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47 *ST春兴 更新日期:2026-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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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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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44│ -0.3880│ -0.1773│ -0.1143│ -0.0412│ -0.1764│
│每股净资产(元) │ -0.3874│ -0.3444│ -0.1347│ -0.0723│ 0.0019│ 0.04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 ---│ -184.0800│ -136.8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0480.72│ 110480.72│ 110480.72│ 110480.72│ 110480.72│ 110480.7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325.00│ 2325.00│ 2325.00│ 2325.00│ 2325.00│ 2325.00│
│总股本(万股) │ 112805.72│ 112805.72│ 112805.72│ 112805.72│ 112805.72│ 1128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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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30 17:42 *ST春兴(0025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23 13:35 异动快报:*ST春兴(002547)7月23日13点30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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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6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0万元至-10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67%至18.59%。 │
│扣非后净利润-14500.00万元至-1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5.68%-12.24%。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5398.98 同比增(%):-0.54;净利润(万元):-5006.51 同比增(%):-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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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7-20,公司股东户数84453,减少0.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7-10,公司股东户数85032,减少1.2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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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春兴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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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孙洁晓 截至2023-01-30累计质押股数:28802.50万股 占总股本比:25.53% 占其持股比:9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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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移动通信领域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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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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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980│ 0.1370│ -0.0380│ -0.0300│ 0.0650│ 0.16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7011│ -2.6568│ -2.4461│ -2.3831│ -2.3099│ -2.26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715│ 1.2715│ 1.2715│ 1.2715│ 1.2715│ 1.2715│
│营业收入(万元) │ 45398.98│ 223008.82│ 157961.93│ 97735.06│ 45647.20│ 220695.09│
│利润总额(万元) │ -5904.44│ -38096.18│ -24179.44│ -15582.73│ -6043.91│ -23446.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006.51│ -43769.07│ -20003.77│ -12897.83│ -4642.54│ -19902.56│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7.84│ -119.92│ -13.18│ -1.4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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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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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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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444│
│2025 │ -0.3880│ -0.1773│ -0.1143│ -0.0412│
│2024 │ -0.1764│ -0.1567│ -0.1127│ -0.0414│
│2023 │ -0.2199│ -0.0355│ 0.0061│ -0.0063│
│2022 │ -0.1269│ 0.0217│ 0.0124│ 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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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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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请问最新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4,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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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您好!请问公司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收盘时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4,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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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问:请问董秘,截止2026年7月10日最新一期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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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7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5,032。 │
├──────┼──────────────────────────────────────────────────┤
│07-16 │问:近期公司增补了具有长城汽车压铸业务背景的陆德宇为董事,并聘任了专职董秘,这些人事变动吗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5日、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关于聘│
│ │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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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问:国债转让旧实控人股权处置 │
│ │核心子公司交割都进展顺利吗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 │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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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问:*ST春兴核心资产剥离进展如何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 │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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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问:请问最新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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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最新(2026年6月30日收盘之后),股东的总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关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86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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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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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7:42│*ST春兴(0025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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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已恢复执行;案件二已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为执行申请人;案件二为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案件一: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案件二:3,826.34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一,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
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案件二,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
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
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 2022年 12
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
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
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3日在巨潮资
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法院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顺利执结案件,故终结
前述执行程序,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案件二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以及公
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4)。
惠州春兴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233民初 3214 号】,判决:1、被告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 20 万元及担保费 26,600 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惠州春兴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一)案件一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的执行,并于近日
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法院已立案执行。
(二)案件二
近日,惠州春兴收到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渝02民终1416号】,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0元,由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17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民事判决书》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5.11.27 苏州铸鼎压铸 金寨春兴精 买卖合 373.28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 买卖合 553.78 收《民事调解书》
集团有限公司 寨春兴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案件一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
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二)案件二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的
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
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
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2、《民事判决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96a5b43-4893-47c2-9309-28c0e9973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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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启动庭外重组暨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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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实施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
,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在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
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计的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
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
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负值;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
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各项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
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
、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
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庭外重组,即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偿
、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经营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已就启动庭外重组事宜向属地管理委员会专项报备并申请支持,近日收到了属地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复函》:“你司在开展庭
外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遵守《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精
神,充分保障债权人、中小投资者、企业职工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社会稳定保障工作。”
为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
二、庭外重组债权申报
现公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下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春兴精工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含当日),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链接https://lawporter.com,项目编号2632000010)向辅
助机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网络系统申报为唯一申报有效途径,不接
收纸质申报材料。本公告不视为辅助机构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
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辅助机构联系人:舒律师、黄律师
联系电话:0512-62625305、0512-62623279、180131567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工作邮箱:cxjgcz2026@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三、庭外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庭外重组,并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
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
高重整效率。如公司庭外重组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1、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在
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实施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庭外重组期间,公司可能面临债
权协商难度大、投资人招募不及预期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
能否于 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 2025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 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
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
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
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
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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