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63 普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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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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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10│ -0.2685│ -0.0127│ 0.0033│
│每股净资产(元) │ 1.4182│ 1.4194│ 1.6787│ 1.635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0700│ -17.3000│ -0.7600│ 0.2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9644.81│ 139644.81│ 139644.81│ 146898.9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690.08│ 32690.08│ 32690.08│ 32690.08│
│总股本(万股) │ 172334.89│ 172334.89│ 172334.89│ 1795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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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30 18:22 普邦股份(002663):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30 18:30 普邦股份(002663)二季度新签合同金额达3.85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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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271.65%至-685.82%│
│。扣非后净利润-8200.00万元至-4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3979.49%--805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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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4400.07 同比增(%):0.55;净利润(万元):-174.00 同比增(%):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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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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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67173,增加0.5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66805,减少0.1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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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普邦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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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以及园林养护业务,主要为住宅景观工程、旅游度假区园林工程、商业地产园
林工程和公共园林工程等项目提供园林综合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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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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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50│ 0.0640│ -0.0420│ -0.0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7942│ -0.7932│ -0.5332│ -0.495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313│ 1.1313│ 1.1475│ 1.1012│
│营业收入(万元) │ 34400.07│ 198861.67│ 129815.65│ 87349.41│
│利润总额(万元) │ -234.22│ -43957.86│ -2066.30│ 1189.8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4.00│ -47042.31│ -2238.95│ 597.45│
│净利润增长率(%) │ 88.13│ -3501.83│ 22.69│ 126.6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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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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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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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10│
│2024 │ -0.2685│ -0.0127│ 0.0033│ -0.0082│
│2023 │ 0.0077│ -0.0161│ -0.0125│ -0.0083│
│2022 │ -0.1381│ -0.0390│ -0.0340│ -0.0220│
│2021 │ -0.3500│ -0.0450│ 0.0060│ -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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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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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67, 173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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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问:请问截止2025年7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66,805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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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你好,今天收到低于2元股票的公司,看了一下贵公排行倒数第26位,咨询了一下,属于风险股。请问公司对 │
│ │目前的股价是怎么看待的,市场的认同度和股价反应,直接透露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的前景,我只是一个普通│
│ │的投资者,追求的是效益,但是贵公司带来的确是连年亏损,请问公司对拓展新的优质行业有规划吗对目前公司的│
│ │经营现状有改变的计划吗一名普通投资者的关注。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面对当前形势,公司一方面持续聚焦城市运营、绿色建设等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领域,│
│ │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城市更新、植物迁地保护等方向的优质新业务,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同时,公司也在不│
│ │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与项目质量,努力改善经营现状和财务表现。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与长期│
│ │发展的理念,推动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争取早日实现经营改善与投资回报的正向循环。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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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问:请7月1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66,924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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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董秘好,请问贵公司宝胜传媒一直亏损,影响整体业绩表现,贵公司有无将其出售的打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宝盛传媒的经营发展情况,并结合其股价表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
│ │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等多重因素,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和后续处置安排。如涉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披露的事│
│ │项,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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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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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8:22│普邦股份(002663):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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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
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4-6 月)订单情况
业务类型 二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 二季度
新签合同 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工程 50 27,848.23 227 284,798.02 22 12,952.55
设计 25 1,369.12 677 66,970.43 11 814.57
城市运营 101 9,305.85 211 32,598.93 11 744.16
合计 176 38,523.20 1,115 384,367.38 44 14,511.28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2016年11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原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甲
方”)发布“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认公司和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体(以下合称“中标人”
)为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人与政府方代表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原郑州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郑州市成立了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甲方和
项目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
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
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
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
部建设成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甲方与项目公司已签署《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
于拟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
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司已向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发送《
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郑州
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4,877.58万元,累计应收未收的服务费约为9,460万元。公司正积极与政府方沟通推进
项目终止以及回款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77760cf4-c9f8-412e-abfa-d7c6b1f6b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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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8:19│普邦股份(002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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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
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财富世纪广场 A1 幢 34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文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677,827,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50,903,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6 人,代表股份 26,923,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9 人,代表股份 34,108,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184,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356 人,代表股份 26,923,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2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378,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58%;反对17,3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562%;弃权 122,1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5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435%;反对17,3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983%;弃权 122,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82%。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443710df-342e-47ec-96c5-ebb8962a3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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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8:19│普邦股份(0026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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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510623)
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 Zhujiang East Road,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510623, China
Tel: +86 20-85277000 Fax: +86 20-8527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5]第 172 号
致: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中
国证券报》等官方披露渠道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7 月 30 日 15 时整,本次股东会于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财富世纪广场 A1 幢 34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
涂文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广
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66人,代表股份合计677,827,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20%。具
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所代表股份共计650,903,8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9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62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59人,代表股份34,108,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2%。其中现场出席3人
,代表股份7,184,887股;通过网络投票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
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
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现场投票情况 650,903,849 0 0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网络投票情况 9,474,989 17,326,600 122,179
程>的议案》 合计 660,378,838 17,326,600 122,179
其中中小投资 16,659,876 17,326,600 122,179
者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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