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58 巨人网络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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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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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200│ 0.1900│ 0.7800│ 0.5800│
│每股净资产(元) │ 7.2585│ 6.7250│ 6.6277│ 6.17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8700│ 2.6900│ 11.5600│ 8.8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3475.06│ 193475.06│ 193475.06│ 197354.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93475.06│ 193475.06│ 193475.06│ 1973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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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20:27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5 16:26 巨人网络涨6.14%,国元证券二周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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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6220.00 同比增(%):16.47;净利润(万元):77704.81 同比增(%):8.2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2 除权派息日:2025-09-23 │
│●分红:2024-12-31 10派1.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3 除权派息日:2025-05-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0211,减少15.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9237,减少16.7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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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巨人网络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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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5-04-09累计质押股数:385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90% 占其持股 │
│比: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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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互联网文化娱乐业务: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其它互联网领域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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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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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840│ 0.1130│ 0.5350│ 0.37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446│ 3.7652│ 3.5854│ 3.348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5237│ 2.4463│ 2.4247│ 2.6822│
│营业收入(万元) │ 166220.00│ 72381.44│ 292284.64│ 221841.16│
│利润总额(万元) │ 79776.15│ 35111.76│ 144734.88│ 111088.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7704.81│ 34786.77│ 142490.17│ 107080.45│
│净利润增长率(%) │ 8.27│ -1.29│ 31.15│ -1.2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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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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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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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200│ 0.1900│
│2024 │ 0.7800│ 0.5800│ 0.3900│ 0.1900│
│2023 │ 0.5900│ 0.5900│ 0.3600│ 0.1300│
│2022 │ 0.4600│ 0.4200│ 0.2700│ 0.1400│
│2021 │ 0.5300│ 0.4600│ 0.30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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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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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贵公司近期发行的超自然行动组,看到许多玩家反应皮肤定价不合理,bug众多等问题还希望公司早日解决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
│09-03 │问:公司知名的有哪些游戏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公司具备出色的IP开发与运营实力,依托赛道制架构,持续深耕国战MMORPG和多人休闲竞技│
│ │等核心优势品类,不断强化在该领域的认知积累、技术沉淀和用户洞察能力,持续推出符合时代潮流的高品质产品│
│ │,并已多次成功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爆款游戏,如《原始征途》、《王者征途》、《球球大作战》和《太空杀》│
│ │等。 │
│ │此外,自研新品《超自然行动组》于2025年1月23日上线,凭借“中式微恐+多人合作”差异化玩法迅速赢得市场认│
│ │可。该产品依托低门槛操作与强社交机制,有效满足玩家在社交、情感与视觉方面的核心需求。《超自然行动组》│
│ │的成功,源于公司在大DAU产品研发与运营方面的深厚积累,其高粘性与独特玩法已形成良好口碑,具备中长期发 │
│ │展的潜力,有望成为公司新的核心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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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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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7│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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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4,750,61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4,358,640 股后的 1,
890,391,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65609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
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4,750,61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4,358,640股后的 1,890,391,97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
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9 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919 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998 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9月 15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9月 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890,391,971股/10*1.50元/股= 283,558,795.65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283,558,795.65 元÷1,934,750,611 股=0.1465609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
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65609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1770c443-c4c0-4cf0-9b8b-7c28e52f0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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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9│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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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5人,代表股份995,152,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27%。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35人,代表股份995,152,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2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633人,代表股份235,37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3人,代表股份235,37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10%。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590,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反对 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 502,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10,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1%;反对 60,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502,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元、郑鋆
3、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
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53ae2ed-b20a-43b8-b59a-035ffb00a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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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9│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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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
会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公司在会议通知中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点 30分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如期举行。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点 15分-
9点 25分、9点 30分-11点 30分、下午 13点-15点;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点 15分至下午 15点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人
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票数和结果。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一:《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4,590,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反对 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权 502,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f71b18b1-305e-4650-bac8-f64ae798811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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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6│巨人网络涨6.14%,国元证券二周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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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今日涨6.14%,收报44.58元。国元证券研报称,《超自然行动组》表现超预期,预计公司2025-2027年EPS为1.09/1.58/1.
74元,对应PE为28/19/17倍,维持“买入”评级,其预测准确率达96.41%。东吴证券、华金证券亦给出“买入”评级。证券之星数据显
示,国海证券谭瑞峤、杨仁文团队对该公司盈利预测最准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5000205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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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19│巨人网络涨10.01%,国元证券一周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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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今日大涨10.01%,收报43.98元。国元证券研报称,《超自然行动组》表现超预期,预计公司2025-2027年EPS为1.09/1.58
/1.74元,对应PE为28/19/17倍,维持“买入”评级,分析师预测准确率达96.41%。东吴证券、华金证券亦给予“买入”评级。证券之
星数据显示,国海证券谭瑞峤、杨仁文团队对该公司盈利预测最为准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000025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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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6│巨人网络涨9.25%,国元证券一周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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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今日涨9.25%,收报38.39元。国元证券研报《2025年半年报点评:《超自然行动组》表现超预期,业绩有望逐步释放》给
予“买入”评级,预计公司2025-2027年EPS为1.09/1.58/1.74元,对应PE为28/19/17倍。该研报作者盈利预测准确率达96.41%。东吴证
券、华金证券等亦给出“买入”评级。证券之星数据显示,国海证券谭瑞峤、杨仁文团队对该公司盈利预测最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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