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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53(永东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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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753 永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031│ 0.1036│ 0.1301│ 0.1066│ 0.0787│ 0.2995│ │每股净资产(元) │ 6.1917│ 6.1852│ 6.1246│ 6.1095│ 6.2324│ 6.15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0500│ 1.6700│ 2.0900│ 1.7000│ 1.2600│ 4.81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281.04│ 24281.02│ 24280.79│ 24280.77│ 24280.38│ 24280.3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86.60│ 18586.60│ 13289.06│ 13289.06│ 13289.06│ 13289.06│ │总股本(万股) │ 42867.63│ 42867.62│ 37569.85│ 37569.83│ 37569.45│ 37569.37│ ├─────────┴───────┴───────┴───────┴───────┴───────┴───────┤ │●最新公告:2026-05-20 19:04 永东股份(00275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2 17:14 永东股份(002753)2026年5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97806.64 同比增(%):12.36;净利润(万元):133.41 同比增(%):-95.5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46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增发:2025-11-25 通过非公开发行5297.5326万股 发行价:6.890元 增发上市日:2025-12-25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 │ │金的发行对象为高永福、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12名投资者。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20,公司股东户数16658,减少2.41%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7069,增加1.2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2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永东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6-25 解禁数量:5297.53(万股) 占总股本比:12.36(%)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和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910│ 0.3830│ 0.2050│ 0.2150│ 0.1480│ 0.17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9084│ 2.9053│ 3.3520│ 3.3285│ 3.4487│ 3.369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9042│ 1.9042│ 1.3610│ 1.3610│ 1.3609│ 1.3609│ │营业收入(万元) │ 97806.64│ 385170.07│ 287726.47│ 189104.47│ 87043.76│ 422764.40│ │利润总额(万元) │ 158.53│ 3967.97│ 5302.87│ 4435.37│ 3491.14│ 12605.7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33.41│ 3893.75│ 4889.33│ 4005.90│ 2966.33│ 11139.0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95.50│ -65.04│ -40.46│ -22.67│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031│ │2025 │ 0.1036│ 0.1301│ 0.1066│ 0.0787│ │2024 │ 0.2995│ 0.2208│ 0.1391│ 0.0849│ │2023 │ 0.2698│ 0.1579│ -0.0115│ -0.0121│ │2022 │ 0.1049│ 0.1429│ 0.1348│ 0.0281│ └─────────┴───────────┴───────────┴───────────┴───────────┘ 【2.互动问答】 ┌──────┬──────────────────────────────────────────────────┐ │05-22 │问:尊敬的董秘: │ │ │您好,贵公司尾气发电量是多少是否考虑时机成熟时用富余发电量进军算力市场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永东股份的关注。公司炭黑尾气发电能力为70MW,依托“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 │ │ │细化工新材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公司建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发电量可充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用电需求,同│ │ │时存有富余电力。未来将立足自身资源优势,择机探寻优质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助力企业长│ │ │远稳健发展。谢谢。 │ ├──────┼──────────────────────────────────────────────────┤ │05-06 │问:请问截止2026年4月 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永东股份的关注。截止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7,069(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 │ │ │信用账户)。 │ └──────┴──────────────────────────────────────────────────┘ 【3.最新公告】 ─────────┬───────────────────────────────────────────────── 2026-05-20 19:04│永东股份(00275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三)职工代表董事: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公司职工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八条执行。 2、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其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 10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三)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所任职的具体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 果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领取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其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如适用)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 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2、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3、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4、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5、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其他重大变化。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3b09050-82f5-48ec-820e-5475009b53ac.PDF ─────────┬───────────────────────────────────────────────── 2026-05-20 18:58│永东股份(0027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东杰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7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89,930,612 股,占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 司股份总数(总股本按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 44.8579%。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 179,147,500 股,占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公 司股份总数的 42.31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8 人,代表股份 10,783,112 股,占截至 2026年 5月 13 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468%。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69 人(其中参加 现场投票的 1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68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2,743,112 股,占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0097 %。 2、在本次股东会中,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刘彤彤女士、张舒羽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70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8%;反对 1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5%;弃权115,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1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33%;反对 1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4%;弃权 115,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0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6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0%;反对 954,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023%;弃权115,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73,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93%;反对 954,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65%;弃权 115,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042%。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69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反对 1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5%;弃权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82%;反对 1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2%;弃权 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5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685,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7%;反对 1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60%;弃权12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33%;反对 1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1%;弃权 12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42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69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反对 1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5%;弃权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82%;反对 1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2%;弃权 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56%。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2,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1%;反对 126,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928%;弃权11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2,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1%;反对 126,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8%;弃权 114,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7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刘东杰、刘东良、靳彩红均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69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4%;反对 1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15%;弃权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1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71%;反对 1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74%;弃权 114,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56%。 本次会议除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彤彤、张舒羽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caea69d-db67-43e0-91de-dd0f311b555f.PDF ─────────┬───────────────────────────────────────────────── 2026-05-20 18:58│永东股份(0027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永东股份(0027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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