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50 ST加加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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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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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80│ 0.0140│ -0.2100│ -0.0610│
│每股净资产(元) │ 1.6460│ 1.6407│ 1.6418│ 1.753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400│ 0.8000│ -12.2600│ -3.3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5196.27│ 115196.27│ 115196.27│ 115196.2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75│ 3.75│ 3.75│ 3.75│
│总股本(万股) │ 115200.02│ 115200.02│ 115200.02│ 115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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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8 16:57 ST加加(002650):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5-09-19 17:08 ST加加(002650)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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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73302.82 同比增(%):-7.07;净利润(万元):835.18 同比增(%):12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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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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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6886,减少11.6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9117,减少7.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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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酱油、食用植物油和其他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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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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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700│ 0.0730│ 0.0070│ 0.0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052│ 0.4020│ 0.3560│ 0.45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995│ 0.1995│ 0.1995│ 0.1995│
│营业收入(万元) │ 73302.82│ 42020.51│ 130083.12│ 103643.71│
│利润总额(万元) │ 1238.62│ 1802.60│ -22525.75│ -7153.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35.18│ 1507.79│ -24286.68│ -6765.14│
│净利润增长率(%) │ 128.64│ 129.63│ -26.83│ -166.5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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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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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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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080│ 0.0140│
│2024 │ -0.2100│ -0.0610│ -0.0260│ 0.0060│
│2023 │ -0.1700│ -0.0230│ 0.0040│ 0.0110│
│2022 │ -0.0700│ -0.0110│ 0.0030│ 0.0010│
│2021 │ -0.0700│ 0.0020│ 0.0170│ 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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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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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57│ST加加(002650):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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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事项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
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公开拍卖三家公
司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
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7日、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9月 10日、2024年 9月 19日、2024年 9月 21日、2024年 9月 27日、20
24年 10月 8日、2024年 10月 10日、2024年 11月 27日、2024年 12月 4日、2024年 12月 20日、2024年 12月 27日、2025年 1月 10
日、2025年 1月 17日、2025年 1月 22日、2025年 2月 18日、2025年 3月 8日、2025年 3月 18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3月 28
日、2025年 7月 5日、2025年 7月 19日、2025年 7月 24日、2025年 7月 29日、2025年 7月 31日、2025年 8月 5日、2025年 8月 8日
、2025年 8月 13日、2025年 8月 16日、2025年8月 21日、2025年 9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
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055/057/059/060/062/064/067/078/081/086/089,2025-002/007/009/017/018/020/022/0
24/052/054/055/056/057/058/059/060/061/063/07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5年 9月 18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
获悉:
1、三家公司管理人于 2025年 9月 17日 10时至 2025年 9月 18日 10时止(延时除外)第 7次拍卖七水硫酸镁、第 8次拍卖工业
盐酸、第 10次拍卖硫酸锰和豆粕水解液,上述拍卖均竞价失败。
2、三家公司管理人将于 2025年 10月 9日 10时至 2025年 10月 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 1次拍卖陶氏消泡剂、L-苏氨酸、丁
二酸、甜菜碱盐酸盐(东瑞弘生产)、α-淀粉酶、对氨基苯甲酸、絮凝剂、硫酸亚铁、天门冬、甜菜碱盐酸盐(祥维斯生产),上述
被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部分库存资产。
3、三家公司管理人将于 2025年 10月 10日 10时至 2025年 10月 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 2次拍卖味精,上述被第 2次拍卖的
味精为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部分库存资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查封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
83),因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等关联方破产清算事项,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
产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
、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阻碍执行的行为,否则,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实控人杨振、杨子江、肖赛平直接或间接持股三家公司。2025年
5月,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卓越投资破产清算
一案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
产审查的进展公告》、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
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味精及原辅料、
低值易耗品账面余额合计8,344.83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5.67万元。在法院查封期间,公司对上述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
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公司对宁夏可可美厂区内存放的库存资产及拍卖所得价款已提出取回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取回申请尚在审核中,尚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库存资产后续能否运回或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且部分库存资产存在过期、霉变损耗的
可能性。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若上述被查封的库存资产公司未能有效解决,可能形成资产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
影响,具体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上述第1次拍卖陶氏消泡剂、L-苏氨酸、丁二酸、甜菜碱盐酸盐(东瑞弘生产)、α-淀粉酶、对氨基苯甲酸、絮凝剂、
硫酸亚铁、天门冬、甜菜碱盐酸盐(祥维斯生产)及第2次拍卖味精的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及管理人有权在拍卖
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是否存在其他存货被拍卖的情形也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就相关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150b9df9-e23d-4c19-ab15-395cd6ea5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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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ST加加(0026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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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73 人,代表股份 584,750,178 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9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 270人,代表股份数 98,490,77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数486,259,4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9225%。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0人,代表股份数 98,490,77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谢子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548,217,2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752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61,957,88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9073%。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549,469,2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966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63,209,86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4.1785%。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584,118,3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20%;反对 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7%;弃权 5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9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97,858,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585%;反对 56,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77%;弃权 5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838%。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家方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武博闻律师、胡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dfc426a5-09fe-438a-8d1f-2610c12b5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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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ST加加(002650):加加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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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
、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
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
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年 8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7
楼召开,公司董事长周建文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6,259,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总数(1,152,000,200股)的 42.2100%。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
8,490,7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8.5495%。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3、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
代表与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3、表决结果
在本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
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谢子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8,217,2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7524%。
1.2 选举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9,469,2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966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4,118,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 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5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85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85%;反对 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弃权 57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4,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2efb411d-8c22-49c2-a98a-89452aa0351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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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08│ST加加(002650)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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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杨总:公司今年大力推广减盐生抽,请问市场认可度怎么?销售额占比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减盐”是顺应健康饮食发展趋势的,市场对包括调味品在内的减盐系列产品接受程度较好。公司在减盐
系列产品上一直不断研发和创新,无论从品质还是销售渠道都有针对性规划,着重打造以“减盐”系列为主打产品的产品线,带动其他
调味品向健康、高端转型升级,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感谢您的关注!
2、加加现在变成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会对经营产生影响吗?2025 年下半年的具体经营计划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截至目前未引起
公司管理层变动,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2025 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减盐”产品战略,深化减盐推广力度,打造减
盐大单品;继续调整产品结构,缩减 SKU 数量,推动高毛利产品发展;在稳固传统渠道同时,推进电商、工业团餐等新渠道建设,且
通过“大市场建设”专项行动打造区域市场标杆,提升整体销售能力。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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