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91 恒大高新 更新日期:2025-08-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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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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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71│ -0.0354│ 0.0473│ 0.0417│
│每股净资产(元) │ 2.2084│ 2.2014│ 2.2840│ 2.278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200│ -1.5900│ 2.0900│ 1.8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351.25│ 22351.25│ 22352.00│ 22352.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668.70│ 7668.70│ 7667.95│ 7667.95│
│总股本(万股) │ 30019.95│ 30019.95│ 30019.95│ 30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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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01 00:00 恒大高新(002591):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项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6 19:01 恒大高新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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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万元至-3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41.57%至-127.98%。 │
│扣非后净利润-950.00万元至-6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11%-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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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8202.09 同比增(%):-20.82;净利润(万元):211.84 同比增(%):1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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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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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3619,减少1.1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3897,减少11.2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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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节能环保业务:防磨抗蚀业务模块、垃圾焚烧炉防护业务模块、声学降噪业务模块,互联网营销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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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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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730│ -0.0770│ 0.1000│ 0.18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095│ -1.6165│ -1.5338│ -1.53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7177│ 2.7177│ 2.7177│ 2.7177│
│营业收入(万元) │ 8202.09│ 44015.39│ 29526.03│ 17455.68│
│利润总额(万元) │ 130.95│ -496.49│ 1739.75│ 1625.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11.84│ -1061.55│ 1421.42│ 1251.04│
│净利润增长率(%) │ 151.54│ 73.86│ 279.54│ 682.2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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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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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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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71│
│2024 │ -0.0354│ 0.0473│ 0.0417│ -0.0137│
│2023 │ -0.1353│ -0.0264│ 0.0053│ -0.0073│
│2022 │ -0.2079│ -0.0131│ -0.0151│ -0.0091│
│2021 │ 0.0607│ 0.0821│ 0.0669│ 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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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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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恒大高新(002591):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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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 2,612.2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处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请求执行的福建瑞鑫欠款总额为 4,003.7 万元(包含违约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处
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同时要求福建瑞鑫依法承担本案的执行费 107,437.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进展为公司收到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对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拍卖所得的
部分执行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961,706.7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账面价值为零元。因
此,本次执行款项的到位将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17 年 3 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受理通知
书》【(2017)榕仲受字第 091号】。公司就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鑫”)及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瑞恩”)两家公司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以下简称“三金钢铁余热发电工程一案”)向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福州仲裁委”)申请裁决,福州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巨潮资讯网于2017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2017 年 8 月,公司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福州仲裁委员会依法转交给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罗源县人民法院”)。2017 年 9 月,公司收到罗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闽 0123财保 10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7年 9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恒大高新:关于收到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
14)。
3、2018年 2月,公司收到福州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2018)榕仲裁字第 044号】,裁决如下:
“(1)福建瑞鑫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余款 26,122,000元;
(2)福建瑞鑫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10日内向公司支付暂计至 2018 年 1月 18日的违约金 13,063,600元,此后的违约金以未付
工程余款 26,122,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至福建瑞鑫付清工程余款之日止;
(3)上海瑞恩对上述第(1),(2)项裁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132,393 元,处理费 5,0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负担20,600元,福建瑞鑫、上海瑞恩共同负担 12
1,793 元(该款已由公司垫付,履行时福建瑞鑫、上海瑞恩迳付给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 2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恒大高新: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4、2018 年 3 月,公司依据《裁决书》【(2018)榕仲裁字第 044 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
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8)闽 01执 393号】。福州中院现已查封福建瑞鑫、上海瑞恩公司的账号及三金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并向福
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5、2018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瑞恩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8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恒大高
新: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1、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榕仲裁字第 044号裁决书,于 2021年 5月7 日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
执行福建瑞鑫欠款 4003.70 万元(包含违约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处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福建瑞鑫依法应承担本案执行
费 107,437.00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0月 14日指定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罗源县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1月 3日立案后,
于 2021 年 12月 16日终结执行,于 2025年 1月 2日依职权恢复执行。
2、罗源县人民法院裁定对福建瑞鑫位于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内的高炉煤气发电设备及厂房启动评估、拍卖,上述厂房
及设备依法经委托评估后,在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由买受人以 3,349,143.70 元中标且全款支
付到位,罗源县人民法院已于 2025年 5月 21日作出拍卖成交确认书。
3、公司近日收到罗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户,将拍卖福建瑞鑫资产所得款项人民币 2,961,
706.70 元转至公司账户。截至目前,福建瑞鑫仍拖欠部分本金、违约金、利息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尚未执行到位。后续,公司将继
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罗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本案福建瑞鑫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交
通运输工具、有价证券、保险、不动产信息及工商登记信息等,未发现福建瑞鑫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罗源县人民法院对
福建瑞鑫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罗源县人民法院告知了公司,并要求公司进一
步提供财产线索,公司认可罗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和调查结果,并表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
综上,罗源县人民法院认为,福建瑞鑫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罗源县人民法院向公司释明福建瑞鑫的财产情况,公司明确表示提
供不出福建瑞鑫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财务影响:本次收到的执行款项人民币 2,961,706.70 元,将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金额,将以
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预计此举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现金流影响:本次收款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时跟进该事项的进展及执行法院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5)闽 0123执恢 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8d260202-9370-4b06-81cb-2d4b91673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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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18│恒大高新(00259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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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到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50.00万元–520.00 万元 盈利:1,251.0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27.98%~14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0万元–950.00 万元 亏损:990.7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11%~34.3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17元/股–0.0173 元/股 盈利:0.041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预计本期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本期金额
约为 376.00万元,去年同期为 2,241.80万元。去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出售了部分互联网资产,获得了较高的非经
常性损益。
(2)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缩减了应收账款的规模,收回了部
分长账龄的账款,导致冲回的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6873e6fc-829a-43f3-9648-eec5ad294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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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4│恒大高新(002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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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4 点 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2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胡恩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103,046,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2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02,239,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07,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07,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07,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36,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3%;反对 2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7%;弃权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94%;反对 2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45%;弃权 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61%。
公司独立董事胡大立、于天宝、章美珍、黎毅在宣读完毕董事会工作报告后,向与会股东宣读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37,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6%;反对 2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7%;弃权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590%;反对 2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45%;弃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46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29,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1%;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83%;弃权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927%;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30%;弃权 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5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31,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8%;反对 2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11%;弃权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157%;反对 2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82%;弃权 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6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44,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6%;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83%;弃权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09%;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30%;弃权 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6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44,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0%;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83%;弃权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05%;反对 2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30%;弃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46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36,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1%;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63%;弃权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46%;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688%;弃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46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璐、谭冬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67cc8800-aa01-4c20-9b83-a12417cd055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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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01│恒大高新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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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子公司宝乐互动会计核算不规范及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1-2023年,
宝乐互动将佣金直接计入营收未冲减成本,违反会计准则;同时,年报中误称与华为、腾讯为直接供应商,且存在内控不严问题。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1600031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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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11│恒大高新(002591)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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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高新因子公司宝乐互动会计核算不规范及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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