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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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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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00│ 0.2000│ 0.1900│ 0.11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101│ 2.8438│ 2.8271│ 2.753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3000│ 7.2800│ 6.7800│ 4.1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7546.37│ 17546.37│ 17546.37│ 17546.3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0.62│ 750.62│ 750.62│ 750.62│
│总股本(万股) │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
│●最新公告:2025-06-17 16:0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5 17:48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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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137.03 同比增(%):55.59;净利润(万元):1733.04 同比增(%):186.0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9-30 10派0.2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1-21 除权派息日:2025-01-2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6744,增加13.0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3663,减少6.9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好利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19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2025-04-11至2025-07-1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82.97万股,占 │
│总股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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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5-04-08累计质押股数:2837.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51% 占其持股比:63.│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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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热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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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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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0120│ 0.1570│ 0.1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368│ 1.3701│ 1.3558│ 1.281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391│ 0.3391│ 0.3391│ 0.3391│
│营业收入(万元) │ 10137.03│ 37631.93│ 27572.53│ 16064.69│
│利润总额(万元) │ 1959.22│ 4030.31│ 3729.97│ 2240.1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33.04│ 3670.28│ 3409.86│ 2042.33│
│净利润增长率(%) │ 186.08│ 102.36│ 95.49│ 147.9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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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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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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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900│
│2024 │ 0.2000│ 0.1900│ 0.1100│ 0.0300│
│2023 │ 0.1000│ 0.1000│ 0.0500│ 0.0300│
│2022 │ 0.1700│ 0.1200│ 0.0900│ 0.0400│
│2021 │ 0.1300│ 0.0900│ 0.08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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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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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问:你好,现在监管对上市公司财务和信息披露规定很严,请问公司对新的规则是否了解透彻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密切关注并紧跟监管政策动态,持续保持对法规变化的学习并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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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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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0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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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司可
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视情况需要可为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
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额
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
止时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以下简称“招行厦门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592XY250521T000136),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万元,授信期间 36 个
月。对于前述授信协议,好利来电路保护与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了《担保协议书
》(编号:厦中小保协字第 2025020 号),约定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和厦门中小融资担保分别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和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为好利来电路保护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好利来电路保护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了《反担保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厦中小保质字第 2025020 号),以其持有的 6 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厦门中小融资担保;公司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了
《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厦中小保反字第 2025020 号),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在上述《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向厦门中小
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9,462,693.04 442,991,598.30
负债总额 201,030,571.06 206,515,447.27
净资产 218,432,121.98 236,476,151.03
项目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4,811,765.21 98,621,940.16
利润总额 45,817,850.12 20,364,860.80
净利润 42,169,469.48 18,058,879.05
4.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反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22层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美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2XY250521T00013612)
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招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授信期间36个
月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招行厦门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2)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厦门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厦中小保反字第2025020号)
债权人: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债务人在《担保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方
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
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
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担保协议书》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
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2%,均
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9b42a837-5d36-45c6-b9a6-febbf1bd7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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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9│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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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股份 55,459,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107%。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54,872,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01%;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586,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11 人,代表股份586,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1 人,代表股份 586,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0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45,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4%;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626%;反对 7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4%;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69,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4%;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6,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229%;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70,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3%;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081%;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36,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5%;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63,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133%;反对 116,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25%;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71,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8,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39%;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41,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1%;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
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68,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58%;反对 7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4%;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16,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5%;反对 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6%;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
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4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21%;反对 9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46%;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3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盛丽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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