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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收益(元) │ 0.0800│ 0.0500│ 0.2600│ 0.2100│ 0.1800│ 0.0900│ │每股净资产(元) │ 3.0984│ 3.0968│ 3.0493│ 3.0286│ 2.9918│ 2.91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5000│ 1.7100│ 8.9500│ 7.2900│ 6.0500│ 3.3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7546.13│ 17546.11│ 17546.11│ 17546.37│ 17546.37│ 17546.3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0.86│ 750.89│ 750.89│ 750.62│ 750.62│ 750.62│ │总股本(万股) │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18296.99│ ├─────────┴───────┴───────┴───────┴───────┴───────┴───────┤ │●最新公告:2026-09-15 18:49 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9-14 18:48 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9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22686.63 同比增(%):2.95;净利润(万元):1407.38 同比增(%):-56.2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9320,增加3.2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8705,减少16.6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7-08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6-07-30至2026-10-2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82.97万股,占总股 │ │本1.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5-10-16累计质押股数:3616.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76% 占其持股比:80.│ │60% │ └─────────────────────────────────────────────────────────┘ 【主营业务】 过流、过温、过压熔断器等被动式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520│ 0.0630│ 0.2920│ 0.2170│ 0.1060│ -0.05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6547│ 1.6302│ 1.5777│ 1.5552│ 1.5180│ 1.436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398│ 0.3391│ 0.3391│ 0.3402│ 0.3391│ 0.3391│ │营业收入(万元) │ 22686.63│ 9718.34│ 42502.48│ 32192.22│ 22035.90│ 10137.03│ │利润总额(万元) │ 1422.46│ 1027.79│ 5248.36│ 4292.46│ 3574.53│ 1959.2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407.38│ 959.50│ 4824.54│ 3899.14│ 3218.56│ 1733.0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6.27│ -44.63│ 31.45│ 14.3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0.0800│ 0.0500│ │2025 │ 0.2600│ 0.2100│ 0.1800│ 0.0900│ │2024 │ 0.2000│ 0.1900│ 0.1100│ 0.0300│ │2023 │ 0.1000│ 0.1000│ 0.0500│ 0.0300│ │2022 │ 0.1700│ 0.1200│ 0.0900│ 0.04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9-15 18:49│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5日 15:30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证券时报(www.stcn.com)、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四)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六)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及口 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 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相 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根据 2026年 8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证券时报(www.stcn.com)、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通知》。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充分、完整地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5 日 15:3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股东会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不存在对《股东会通知》中未 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7,45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866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3,258,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730 %。 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95,8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32%。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与《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二)本次会议由股东代表、德恒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汇总了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073,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355%;反对 3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641%;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068,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281%;反对 38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641%;弃权 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073,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355%;反对 3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641%;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03,572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9979%;反对 377,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2.9997%;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2,200,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972%;反对 377,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05%;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 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1fc01f17-cfd1-4b6f-9947-1b9879c2d322.PDF ─────────┬───────────────────────────────────────────────── 2026-09-15 18:49│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5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9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3.会议方式:本次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1人,代表股份 67,45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61%。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63,258,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73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4,19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3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8人 ,代表股份 12,578,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4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 表股份 8,3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7人,代表股份 4,195,81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3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修订< 总表决 67,073 99.435 380,50 0.5641 300 0.0004 0 通过 公司章程>的 情况 ,151 5% 0 %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 总表决 67,068 99.428 380,50 0.5641 5,300 0.0079 0 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 情况 ,151 1% 0 % % 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 总表决 67,073 99.435 380,50 0.5641 300 0.0004 0 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 情况 ,151 5% 0 % % 则>的议案》 4.00 《关于追认关 总表决 12,203 96.997 377,40 2.9997 300 0.0024 54,87 通过 联方并确认关 情况 ,572 9% 0 % % 2,679 联交易的议 其中, 12,200 96.997 377,40 3.0005 300 0.0024 0 案》 中小股 ,412 2% 0 % % 东的表 决情况 1.议案 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 2.议案 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汤奇青先生、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d50e28a5-7667-409f-ae11-0c7f518d5ca0.PDF ─────────┬───────────────────────────────────────────────── 2026-09-15 18:49│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9月修订) ─────────┴───────────────────────────────────────────────── 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9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d3ad62f6-9921-4e90-9536-e15151669323.PDF 【4.最新报道】 ─────────┬───────────────────────────────────────────────── 2026-09-14 18:48│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9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回复:公司熔断器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银、铜、锡等,其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有一定影响。2026年上半年,原材料市场价格 持续上涨并维持高位震荡,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升,公司整体毛利率阶段性承压。自 5月中下旬开始,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已较年内高 点有所回落,若后续原材料价格延续当前下行走势,公司下半年的原材料成本压力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为应对成本压力,公司持续推进产线自动化改造、工艺优化与材料替代等降本增效措施;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费用管控;加快新产 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同时合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 回复: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的长期发展战略,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紧密贴合下游产业链技术升级趋势 及客户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聚焦新产品研究开发,在新能源汽车及风光储充等多个领域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车规级应用产品 和新能源领域应用产品的储备升级,提升研发及认证实力,为中长期业务增长储备产品与技术基础。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竞争对比情况 回复: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战略定位、发展路径及业务布局等方面各有不同。公司成立之初专注消费电子、家电等传统领域熔 断器,近年来紧抓全球能源转型机遇,围绕“成为全球卓越的电路安全保护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目标,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将战 略重心转向新能源赛道,持续加码技术研发,不断完善产品的储备升级,提升研发及认证实力,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市场份额。未 来,公司将巩固现有优势,不断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新领域,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紧跟国家产业政策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和新质生产力方向储备优质项目,引入先进技术和行业经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9-14/1225563821.PDF ─────────┬───────────────────────────────────────────────── 2026-08-28 06:29│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 好利科技2026年中报显示,营收增至2.27亿元,同比增2.95%,但归母净利润仅1407万元,同比暴跌56.27%,毛利率与净利率显著 下滑。核心风险在于应收账款体量过大,占归母净利润比达328.02%,且经营性现金流大幅减少。公司历史ROIC表现平庸,融资分红比 仅0.32,整体业绩质量欠佳,需高度关注回款风险及盈利能力修复情况。...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2800011474.shtml ─────────┬───────────────────────────────────────────────── 2026-08-27 19:33│好利科技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 好利科技因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两笔股权转让(关联方上海硕矩)事项,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相关责任人包括董事长陈修等 五名高管。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未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此次处罚将记入诚信档案,警示函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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