不│
│ │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投资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09-15 │问:您好,贵公司和牧川传动什么关系看到牧川传动做精密减速器和机器人关节模组,产品和贵公司形成互补 │
│ │ │
│ │答:您好!基于外延拓展及产业链协同等考虑,公司投资参股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持股4.5455%。牧 │
│ │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术推广;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轴承、齿│
│ │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公司本次投资规模相对有限,当前不│
│ │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投资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09-15 │问:您好,贵公司有向液冷发展的意向了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产品制冷电机及风机已配套应用于液冷系统场景,该类业务当前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敬请投│
│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09-01 │问:您好,贵公司无人机零部件订单销量目前占比多大 │
│ │ │
│ │答:您好,公司应用于低空经济领域的电机产品已送样,处于试验测试阶段,目前仅有少量样品销售收入。后续客│
│ │户认证、批量订单获取等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产业化投入,│
│ │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 │
├──────┼──────────────────────────────────────────────────┤
│08-31 │问:您好,贵公司机器人有关的的客户怎么一直都不透漏贵公司有没有给优必选机器人供货商 │
│ │ │
│ │答:您好!出于与下游合作方签订的保密约定以及商业信息保护的考量,现阶段公司不便披露相关客户的具体信息│
│ │。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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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问:您好,贵公司针对主营利润恶化,机器人订单仍然微不足道的情况,有什么措施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今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为25.42%,同比下降5.97%,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民币升值所致 │
│ │,后续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扩大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优化产品设计、提升运营响应效率、加强内部│
│ │考核等多项举措,努力修复毛利率。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2,383.34万元,同比增长9.78%,主要产品制冷│
│ │电机及风机同比增长3.91%,伺服电机同比增长59.89%,公司坚定发展信心,通过技术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
│ │,持续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好的回报。 │
├──────┼──────────────────────────────────────────────────┤
│08-31 │问:公司回购开始了没有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开始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 │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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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问:您好,贵公司不是说要在40股价回购吗为什么现在二十多块还不回购 │
│ │ │
│ │答:您好,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开始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 │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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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问:贵公司机器人,储能等前沿科技订单什么时候才会像其他公司一样批量贵公司目前由于原材料涨价,导致主营│
│ │利润下降,有没有新的快速增长点 │
│ │ │
│ │答:您好,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持续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努力│
│ │为投资者创造好的回报。 │
├──────┼──────────────────────────────────────────────────┤
│08-31 │问:贵公司是否考虑加大融资力度,快速前沿科技研发和抢占市场,提升公司技术壁垒,不至于原材料涨价导致利│
│ │润萎缩! │
│ │ │
│ │答:您好,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现金相对充裕,暂无融资计划,后续如有融资计划,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持续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努力为│
│ │投资者创造好的回报。 │
├──────┼──────────────────────────────────────────────────┤
│08-26 │问:您好,贵公司储能订单量怎么样 │
│ │ │
│ │答:您好,新能源储能领域是公司重点开拓的产品应用领域之一,今年上半年新能源储能领域相关销售同比增长,│
│ │但销售占比公司总营收比重较小。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市│
│ │场竞争能力。 │
├──────┼──────────────────────────────────────────────────┤
│08-26 │问:您好,贵公司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订单销量怎么样 │
│ │ │
│ │答:您好,公司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已对外销售,该业务尚处培育阶段,营收占│
│ │整体比重较小。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
│08-18 │问:您好,贵公司和宇树,特斯拉,优必选等机器人公司有合作关系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市场开拓取得进展,该业务尚处培育阶段,│
│ │营收占整体比重较小。 │
├──────┼──────────────────────────────────────────────────┤
│08-18 │问:您好!请问截至8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6,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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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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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于 2026年 7月 21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现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授予(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其他中介机构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2、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由任何其他人予以引用和依
赖。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基于上述保证和声明,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及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1、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 7月 22日至 2026年 8月 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6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6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1、本次调整的原因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 年 8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 年 8月 26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 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138,50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参照),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34,138,507.50元/229,632,000 股=0.1486661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本次调整的结果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4.18元/股-0.1486661元/股=14.03元/股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上述调整已经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9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之日起的 60日内的交易日,且不在下列任一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过程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公司同意以 14.0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1,
95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
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36号)、《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37 号)及公司其他法定披露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本次调整内容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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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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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9月 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和独立董事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在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实施了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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